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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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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13 公司简称:联环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9元(含税),共计派发25,405,608.03元(含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此外,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的发展现状

医药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是国计民生的产业,具有较强的刚性需求。医疗健康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是“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战略性行业。面对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的客观情况,医疗健康行业的重要性日益显现。近年来,国家发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一系列重大的产业支持政策,给医药行业带来了重要的战略发展机遇,也进一步体现了医药行业在公共卫生领域的重要地位。同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医药行业的创新发展,包括加大对创新药物的研发投入,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全球市场的开放,医药行业正面临着个性化医疗、生物技术应用、数字化转型等发展趋势。同时医药行业具有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长周期的特点,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

2024年,我国医药行业在政策、技术与市场需求的多重驱动下,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一方面,国家政策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药行业向创新驱动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政府继续加大对创新药的支持力度,通过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提高医保谈判成功率、鼓励企业海外授权等措施,为创新药企业提供了更加宽松和有利的发展环境,医保控费仍是行业政策主基调,医保扩容与支付方式创新为医药行业注入新活力,各项政策积极推动医药行业的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另一方面,AI技术加速渗透医疗全产业链,从病理大模型到新药研发效率提升,行业正经历深刻变革。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居民健康意识提升,医药产品需求持续攀升,但与此同时,医药行业也面临诸多挑战,如研发投入压力增大、市场竞争加剧、政策环境复杂多变等。企业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政策要求。2024年,我国医药行业在政策、技术与市场需求的共同作用下,正迈向更加规范、高效、创新的发展阶段。

2024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98.5亿元,同比变动0.0%,发生营业成本14,729.6亿元,同比增长2.0%,利润总额3,420.7亿元,同比下降1.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入选2024年度省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入选工信部《2024年5G工厂名录》,是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是中共江苏省委和江苏省人民政府认定的“江苏省优秀企业”、是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苏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示范企业(标杆工厂类)、2024年度江苏省医药行业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优秀企业;通过AAA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江苏省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南京联智、亚中制药均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公司产品及品牌,在国内、国际市场上有良好信誉和品牌效应。制剂产品的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在重点省市均设立销售办事处。原料药方面,公司已与北美,南美,东欧,东南亚,澳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多家生产企业和贸易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业务涵盖医药制造和医药流通领域,在国内外医药制造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医药制造领域,公司主要产品有泌尿系统药、抗组胺药、心血管药、甾体激素、抗生素等几大系列,涵盖化学原料药和注射剂、固体制剂多种药物剂型,包含国家一类新药爱普列特片(川流)、二类新药依巴斯汀片(苏迪)以及非洛地平片(联环尔定)、达那唑胶囊及栓剂、二甲双胍格列齐特片(度和)、蚓激酶胶囊、盐酸舍曲林胶囊(联环优定)、盐酸达泊西汀片、他达拉非片、替莫唑胺胶囊、醋酸阿比特龙片、盐酸莫西沙星片、依巴斯汀口服液等产品。公司拥有健全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拥有经验丰富的国内外销售专业队伍,制剂产品的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在重点省市均设立销售办事处。原料药产品方面,公司已与北美,南美,东欧,东南亚,澳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多家生产企业和贸易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医药流通领域,子公司联环营销、南京医疗、联环智慧及扬州联邮与众多知名医药企业建立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省内外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常年保持业务往来。

(四)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业务流程及管理制度》、《验收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规程》等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公司对采购与付款管理的内部控制。

采购计划 生产性物资由生产部、采供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原辅包采购计划,根据采购计划按步实施采购。非生产性物资由各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职能部门批准后,由采购员汇总采购计划,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采购。

供应商评审与管理 公司定期由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部、采供部、生产部的有关人员,成立质量审计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质量审计,并出具质量审计报告,结合问题的反馈与解决,进行供应商评定,将考评结果登记到《合格供应商清单》。对于新增供应商,应由质量保证部组织进行新增供应商评审,审批合格后由质量保证部专人更新《合格供应商清单》并存档。

采购合同与订单签订 公司的所有采购必须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订单,签署后的采购合同副本需留档财务部。采购合同或订单一经采购主管或总经理签发后,对其内容的任何更改必须通过合同或订单更改的方式进行。

采购验收入库 采购物资到货后,采购员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仓库管理员进行入库前的清点验收,验收过程中应首先比较所收物资采购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是否相符,然后检查物资有无损坏、是否符合标准。验收合格后,验收部门的人员应对已收物资进行确认。

仓管员根据进货检验报告结果对合格货品进行入库。不合格品由相关采购员办理退货事宜。

采购付款 公司支付供应商的所有货款应当由财务部根据付款管理程序规定支付给供应商。

(2)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招标

公司制定了《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成立了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及招标领导小组,下设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及招标管理办公室,加强公司的大宗物资采购的内部控制。

