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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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生产车间供电系统改造提升预计发生业务量。
注7:中创能源站项目2025年度预计发生业务量。
注8:分布式能源项目2025年度预计发生业务量。
二、关联方及其关联方关系
1、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街办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宏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分布式能源领域专业化及一体化的能源互联岛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服务;成套设备、大型压缩机组、鼓风机组、汽轮机组、燃气轮机组、通风机组、各种透平机械、仪器仪表、工业缝纫机、智能化设备、自动化装备、及其他机电产品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售后与维修服务及再制造;工程项目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业全流程运维管理与服务、能量转换系统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节能项目诊断评估和能效分析、能量转换系统及节能环保工程设计及工程造价等业务;能源互联岛系统解决方案的系统服务,以及分布式能源领域面向用户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安装调试、检维修、备件服务、维保及智能化服务、绿色智能再制造等工业服务的系统解决方案等。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陕西鼓风机集团西安锅炉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特种汽车厂)
注册地址: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路中段95号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育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A级锅炉制造;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的设计、制造、技术服务;1级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改装运油车、加油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企业控制
3、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路北口
注册资本:21,71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岳党教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动化仪表与成套装置、自动化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工厂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硬件及软件、机床数控系统、环保工程及设备、建筑物及能源监控管理系统、系统工程及应用软件、弹性元件及备品备件的生产、销售、安装、咨询、服务技术转让等。
关联关系:受同一企业控制
4、西安陕鼓备件辅机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街办
注册资本:185.6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魏占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鼓压风机备件及辅机制造、销售、检修、安装、调试、技术咨询;通用机械及零配件制造;仪器、仪表检修、管道安装、检修;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制造、销售;五金、日用化学品经销、劳保用品生产、防腐抗磨工艺(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受同一企业控制
5、西安陕鼓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229号西仪集团厂区内原金工二层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根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物业管理等。
关联关系:受同一企业控制
6、西安陕鼓汽轮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街办陕鼓路18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牛东儒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汽轮机及其辅助设备、备品、配件设计、生产;批发、零售本公司产品,中小型发电设备成套销售;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联关系: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7、西安市临潼区陕鼓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街办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远远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来水及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污水处理;环保技术研发、推广;可再生能源及相关设备应用;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工程服务;水处理设施、环境工程、市政工程项目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关联关系:受同一企业控制
8、西安陕鼓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综合楼408室
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勇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等。
关联关系:受同一企业控制
9、青海陕鼓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镇建设西路统计信息平台综合楼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瑾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项目;电力和蒸汽供应;热电联产项目、供热供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节能技术及产品的集成与服务;节能改造项目信息咨询与投资。(以上经营项目,须经行政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受同一企业控制
10、浙江陕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遂松路330号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杜学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水资源管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供暖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受同一企业控制
11、西安联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产业园区综合楼403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谢永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分布式能源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节能环保项目、新能源项目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设计;检测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评估;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企业控制
12、西安联易得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A座1108-2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黎凯雄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林业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等。
关联关系:受同一企业控制
13、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35号
注册资本:34,600.9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常虹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工业机器人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缝制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等。
关联关系:受同一企业控制
14、西安中创区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产业园区综合楼201室
注册资本:104,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杜学泳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供暖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等。
关联关系:受同一企业控制
15、西安常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108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吉利锋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16、陕西分布式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凯瑞A座113室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远远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规划设计管理;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17、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B幢21-25层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强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的股东
18、西安联易得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能源金贸区西咸金融港4-A座20楼F2003室043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闫乘志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森林固碳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等。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受同一企业控制
19、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335号
注册资本:17,51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常虹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服务:环境与服饰文明领域智慧绿色的系统解决方案和系统服务高端先进制造业务:缝制机械制造;缝制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等。
关联关系:受同一企业控制
三、关联方交易相关说明
(一)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无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协商定价等,以确定公平、合理的价格。
(二)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资信状况良好,与本公司存在长期稳定关联关系,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交易是公司的正常经营所需,发生在关联方之间是充分利用了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0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2024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规定,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计入营业成本,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1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及新时代总路径,加快向分布式能源市场转型,加强核心竞争力,强化技术研发力度,加快技术体系建设,全面保护知识产权,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建设,加大生产环境现代化提升力度,保障安全、健康、环保、节能,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市场策划为导向,制定了2025年度资产投资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5年度资产投资的基本状况
2025年公司资产投资项目共计73项,投资金额12,087.36万元,其中:年度固定资产项目共计64项,投资金额11,666.36万元,科研项目涉及固定资产共计9项,投资金额42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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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资产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可有效解决生产加工过程的瓶颈问题,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工作效率,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三、资产投资计划的风险
投资项目由于资产实际状况、生产周期、生产负荷、人工成本、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超预算、超期风险。对此公司将充分发挥项目管理优势,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从技术方案的编制评审、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过程监控,验收及转固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投资项目各个环节成本费用及项目实施周期,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实现资产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2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风气体”)拟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唐山陕鼓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陕鼓气体”)。
●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无需支付对价,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控股子公司秦风气体拟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唐山陕鼓气体。吸收合并完成后,唐山陕鼓气体不再存续,其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秦风气体依法承继。
(二)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交易的吸收合并双方分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后,公司注册资本不变,无需支付对价。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
公司名称: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综合楼7层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建轩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气体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工业气体设备的研发、成套、采购及销售;气体应用技术的开发、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秦风气体63.94%的股份,其他投资者持有36.06%的股份。
秦风气体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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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吸收合并方
