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上接42版)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7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谭秀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谭秀连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谭秀连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辞职报告,在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补选出新任董事之前,谭秀连先生仍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职责。
谭秀连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提名刘欣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刘欣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刘欣女士的专业经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履职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欣
刘欣女士,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主修金融学/会计学(本科双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主修比较商业经济学(硕士)。2019年12月-2024年06月任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2024年06月至今任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欣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洪兵先生与其配偶谭素清女士的女儿,董事谭秀连先生的外甥女。
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刘欣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8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 11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洪通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说明:上述议案10因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且只有1名候选人,故不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洪兵、谭素清、刘长江、谭秀连、秦明、霍尔果斯洪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巴州洪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10:30-14:00 下午:15:30-19:00
2、登记地点: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洪通工业园办公楼3楼证券法务部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洪通工业园办公楼3楼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841000
联系电话:0996-2959582
传真:0996-2692898
邮箱:htgf@xjhtrq.com
联系人:吴松
(二)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洪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所涉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4,088,833.4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按照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2,880,000股扣除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5,776,030股A股股份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69,275,992.5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02%。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告》。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为各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限内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姜述安、秦明、朱疆燕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及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刘洪兵、谭素清、谭秀连、朱疆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可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及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提名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欣女士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等相关资料,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