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沃西大道219号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亚波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52,025,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37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5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6,662,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6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680,839,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66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5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1,185,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50,318,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反对1,53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6%;弃权17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956,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48%;反对1,533,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9%;弃权17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950,306,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0%;反对1,535,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18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944,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06%;反对1,535,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7%;弃权18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50,308,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1%;反对1,536,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17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946,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13%;反对1,536,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0%;弃权17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950,313,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3%;反对1,520,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弃权1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951,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30%;反对1,520,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3%;弃权19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7%。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0,345,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0%;反对1,505,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1%;弃权1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982,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1%;反对1,505,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0%;弃权17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9%。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0,371,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3%;反对1,465,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1%;弃权188,0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5,008,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32%;反对1,465,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2%;弃权188,0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92,455,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483%;反对57,631,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24%;弃权1,937,8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7,09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196%;反对57,631,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044%;弃权1,937,8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0%。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0,166,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8%;反对1,547,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3%;弃权310,8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803,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16%;反对1,547,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99%;弃权310,8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6,653,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25%;反对15,106,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9%;弃权265,3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1,291,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378%;反对15,106,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96%;弃权265,3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6%。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0,300,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7%;反对1,498,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226,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93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84%;反对1,498,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7%;弃权226,2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0,295,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4%;反对1,501,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9%;弃权228,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932,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5%;反对1,501,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9%;弃权228,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1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张亚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84,71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4%;反对1,566,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6%;弃权381,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71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4%;反对1,566,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6%;弃权381,3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0%。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0,069,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8%;反对1,575,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379,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706,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8%;反对1,575,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7%;弃权379,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5%。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0,07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1%;反对1,571,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378,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712,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97%;反对1,571,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2%;弃权378,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
15、审议通过《关于划分董事角色及职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8,499,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4%;反对1,453,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5%;弃权2,072,0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3,136,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00%;反对1,453,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2%;弃权2,072,06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8%。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0,296,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4%;反对1,474,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5%;弃权254,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4,933,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9%;反对1,474,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3%;弃权254,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8%。
1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计投票)
17.01 选举张亚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14,333,8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9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48,971,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517%。
17.02 选举王大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35,545,8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58%;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70,183,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13%。
17.03 选举任金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18,680,4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18%;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53,317,6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679%。
17.04 选举倪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35,542,7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56%;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70,179,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02%。
17.05 选举陈雨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35,530,7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5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70,168,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461%。
17.06 选举张少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36,156,6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7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70,793,8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644%。
以上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8.01 选举石建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36,728,5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6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71,365,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639%。
18.02 选举鲍恩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24,239,0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65%;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58,876,2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070%。
18.03 选举潘亚岚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36,813,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71,450,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35%。
18.04 选举葛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42,258,6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9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76,895,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930%。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以上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出异 议。以上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葛俊先生任期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1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累计投票)
19.01 选举赵亚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915,886,7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8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50,523,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934%。
19.02 选举莫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940,564,1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75,201,3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019%。
