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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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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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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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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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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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7,541,996.31元,同比减少11.6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236,845.34元,同比减少3.9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祯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关联董事郑祯、冯鲁苗、宋涛、杨相益、罗百欢、唐磊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关联董事葛攀攀、朱艳、张健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关联董事冯鲁苗、宋涛、杨相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公积金提取方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5〕5378号审计报告,按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655,513.021元,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研究开发经费预算〉的议案》
为促进科技进步,提升业务水平,2025年度公司计划延续《生物基新材料聚合单体工艺开发》项目,新增《丙丁烯无规共聚产品技术开发》《多次吸收再生法回收高纯碳二工艺技术开发》《以高纯异丁烯制成高纯二聚物的工艺技术开发》《正己烷工艺技术开发》等12项研究开发项目,所需研究开发经费预算为3100万元至36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进行了确认。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文莱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文莱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石化专业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7,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宁波科技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在该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等。以上授信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财务总监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与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类或净值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产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是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产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金安全性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充分考虑了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不会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回报。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瑾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12月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进行了确认。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天健审[2025]5378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1,751,189.98元。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特点、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需求、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6日,以公司总股本238,685,877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737,175.4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9.0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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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并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审计年限已达到必要轮换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邀请招标及审慎决策,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及提议,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 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中兴华所在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军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6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华贵先生,2004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克亮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1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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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拟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价为6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2万元),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减少10万元,同比降低13.33%。
董事会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其他应予披露的信息: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审计年限已达到必要轮换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邀请招标及审慎决策,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及提议,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提议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报备文件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的书面文件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文莱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文莱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注销文莱子公司ZHENHAI PETROCHEMICAL & LSL JV (B) SDN BHD(以下简称“镇海一统公司”),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子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ZHENHAI PETROCHEMICAL & LSLJV (B) SDN BHD
2、注册号码:RC20001492
3、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Lot 55,Tapak Perindustrian Beribi II,Kg Beribi,Gadong BE1118, Brunei Darussalam
5、法定代表人:张一钢
6、注册资本:100万文莱元
7、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9日
8、经营范围:石油化工工程建设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文莱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注销文莱子公司镇海一统公司,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子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注销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子公司是基于对公司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本次注销子公司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36号石化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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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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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74-87917820
2、传真:0574-87917800
3、联系人:石丹
4、通讯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36号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