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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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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5-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4月17日起对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及《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因增加E类基金份额而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份额代码为023910。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形成A类、C类、E类三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现有的A类、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方式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申购率设置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设置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据此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应更新《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访问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或拨打金信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900-8336)咨询相关情况。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2:《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7日

附件1:《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注: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将与正文保持一致。

附件2:《金信民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下转1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