组织编制公司物资采购计划报备。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自身需求,每年年初编制大宗物资年度采购计划。

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两种方式进行,金额达较大量级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到政府平台或第三方机构进行,招标文件经公司流程审核批准后,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司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招标信息;采购结果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司网站公示。金额达中等量级的采购项目采用邀请招标,邀请招标通过建立内部专家库,负责内部采购项目评审。

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根据采购办法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后,采用询价采购、竞争性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

公司根据中标或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经内部法务部门或外部专业法律机构审核。

2、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在产品已通过省局GMP符合性检查及场地转移补充注册核查,生产过程严格执行药品GMP规范,并且制定了《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生产调度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公司对生产与质量管理的内部控制。

生产计划 生产部负责根据上年度销售实绩及本年度的销售计划,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并将年度生产计划分解为详细、可操作的月度计划及周生产计划。生产部对周生产计划进行跟踪,并对关键指标进行考核记录。

原材料领用 生产车间根据生产指令及实际需求,在ERP系统中申请领料,经批准后仓库发货,车间领用。另根据GMP要求,领用原材料须填写《需料送料单》中需料部分,并经过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向仓库领取。仓库发料前应审核审批手续的完整性、数量的准确性并确认无误后,填写《需料送料单》中送料部分,并做好台账记录。仓库部门主管对材料领用应进行抽查、复核,及时发现问题。

不合格材料退换 经过质量控制部检验,不合格材料应查明原因并界定责任。不合格材料应存放于专门区域管理,避免与合格材料混淆,同时采供部联系供货商作退货处理。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 质量保证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部应派人进行巡回监控,做好过程管理与分析,并将资料反馈给生产部,发现质量异常应立即处理,追查原因,并予以矫正,防止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及监督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车间主任负责检查车间内的安全设施,组织整理工作场所,及时排除隐患。EHS部负责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监督实施,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产成品入库检验、成品放行 公司每批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质量保证部负责人审核相关批次生产、包装及检验记录,合格后开具放行单,方可对外销售。

3、销售模式

公司制剂产品销售主要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代理经销、线上线下零售三种销售模式,其中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是公司制剂产品的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原料药销售主要采用自销和代理销售模式。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进出口部负责原料药的国内外销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0亿元,同比下降0.63%;实现营业利润1.3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84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环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钱振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会议就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经与会董事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联环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9元(含税),共计派发25,405,608.03元(含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此外,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非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夏春来、钱振华、牛犇、涂斌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夏春来、钱振华、牛犇、涂斌回避表决)

本议案中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2024年度管理层及相关领导薪酬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公司2024年度管理层及相关领导薪酬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报告期内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钱振华、牛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钱振华、牛犇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25年度资金计划,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暨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并结合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将原《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调整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原有职权基础上增加相应可持续发展管理职权等内容,修订部分条款。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权进行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任期等不变,本次调整旨在将ESG理念融入公司战略规划与决策过程,推动公司向更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更好的适应市场新形势的发展,提升子公司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联环药业(安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联环药业(安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从5,000万元人民币增至13,00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9日14:00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联环药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联环药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一、三、四、六、八、九、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环药业”)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遇宝昌先生主持,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非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与非同一控制下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八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9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94,230,818,14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9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16日,公司总股本285,456,2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红利25,405,608.0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19%。此外,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非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非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

2、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非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非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与非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依据上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现对2025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与非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控制下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仅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2、同一控制下关联方的不同交易类别之间的预计金额可以进行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春来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住所: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路2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药品批发;兽药经营;化妆品生产;兽药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扬州扬大联环药业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元

注册资本:3,075万人民币

住所: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美湖路9号-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生产;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其中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42.2764%。

3、扬州联通医药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拥军

注册资本:3,310万人民币

住所:高邮市送桥镇邵庄村码头组15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技术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4、扬州联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晶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制造;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技术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住所: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路21号2号楼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孙公司。

5、江苏联环健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全

注册资本:14,000万人民币

住所: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路21号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企业。

6、扬州颐和堂医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岑

注册资本:700万人民币

住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兴城东路2号-5-

经营范围: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企业。

7、扬州市普林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华侨

注册资本:9,812.9039万人民币

住所:扬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吉安南路158号金荣科技园B8栋6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8、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正安

注册资本:7,366.534191万人民币

住所:扬州市秋实路1号办公楼一层、二层、三层312、四层401、五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药品批发;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仪器仪表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车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纺织专用测试仪器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日用品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茶具销售;棕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国内贸易代理;家用视听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箱包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搪瓷制品销售;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9、扬州市联环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元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15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孙公司。

10、江苏联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同斌

注册资本:4,9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高邮市界首镇创业路3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孙公司。

11、江苏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军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扬州市广陵经济开发区沙湾南路1-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12、扬州市欧华迪卫生洗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旭

注册资本:750万元人民币

住所:扬州市邗江区健康一路9号

(下转1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