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12 公司简称:华翔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0,585,121股,以此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5,058,459.16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1,408,296.78元,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0,558,096.10元的比例为42.80%,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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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是我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吹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全年,国家适时优化宏观调控,国内经济运行呈现前高、中低、后扬态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4.9万亿元、增长5%,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产业格局迎来新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上游原材料总体呈震荡下行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受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等因素影响,钢材等工业品有效需求不足,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下降6.4%。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呈稳定增长态势。得益于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增量政策持续发力、以及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推进,消费潜力不断释放,对外贸易呈现质升量稳的良好发展势头。年内,国内汽车、空调、冰箱产/销稳居全球第一,不仅国内市场规模突破历史新高,出口规模也实现快速增长,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也对产业供应能力和生产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与此同时,公司下游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家电制冷行业正朝着高效节能、智能化和绿色环保方向快速演进,汽车市场进入需求多元、结构优化的新发展阶段,锂电叉车的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这些变化和趋势,不仅加快了产业升级节奏,也推动着产业向更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定制化金属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材质主要系铸铁件,具体包括灰铸铁、球墨铸铁、合金铸铁和特种铸铁件等。公司通过铸造及机加工等方式生产的金属构件、金属零部件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白色家电压缩机、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泵阀管件及电力件等零部件。公司目前已经形成包括铸造、机加工、部件组装、涂装、生铁冶炼等综合供应服务体系,具备跨行业多品种产品的批量化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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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对于大宗用量、市场价格存在波动的原材料,如生铁、废钢等,根据未来销量预测及现有生产情况进行按需采购或战略储备;对于其他原材料,则根据生产需求提报采购计划,以招标采购或询价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系定制生产,采取“以销定产”为主、“产销结合”为辅的生产模式。
精密事业部依据客户订单和以往的市场规律,参考成品库存,编制下月份的《营销计划》,经审批、评审后,将《营销计划》转化为《生产计划》并按照该计划生产。重工事业部根据市场走势预测和客户初期商谈结果,在与客户约定的交货时间前三个月进行生产(公司工程机械零部件产品主要销往海外)。
3、定价模式
公司产品的首次定价方式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策略,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制造成本、人工成本、订单数量、汇率等因素,在此基础上结合产品在不同市场的竞争情况确定合理的利润水平,并通过与客户协商确定最终销售价格。公司产品定价在首次报价的基础上采用“价格联动”的定价方式,即当主要原材料价格和汇率(如为外销)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双方约定在一定周期内根据该周期内的平均原材料价格和平均汇率对产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定位于为细分业务领域龙头企业服务,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因公司主要产品的定制属性,与客户均为长期稳定供货关系,通过与主要客户签订长期框架性协议,约定生产、交付、付款等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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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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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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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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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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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章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王春翔、王渊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的薪酬与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及经营规模相适应,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相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各位委员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均予以回避。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渊、陆海星、张敏、张杰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委员陆海星回避。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毅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监事尹杰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4月17日,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俞国徽先生,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聚灿光电、世嘉科技、华翔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先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天华新能、喜悦智行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隽女士,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翔股份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天华新能、洁雅股份、淮北矿业、龙迅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隽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荐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不含税,下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合计为人民币90万元,上述收费价格系根据审计收费惯例和公司业务特征协商确定。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依据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决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容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行政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并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复核确认。2024年,公司累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807.56万元,具体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一)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公司结合12月末上述资产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等信息,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综合评估后,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91.22万元、应收账款减值损失976.61万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197.22万元,合计870.62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部分存货价值相应发生变动,公司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936.94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最终将影响合并财务报表信用减值损失:870.62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936.94万元,对利润总额的影响合计:2,807.56万元。
三、相关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6,843,635.17元。公司本次年度利润分配在中期分配基础上,结合全年经营成果统筹安排,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0,585,12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058,459.1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1,408,296.7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80%。
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翔股份”)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8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等费用合计13,489,284.9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510,715.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8日划至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3-81号《验证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8号),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49,746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8.48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583,631.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416,366.6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9月26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4]215Z003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60,721.67万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18.18万元差异,系公司预先支付手续费及其他24.40万元,以及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和律师费用含税价与不含税价价差6.23万元所致(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差异2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余额及相关证券户少量资金余额共计18,334.22万元;
注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7,116.50万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7.65万元差异,系公司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登记费、申报文件制作及其他费用含税价与不含税价价差所致(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差异2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余额及相关证券户少量资金余额共计6,616.13万元;
注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三方监管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7个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证券户中另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及少量资金余额共计18,334.22万元。
单位:万元
■
注:证券户中另有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及少量资金余额共计6,616.13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效益结果体现在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资金风险上。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翔股份董事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15Z0481号)认为:华翔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翔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单位:万元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春翔、王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尹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和非关联监事全票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人通过该等关联交易可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且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均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下转11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