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13 公司简称:镇洋发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2.6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5,223,502.0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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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细分行业为氯碱行业,主要产品包括烧碱、液氯、氯化石蜡、次氯酸钠、ECH等氯碱类产品,甲基异丁基酮等MIBK类产品,PVC类产品以及高纯氢气等其他产品。
2024年,全球烧碱产能持续小幅增长态势,总产能达10,648万吨,总产量约8,480万吨。其中,东北亚地区烧碱产销相对稳定,装置开工率处于相对较高水平。欧洲地区烧碱生产略有恢复,装置开工率由61%提升至64%。以印度为主的南亚地区由于需求增速低于产能增速,当地烧碱装置开工负荷出现下滑,其他地区烧碱装置生产基本稳定。(数据源于《2025版我国烧碱深度研究报告》)
2024年,我国烧碱新增产能209万吨,退出产能40万吨,总产能达5,010万吨。烧碱生产企业新增7家,退出2家,烧碱企业172家,装置开工率与去年基本持平。(数据源于《2025版我国烧碱深度研究报告》)
2024年,我国液碱市场整体呈现先稳后涨走势,全年32%液碱均价累计上涨约70元/吨,涨幅7%。年初液碱市场延续下滑走势,随着部分下游春节前备货,液碱市场上涨。3月份,部分烧碱企业开始检修,局部地区产量下降,市场有所上涨。4月中旬开始,下游部分企业开始按需采购,液碱市场以稳中小幅盘整为主。三季度市场整体运行较为稳定,部分区域根据供需关系灵活调整,但整体市场行情基本保持平稳。10 月下旬开始,随着国内部分烧碱企业停车检修,局部地区烧碱产量下降,企业库存量减少,市场成交价格上涨。(数据源于《2025版我国烧碱深度研究报告》)
截至2024年底,全球PVC总产能约6,252万吨,总产量约4,717万吨。目前全球PVC主要生产地依然集中在亚洲、美洲和欧洲地区,需求主要集中在东北亚(主要是中国),东南亚、北美(主要是美国)以及欧洲西部。(数据源于《2025版我国聚氯乙烯深度研究报告》)
截至2024年底,我国PVC总产能2,951万吨,产能净增长70万吨(其中新增90万吨,退出20万吨),PVC生产企业73家。2024年,我国PVC总产量约2,170万吨,开工率达74%。(数据源于《2025版我国聚氯乙烯深度研究报告》)
2024年,我国PVC市场整体表现较为低迷,12月初国内乙烯法PVC均价5,228元/吨,电石法 PVC均价5,095元/吨,比年初均价5,798元/吨和5,652元/吨,分别下跌9.8%和10.9%。(数据源于《2025版我国聚氯乙烯深度研究报告》)
公司主营业务为氯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烧碱产能35万吨/年、液氯产能30.68万吨/年、氯化石蜡产能7万吨/年、次氯酸钠产能20万吨/年、MIBK产能1.925万吨/年、ECH 产能4万吨/年、氢气产能0.875万吨/年、聚氯乙烯产能30万吨/年。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实施的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建设投产,其他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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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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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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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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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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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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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10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408号)《关于同意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0万张,发行价格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6.6亿元人民币,发行转债简称“镇洋转债”,债券代码“113681”,债券评级AA-,期限6年,自2023年12月29日至2029年12月28日,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发行结果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镇洋转债”登记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8号文同意,“镇洋转债”于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99亿元,比上年同期上涨37.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9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67%;实现每股收益为0.4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2.81%。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3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7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所有监事对涉及本人薪酬分配情况均回避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周强先生,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 李爱春女士,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王丽玲女士,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 胡真先生,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主要经营数据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相关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将此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10、审议通过《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4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2025年度拟发生的采购产品(商品)、销售产品(商品)、接受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健、赵云龙对该议案回避表决,6位非关联董事全部投票同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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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与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此外,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应提交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查,相关交易已经管理层审批通过。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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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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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公司55.62%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情形,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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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约能力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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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公司11.89%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所规定的情形,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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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约能力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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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公司2.34%的股份,胡真先生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胡真先生自2024年10月14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上述变化至今未满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所规定的情形,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2024年度1-6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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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公司,按照该公司所处交易场所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无法获取其尚未披露的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4、履约能力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行业惯例、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等,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四、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销售的正常需要,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商务合作条件,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在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授权公司管理层同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7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7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2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99元,共计募集资金39,090.7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35.8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354.8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92.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762.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11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8号),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6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6,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921.5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5,078.49万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44.25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834.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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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差异系预先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45.63万元投入募投项目。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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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差异系公司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22.65万元投入募投项目。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需要,公司聘请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合保荐机构。2023年3月7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连同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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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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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下述事项。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出具的安全评价审查意见及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总图布置,公司须对涉及该项目规划建设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拆除、处置。由于前述处置固定资产中涉及公司现有生产综合楼、食堂、营销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因此,为优化整合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节约占地、集中办公、节省投资的原则,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列示的“综合办公楼及食堂”建筑面积由2,370平方米调整为8,230.34平方米,投资总额由763万元调整为5,005万元,以满足公司人员集中办公和研发的需要。本次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不存在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镇洋发展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镇洋发展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镇洋发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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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461.61万元,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415.98万元和公司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手续费等45.63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所致。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 本项目自2024年5月份正式投产开始计算效益,本年度效益仅为本年5-12月的效益;因PVC市场行情和投产后产能陆续释放等原因,导致本期出现小幅亏损。
附件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95.5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172.85万元和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手续费等22.65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所致。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 本项目自2024年5月份正式投产开始计算效益,本年度效益仅为本年5-12月的效益;因PVC市场行情和投产后产能陆续释放等原因,导致本期出现小幅亏损。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8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孙大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大程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孙大程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孙大程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孙大程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变更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炳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王炳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王炳炯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王炳炯先生简历
王炳炯,男,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89年8月至1994年3月,任诸暨市五泄镇人民政府团委书记、镇长助理;1994年4月至2002年8月,任省道诸暨收费站站长;2002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浙江杭金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绍管理处营运管理科副科长、分中心主任;2005年9月至2007年3月,任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部负责人、监控中心主任;2007年4月至2009年3月,历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金衢分公司甬金管理处总支委员、营运科科长、副处长;2009年4月至2019年9月,历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管理部主管、助理、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4年6月,担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4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交投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炳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交投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专职董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或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5年5月8日 15:00 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梦蝶
电话:0574-86502981
邮箱:zqh@nbocc.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二)本次股东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三)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下转3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