公司名称:唐山陕鼓气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迁安市木厂口镇木厂口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马俊山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秦风气体持有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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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陕鼓气体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唐山陕鼓气体《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秦风气体和唐山陕鼓气体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吸收合并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
秦风气体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唐山陕鼓气体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秦风气体存续经营,其名称、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唐山陕鼓气体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等由秦风气体承继。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安排
1、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权属变更、税务清算、工商注销登记等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2、吸收合并完成后,唐山陕鼓气体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权利与义务均由秦风气体依法承继。
四、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发展需求,将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二)吸收合并双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8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8 号陕鼓动力 810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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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3项议案于2025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4项议案于2025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5、6、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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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8 号陕鼓动力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5、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6、参加股东可采取现场、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半天,会议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9-81871035 传 真:029-81871038
3、联系人:周欣
4、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8 号 邮编:710075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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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20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临2025-013)。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24,541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9,687,832.69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725,599,033股变更为1,723,474,49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25,599,033元变更为1,723,474,49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8: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8 号
3、联系人:周欣 女士
4、联系电话:029-81871035
5、传 真:029-81871038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4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41名。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28,754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4%。
●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25日,公司取得《西安市国资委关于对西安工业投资集团公司提请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10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示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
2021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65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4983万股。
7、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7人,实际授予数量为180万股。
8、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激励计划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10,000股。2023年1月16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9、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2,184股。2024年3月1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10、2024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1年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0,000股。2024年5月7日,上述股份注销实施完毕。
11、2024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解锁15,379,816股于2024年3月13日上市流通。
12、2024年10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解锁435,600股于2024年10月18日上市流通。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时间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1年10月1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4年10月10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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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本次共有641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28,754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现总股本的0.84%。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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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651名激励对象中,2人离职,2人身故,1人退休,不再符合激励条件;35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A”,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100%;21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B”,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85%;7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50%;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D”,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0%。其中641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4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14,428,754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五、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还须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在公司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法定程序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陕鼓动力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1、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5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金融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结合公司各产业板块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结算、融资等资金需求,公司在对各项业务授信需求和现有授信情况分析的基础上,提出2025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方案。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2025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44.96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承、商票保贴、商票贴现、保函、信用证及项下融资、进口开证、出口押汇、进口押汇、流贷、保理、买方信贷、项目贷款、法人透支、债券投资专项、资产支持票据、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等要素以金融机构的最终批复为准。各主体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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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6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拟与西安长青恒业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5.07亿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过去12个月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与西安长青恒业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为12,521.87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拟与西安长青恒业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青保理”)开展总额不超过5.07亿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宏安、陈党民、王建轩、周根标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长青恒业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4)住所:西安国际港务区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A座1106-1室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B0J5MF7Q
(6)法定代表人:周卓声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个人商务服务;财务咨询;企业征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东情况: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持有长青保理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12月31日的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1-3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陕鼓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长青保理是陕鼓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长青保理是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其他说明
经查询,长青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额度
综合考虑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应收应付规模以及对保理业务的需求、供货商对资金周转的需求等因素,拟申请关联交易额度总额不超过5.07亿元。
(二)保理业务类型
1、正向保理业务
(1)交易资产: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应收下游用户的应收账款。
(2)交易期限:不超过2年。
(3)交易方式: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
2、反向保理业务
(1)交易资产:上游供应商应收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应收账款。
(2)交易期限:不超过1年。
(3)交易方式: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
(三)额度的有效期
关联交易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与长青保理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费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正向保理的保理费率由公司及各分子公司、长青保理与下游用户参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反向保理的保理费率由公司及各分子公司、长青保理与上游供应商参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关联保理业务,具体保理金额、保理费率及保理期限等,以签订的保理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长青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同时缓解下游客户和上游供应商的资金压力,推进项目执行。不会对公司独立经营及资金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与长青保理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为12,521.87万元。
七、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王喆、徐光华、杨芳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李宏安、陈党民、王建轩、周根标均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5-017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长青租赁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租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借款额度。
依据《公司章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借款事项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不超过7亿元
2、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3、借款利率:不超过3.5%
4、借款品种:流动资金贷款、保理等。
5、借款条件:根据银行授信条件要求,长青租赁公司需向银行质押应收账款等资产,质押总额不超过7亿元。
6、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每笔融资业务期限、借款额度、品种等,以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二、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长青租赁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长青租赁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下转5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