2025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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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债券代码:242780 债券简称:25深高Y1

债券代码:242781 债券简称:25深高Y2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

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发行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等相关文件已在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s://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https://www.chinamoney.com.cn)披露。投资者亦可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2月13日和2025年4月15日的公告,了解超短期融资券的其他注册和发行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5-04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 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 债券简称:25深高01

债券代码:242780 债券简称:25深高Y1

债券代码:242781 债券简称:25深高Y2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

比例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公路”)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从7.52%上升至8.00%,适用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的情形。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招商公路发来的《关于对深高速股票增持情况的告知函》,告知招商公路于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H股12,248,000股。截至2025年4月15日,招商公路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91,092,743股,H股57,384,000股,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5%;招商公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佳选控股有限公司(CORNERSTONE HOLDINGS LIMITED,“佳选控股”)持有本公司H股54,55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50%;招商公路及佳选控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03,032,7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0%。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此外,招商公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佳选控股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佳选控股的主要情况如下:

2、佳选控股有限公司(CORNERSTONE HOLDINGS LIMITED)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化情况

招商公路于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5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H股12,248,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招商公路及其全资子公司持有本公司权益的详细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5年4月15日,招商公路及其全资子公司佳选控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从7.52%上升至8.00%。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相关规定,招商公路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本次权益变动适用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情形,现予以披露。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集中竞价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形。后续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