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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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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05-07-12

经营范围:劳务派遣业务、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人才统计等人才相关中介服务;房屋租赁。(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同为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方:绍兴旅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DQAHBPXA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王坛镇镇中路13号383室

法定代表人:姜建波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4-06-2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城市绿化管理;物业服务评估;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此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五)关联方:绍兴市柯桥区纺都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DC7QU52B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湖西路96号501室(北联市场2区五楼)五单元

法定代表人:徐秀云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4-02-2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船舶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六)关联方:绍兴市柯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71908180K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绸缎路877号

法定代表人:朱利奇

注册资本:5589.71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05-01-27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图书报刊、工艺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对外实业投资;广告策划咨询、会展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包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内容的信息服务;含电子公告业务);企业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房地产中介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培训);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网站设计及维护;网上销售:计算机硬件及配件、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文具用品、食用农产品、工艺礼品、电子产品;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室内装饰设计及施工;雕塑设计、制作、安装;网络技术服务;摄影摄像;户外拓展活动组织策划;房屋租赁;文艺表演;演出经纪;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企业形象策划;租赁舞台设备;票务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其他。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租赁、水电费、劳务派遣服务费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公司将与以上关联方在预计的交易金额范围内开展业务,交易双方签订具体合同约定实际交易数量和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3、交易价款结算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4、协议及合同生效条件

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和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公司以轻纺城市场营业用房的开发租赁和服务管理为主业,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与关联企业发生水电费、营业房租赁、劳务派遣服务费等关联交易。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故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需要,本着“自愿、平等、公允”原则所确定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5-007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相应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90 证券简称:轻纺城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独立董事还将向大会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2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9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投资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412室

邮编:312030

联系人:鲁珊

联系电话:0575-84135815

传真:0575-84116045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