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050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上诉人。
● 涉案金额:本案涉及金额为产业扶持奖补资金25,056.7445万元及上述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以25,056.7445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LPR计算)。
●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0日,公司赶赴晋中并从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晋中中院”)领取到相关涉案资料,获悉晋中东方时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中置业”)诉东方时尚驾驶学校晋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晋中公司”)、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损害晋中置业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晋中中院已于2023年9月1日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时尚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
2024年7月,公司收到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晋07民初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东方时尚驾驶学校晋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原告晋中东方时尚置业有限公司产业扶持奖补资金25,056.7445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以25,056.7445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LPR计算)。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驳回原告晋中东方时尚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判决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7)。
公司、东方时尚驾驶学校晋中有限公司不服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晋07民初29号《民事判决书》,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晋民终394号《民事判决书》,本案二审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94,637.23元,由上诉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晋中有限公司、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实际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051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闫文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闫文辉先生由于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辞职后,闫文辉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闫文辉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后续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副董事长的补选工作。
公司对闫文辉先生在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5-049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按期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徐雄、徐劲松、闫文辉、王红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04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截至2024年11月底,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通过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约为2.20亿元,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25年6月19日前)归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投资及其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0元,资金占用余额仍约为2.20亿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6个月内(即2025年6月19日前)清收2.20亿元被占用资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 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600.00万元于2025年4月17日到期。由于公司目前涉诉案件较多,且叠加资金流动性面临一定压力,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6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无法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8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2,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4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58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42,8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728.00万元(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7.18万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914.8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5日全部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42,8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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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并将该项目全部尚未使用的6,590万元变更至新项目“湖北东方时尚新能源车购置项目”。该议案已经2023年9月21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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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5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中685.02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8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中712.98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4月17日,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10,602.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中的10,6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即将届满,公司尚未将该笔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6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原因
鉴于公司当前涉诉案件较多,且叠加资金流动性面临一定压力,公司暂时无法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归还募集资金计划
现阶段公司正积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统筹协调资金筹措与偿还计划执行。具体工作进展包括:一是加快与商业银行的授信对接,新增授信额度;二是积极向与公司存在诉讼纠纷的债务方和解,通过司法调解与协商谈判和解双轨并进,加速资金回流;三是采取调整营销政策、强化预算管控等措施,优化经营性现金流管理。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也将积极探讨其他可行的归还方式,尽快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同时,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上述未能如期归还的募集资金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