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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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15、16、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12、13、14、15、16、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基于谨慎性原则,涉及董事、监事本人薪酬议案时,对应人员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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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股东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现场等方式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上午 9:00 至下午 4: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观庄桥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咨询电话:(0573)88455801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将于2024 年年度股东会当天,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15:00-16:00,地点为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观庄桥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部分董事和高管(具体参会人员根据当日的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与投资者进行现场沟通和交流。
2、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 前 3 个工作日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交流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3、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一帆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观庄桥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4511
联系邮箱:zyf@xinaotex.com
联系电话:(0573)88455801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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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