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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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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丞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森琴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顾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丞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森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丞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森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丞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森琴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丞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森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丞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森琴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事项已于2025年3月4日完成股份登记工作,归属股票数量78,000股,并于2025年3月10日上市流通。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34,587,250股增加至134,665,25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4,587,250元增加至人民币134,665,25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事项,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母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发生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97.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33.58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经测试,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364.2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597.80万元,合计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597.80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数据系公司财务部核算,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基于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99元/股、最低价为37.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24.2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