以上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赵亚军先生、莫杨先生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陈笑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以通讯会议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张亚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管理及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1、战略管理及ESG委员会成员:张亚波先生、王大勇先生、倪晓明先生、陈雨忠先生、张少波先生、石建辉先生、葛俊先生,其中张亚波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成员:鲍恩斯先生、石建辉先生、潘亚岚女士,其中鲍恩斯先生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成员:潘亚岚女士、张亚波先生、石建辉先生,其中潘亚岚女士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石建辉先生、任金土先生、鲍恩斯先生,其中石建辉先生为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其中,葛俊先生任期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1)《关于聘任张亚波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张亚波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
(2)《关于聘任王大勇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王大勇先生为公司总裁。
(3)《关于聘任陈雨忠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陈雨忠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4)《关于聘任胡凯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胡凯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凯程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28020008
电子邮箱:shc@zjshc.com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2号大街
(5)《关于聘任俞蓥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俞蓥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管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吕逸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吕逸芳女士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75-86255360
办公邮箱:shc@zjshc.com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澄潭街道沃西大道219号
吕逸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在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指导下领取员工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张亚波先生:
1974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5月至2009年9月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7年5月至今历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局副主席。2016年3月至今任新昌华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2月至今任杭州三花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09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张亚波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05%的股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张亚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亚波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王大勇先生:
1969年出生,硕士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任三花集团计划科科长、总经理秘书、制造部部长、制冷阀件事业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董事。2001年12月至2006年4月任本公司监事,2006年4月至2011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宁波佳尔灵气动机械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现兼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王大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2,56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大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大勇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任金土先生:
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80年至1994年,先后在新昌制冷配件总厂、浙江三花集团有限公司任副厂长、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等职。1994年8月至今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2001年3月至今任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至2006年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至2015年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并兼任上海境逸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任金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任金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金土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倪晓明先生:
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正高级经济师。2009年1月至2009年7月任本公司销售副总经理,2009年8月任三花丹佛斯(杭州)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今任杭州三花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倪晓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25,06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倪晓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倪晓明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陈雨忠先生:
1966年出生,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1年12月至2011年5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5年8月至今任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浙江三花商用制冷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兼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陈雨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16,7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陈雨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雨忠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张少波先生:
1979年出生,中欧工商学院管理硕士。曾任三花房地产集团、浙江三花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7 月至今任杭州三花国际大厦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浙江三花智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兼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及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少波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张少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少波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鲍恩斯先生:
1968年出生,博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证监会处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财务部负责人,投资者教育中心专家。2015年1月至2024年11月任北京厚基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助理。曾任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鲍恩斯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鲍恩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鲍恩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鲍恩斯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石建辉先生:
1972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敏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CEO。现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小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灵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赤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柏美智慧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好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时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AAPICO Hitech Public Company Limited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石建辉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石建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石建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石建辉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潘亚岚女士:
1965年出生,硕士学历,民盟盟员,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浙江省政协委员、民盟浙江省委会委员、浙江省财政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税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曾任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潘亚岚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潘亚岚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潘亚岚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潘亚岚女士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葛俊先生: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毕业,英国诺丁汉大学志奋领访问学者,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访问学者。历任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助理工程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行政经理,企业和公共关系部副主任,院办主任,基金会秘书长,院长助理;浦东创新研究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香港产业与创新学院院长,并先后担任慧择、蒙牛乳业、爱施德以及分众传媒、美年大健康等公司独立董事。葛俊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葛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葛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葛俊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胡凯程先生:
1975年出生,硕士,同济大学本科,上海交通大学SAIF EMBA。2006年8月至2009年8月历任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总监、采购总监及本公司采购总监,2009年9月至2010年12月任职于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1月至2014年10月任本公司采购总监,2023年9月至今任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杭州先途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2015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持有本公司股份332,56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胡凯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胡凯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俞蓥奎先生:
1974年出生,本科,会计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结业。2001年4月至2003年12月历任浙江三花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三花制冷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2003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沈阳都瑞轮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201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持有本公司股份363,869股,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俞蓥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俞蓥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张华先生:
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职称。2006年7月至2009年3月任职于长业建设集团预算经营科,2009年3月至2016年3月任桐庐富春建工集团杭州分公司负责人,2016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长欣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任职于三花控股集团审计部,2021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内部审计办公室负责人。
张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9,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张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吕逸芳女士:
1979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吕逸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持有本公司股份44,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吕逸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吕逸芳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以通讯会议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 3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赵亚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为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个人简历
赵亚军先生:
1971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至2003年在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4年1月至2011年2月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1年2月至2014年2月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4年3月至今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今任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及2023年10月至今任宁波佳尔灵气动机械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赵亚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赵亚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亚军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陈笑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陈笑明先生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17日
、
附件: 个人简历
陈笑明先生:
1969年出生,大专。2013年8月任芜湖三花自控元器件有限公司品质部部长兼四通阀事业部副部长,2016年1月任芜湖三花自控元器件有限公司品质部部长,2016年12月任芜湖三花自控元器件有限公司四通阀事业部部长、截止阀事业部部长,2017年8月任芜湖三花自控元器件有限公司制造总监兼任四通阀事业部、截止阀事业部部长,2022年4月至今任三花(越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制造部、产品事业部部长。2011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持有公司股份11,1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陈笑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笑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