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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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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8266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液态乳、含乳饮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低温乳制品系列、低温乳饮料系列、常温乳制品系列、常温乳饮料系列等产品,其中低温产品是公司核心产品。产品包装形式主要有玻璃瓶装、盒装、杯装、袋装等多种包装形式,其中玻璃瓶为公司主要产品包装形式。公司产品按国标分类可分为巴氏杀菌乳、调制乳、发酵乳、灭菌乳、乳饮料等,产品用途为食用,属于快速消费品范畴。

公司建立了以低温产品为主的差异化产品结构,建立了以“送奶上户”为主的销售渠道,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新鲜、营养、安全的产品和优质服务,多年的深耕细作以及长期积累的市场声誉、品牌形象,公司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和喜爱。公司拥有“阳光”和“天天阳光”两大核心商标和品牌,以江西市场为核心,辐射湖南、安徽等周边省市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霄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部本人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同披露。公司独立董事陈荣先生、顾兴斌先生、马众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胡霄云、梅英、高金文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均为关联方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在全面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部本人出席。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该议案,并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刘永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将内部控制管理覆盖到公司所有重大方面,并保证贯彻落实执行。公司经营管理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发挥了很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经营风险能够有效预防并及时发现、纠正提供有力保障,对编制真实、准确和及时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1月-12月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均为关联方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564,893.06元,按《公司法》相关规定计提盈余公积金11,992,062.76元,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02,572,830.30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3,930,717.91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7,004,476.25元,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标准,公司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3,930,717.91元。

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266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拟现金分红总额为50,878,8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4.41%,占公司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的49.6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60,149,940.17元和450,569,584.61元,占其当期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90%和31.57%;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460,134,016.45元和450,191,305.61元,占其当期母公司报表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60%和29.21%。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前述比例均低于5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和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盈利情况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本预案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5年将与关联方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高亦农、郭智、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阳光宜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740.00万元,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7,409.41万元。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霄云、高金文、梅英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刘永平在议案中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高亦农预计金额及上年发生额包含其近亲属高翰林、胡青荣、高亮周、王彩霞金额,郭智预计金额及上年发生额包含其名下个体工商户抚州市临川区阳志浩食品经营部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高亦农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包含其近亲属高翰林、胡青荣、高亮周、王彩霞金额,郭智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包含其名下个体工商户抚州市临川区阳志浩食品经营部金额。

1、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2、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在进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进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注册资本:5,247.2万元

注册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豆制品、糕点、面包、饼干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花卉、饮料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银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3.31%、南昌金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6.69%。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大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谢圩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动物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陆大好持股95%、余代仿持股5%。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3、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大好

注册资本:4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顺河镇河套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乳制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陆大好持股90%、余代仿持股10%。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4、经销商(高亦农、郭智)

高亦农及其近亲属高翰林、胡青荣、高亮周、王彩霞和郭智及其名下抚州市临川区阳志浩食品经营部主要从事乳制品、乳饮料等预包装食品销售业务,分别经销公司的产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5、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跃

注册资本:19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足浴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2.63%,胡霄云持股47.37%。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6、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芳菲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焕章路9号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电子商务;商业智能化终端设备的研发、制造、设计、销售、维护、租赁、安装及运营管理;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设计、开发、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国内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宋芳菲100%。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7、江西阳光宜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跃

(下转28版)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24年同期增加458.28%,主要是公司加强了采购货款的管理,减少了预付货款。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荣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艾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荣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胡霄云

2025年4月16日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