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7版)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咨询策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00%,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00%。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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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高亦农是公司董事高金文之弟,郭智是公司董事梅英的外甥。
3、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权益股东。
4、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是与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的企业。
5、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6、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监事刘永平配偶控制的企业。
7、江西阳光宜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安徽华好商贸有限公司、高亦农、郭智、江西阳光创世纪管理有限公司、江西阳光乳业电商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阳光宜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等八个关联方都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在交易过程中均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方已签订采购/经销/服务/租赁等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自身及关联人主营业务的拓展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2025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号)核准,公司2022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070 万股,发行价为 9.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8,822,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46,497,249.05 元,余额为人民币622,324,750.95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1,525,150.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799,6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16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2]7663-9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7,349,546.6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72,513,138.65元,本年度使用24,836,407.95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97,349,546.6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22,865,536.9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0,799,6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9,415,483.59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
行200753526415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1502208229300092653账户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36050154015809688888 账户三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5月1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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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账户: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账号 200753526415,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为 200,000,000.00 元,存款到期日2025年7月4日,利率1.8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账号 36050154015809688888,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为 80,000,000.00 元,存款到期日分别为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3日,利率1.7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大道支行,账号 1502208229300092653,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为 50,000,000.00 元,存款到期日2025年7月11日,利率1.8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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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系统性风险。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公司财务部门需及时跟踪现金管理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总体方案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6,882.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802.2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0,079.96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已于2022年5月16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766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0,079.96万元,计划投资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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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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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期,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日有效。
4、投资决策与实施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他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六、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日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阳光乳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阳光乳业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3年,期间授信到期的可在不超过总额度内循环授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总额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办理银行融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
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号)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70万股,发行价为9.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8,82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6,497,249.05元,余额为人民币622,324,750.95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1,525,150.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799,600.00元。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江西基地乳制品扩建及检测研发升级项目”、“安徽基地乳制品二期建设项目”及“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其中“安徽基地乳制品二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安徽华好阳光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公司),募集资金规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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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810.64万元,尚未使用资金余额(含收益等)52,210.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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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保障募集资金合理安全有效使用,持续提升公司价值,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乳制品行业市场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拟将募投项目“安徽基地乳制品二期建设项目”变更为增加“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投资,投资主体由子公司安徽公司变更为公司,建设地点由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截至2025年2月28日,“安徽基地乳制品二期建设项目”尚有剩余募集资金143,907,769.56元(含利息收益等),占公司总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3.95%,拟全部投入到“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中,增加投资后“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总投资为31,919.70万元。
上述变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并办理变更后募投项目投资的相关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项目建设运营等各项具体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保荐机构对上述变更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目前,“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备案程序已完成。
变更前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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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利息收入等影响因素,具体以实施变更时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投入募集资金,后续如有不足部分将以自筹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和利息收入投入。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安徽基地乳制品二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徽公司,由六安市裕安区发改委于2020年7月办理固定资产投资备案,项目总投资14,260.53万元,建设地址为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新增生产设备和配套设施及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建设后,年生产奶制品4万吨,年均实现营业收入36,100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4.86%,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04年,项目建设期拟定为36个月,项目计划投资明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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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安徽基地乳制品二期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0.1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4,390.78万元(含收益等),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项目实际投资明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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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4月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9号)核准,于2022年5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原募投项目是公司于2020年7月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乳制品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规划编制的。
近几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国内乳制品消费需求增长减缓,2024年前三季度,国内主要乳业头部企业伊利、蒙牛等相继出现产品销量和营业收入同比双下滑的情况,全国乳制品市场出现一定的波动和滞涨压力。近几年安徽公司保持稳中有升的平衡发展态势,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38.51万元、1,958.10万元、2,135.03万元,但其实际发展状况未完全达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设计时的预期。安徽公司前期新建的生产基地一期项目产能为3万吨,能够满足公司目前市场需求和未来增长需求,目前“安徽基地乳制品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必要性并不充分也不迫切,如安徽公司募投项目按原计划进度实施,将大幅增加安徽公司固定资产投入并大幅增加产能,在目前经济形势下若无法在短期内完全消化产能,公司将会在短期内新增大额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费用,严重影响公司当期经营利润。
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战略目标,为保持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原则,结合现有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公司对原募投项目“安徽基地乳制品二期建设项目”的投资内容及投资方向进行调整,将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增加“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的投资与建设。
三、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与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营销渠道建设主要包含销售冷链系统建设和销售渠道建设,品牌推广包含市场的社区广告、社区活动和公共媒体广告。具体内容包括:拟购置冷链运输车辆、配送车辆、保温奶箱、移动冷柜等,建设保鲜冷库,对奶站、形象店等实施进一步标准化改造,实施社区广告、社区推广、媒体广告等品牌推广活动。本项目建设不涉及购置土地使用权及新建房屋建筑等。
