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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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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5-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it 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证明文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证明文件、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5年5月6日16: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9:00-11:3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0085

电 话:010-82181063

传 真:010-62981004

联系人:秦春梅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6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亚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5月6日届满,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已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了《四方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秀环女士、张涛先生、祝朝晖先生、刘志超先生、赵志勇先生

2、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卫国先生、李成榕先生、谢会生先生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已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崔翔先生、钱晖先生因连续任职届满六年,将不再提名连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对二位独立董事在其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前,第七届董事会仍需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1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秀环:女,生于196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特设国际MBA,高级工程师。1994年至2016年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商会副会长、海淀区工商联副主席、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理事、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女科技工作者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质量管理部经理、质量和信息中心主任、质量体系管理者代表、信息及人力资源总监、副总裁、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高秀环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0,100股。高秀环女士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张涛:男,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4年至2007年及2010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公司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主任兼基础平台研发中心主任、营销委员会主任、副总裁、总裁、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07年至2010年曾任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电厂业务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6,600股。张涛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祝朝晖:男,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2008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公司研发总监、副总裁(期间曾兼任投资总监、生产中心主任、采购中心主任)、常务副总裁、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祝朝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9,708股。祝朝晖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刘志超:男,生于197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8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四方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分会理事长,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继电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海上风电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第十二届咨询工作委员会委员,IEEE PES直流电力系统技术委员会直流输电控制与保护分委会常务理事。历任公司研发中心部门经理、新能源业务副总经理、电网业务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解决方案与产品中心主任、研究院副院长、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志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000股。刘志超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赵志勇:男,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四方智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能智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北京四方吉思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电厂业务单元副总经理及总经理、采购中心主任、总裁助理、人力资源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赵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6,000股。赵志勇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附件2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卫国:男,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合伙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卫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李成榕:男,生于195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起在华北电力大学工作,现任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历任华北电力大学讲师、副教授、处长、教授、副校长。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截至本公告日,李成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谢会生:男,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EMBA。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专业,现任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国能日新(301162)独立董事,远大控股(000626)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谢会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公司章程》与上位法有效衔接,公司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在此背景下,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进行了修订,自《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与监事或监事会相关的公司制度将同时废止。

拟对《公司章程》的修订详情说明如下:

(下转1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