投资估算:本项目原总投资17,528.92万元,其中营销渠道建设费用13,994.60万元,品牌推广费用3,000.00万元,其他费用为190.62万元,预备费用343.70万元。本次增加投资14,390.78万元,其中营销渠道建设费用9,155.40万元,品牌推广费用4,950.00万元,其他费用为3.20万元,预备费用282.18万元,增加投资部分资金建设内容涵盖上述项目总建设内容。本次增加投资后项目总投资31,919.70万元,投资估算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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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及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1,919.70万元,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原募集资金及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投入和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建设周期及进度:预计可使用状态为2026年12月31日。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我国乳制品市场未来发展空间仍然巨大
牛奶被誉为白色血液,富含人体生长发育所必需的各种氨基酸和微量元素,世界卫生组织把人均乳制品消费量列为衡量一个国家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指标之一,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通过乳制品消费来增强自己民族的体质。
大力发展乳制品行业,努力提高我国居民的乳制品消费水平,是改善我国人民膳食营养状况,提高国民素质的有效措施。我国目前人均奶类消费量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发展中国家的1/2,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城镇化推进和三孩政策的实施,奶类消费有较大增长潜力。从人均液态乳消费量来看,我国与世界平均水平仍然存在较大差距,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国乳制品市场仍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
2、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乳制品行业发展
乳制品行业是现代农业和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居民膳食结构、增强国民体质、增加农牧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乳制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乳品质量安全,中央部委多次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振兴奶业计划与相关政策,提出乳制品加工业要继续优化乳制品产品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常温奶、巴氏杀菌奶、酸奶等液态乳产品,并推出了优化区域布局,强化奶源基地建设,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体系,提高奶业生产效率等推动乳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多项政策规划;力争奶业实现全面振兴,基本实现现代化,产品加工、乳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3、乳制品消费更趋理性,保鲜奶市场方兴未艾
根据发达国家市场经验,美国乳制品市场中,巴氏奶消费占比超80%,占绝对的主导地位,近15年,日本乳制品中低温产品占总体量比重一直超95%。由于巴氏奶“保鲜”的特性,其对于冷链运输供应链要求极高,使得在巴氏奶消费量占比较高的美国和日本,品牌的市场占有率依然分散。
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升,其对乳制品品质和种类的要求不断提高,从原来单一的常温纯牛奶逐步发展为常温纯牛奶、常温酸奶、低温鲜牛奶、低温酸奶、含乳饮料等,市场呈现多个品类齐头并进的发展态势。从营养价值上来看,由于灭菌工艺的不同,保鲜奶中氨基酸、维生素等营养成分保全率比常温灭菌奶高约2~4倍,是活性营养成分保全率最高的饮用牛奶。从长期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冷链配送系统的完善,极速新鲜、营养的保鲜奶奶等高品质鲜奶在我国未来发展空间巨大,将成为驱动行业内企业增长的新动力。
4、公司具有成熟的乳品运营经验和良好的市场形象
经过多年深耕积累,公司已成为区域市场龙头企业,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已被消费者广泛认可,并且公司已经培育了一批具有较高品牌忠诚度的消费群体,区域市场优势地位突出。公司长期专注于保鲜奶领域,在乳品加工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拥有成熟的生产经验,掌握了丰富的产品配方技术、领先的生产工艺技术和创新改良技术,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可保障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公司还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管理、生产及技术人员,在生产工艺改进、设备改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生产工艺和技术方面的良好支撑。
5、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渠道
经过多年的积累,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在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建立了完善的营销网络。公司在江西省及周边地区发展经销商,不断培育和壮大经销商队伍以拓展市场。公司已初步建立了以江西省为中心,辐射周边省市的营销网络,公司销售网络已实现了江西省全部城区的覆盖,部分地区已实现产品“当天生产、当天送上户”。完善的营销网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序运转,为产能提升后的产品营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公司本次项目的变更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乳制品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的。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预期的风险。
(3)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新增大额渠道建设、品牌推广费用以及新增折旧摊销等费用导致公司短期内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募投项目,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公司市场销售提供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方面的配套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销售渠道,提高渠道渗透率,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规模。
四、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前次延期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无延期的情况。
(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情况
■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做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原因
江西基地乳制品扩建及检测研发升级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江西基地乳制品扩建及检测研发升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各类乳制品加工设备及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用于扩大乳制品生产和产业化应用。近几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国内乳制品消费需求增长减缓,市场出现一定的波动和滞涨压力。近几年公司保持平衡发展态势,公司江西基地现有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本项目如按原计划进度实施,将大幅增加公司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入,并大幅增加江西基地的产能,在目前形势下如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能有效消化,将会新增大额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影响公司当期经营利润。为保证公司业绩稳定性,本着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内外部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减缓了江西基地乳制品扩建及检测研发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度。
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司营销渠道的完善和建设以及品牌推广方面的投入,是公司消化产能和市场增长的配套支持募投项目,其投资进度与公司经营战略和实际经营状况紧密相关。近几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国内乳制品消费需求增长减缓,市场出现一定的波动和滞涨压力。近几年公司保持平衡发展态势,如按原计划大幅度的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投入将导致公司当期营销费用增加和经营利润降低。为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本着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内外部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减缓了在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方面的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综上,公司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以及谨慎投资的原则,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用,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保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乳品行业发展趋势、项目实施需求及项目建设进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业务发展需求等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用,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和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项目延期符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综上,保荐机构对阳光乳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4、《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项目》投资备案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5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霄云先生、独立董事陈荣先生、副总、董事会秘书杨发兴先生、财务负责人艾剑波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4日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合理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及《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董事会制定2025-2027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的合理资金需要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合理平衡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关系,制定并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发展战略和目标、实际经营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要、公司外部融资环境、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未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④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过5,000万元。
(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和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或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
公司董事会应当兼顾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应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资金供给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建议和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应经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预案应至少包括:分配对象、分配方式、分配现金金额、红股数量、提取比例、折合每股(或每十股)分配金额或红股数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说明、是否变更既定分红政策的说明、变更既定分红政策的理由的说明以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变更既定分红政策条件的分析、该次分红预案对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分析。
5、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四、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本规划经2025年4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18 证券简称:阳光乳业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8日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江西长山现代有机牧场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详见下表: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4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股东江西阳光乳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致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回避表决,并不得委托其他股东表决。其它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 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4)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6日(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涂建琴
(2)电话号码:0791-85278434
(3)传真号码:0791-85273187
(4)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东路1号,邮编:33004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18
2.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6.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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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投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