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管理金额: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虽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当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高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产品类型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等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由财务部门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依据年度内各阶段情况进行调度、灵活投资。
(五)投资授权期限
投资授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均为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虽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当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不排除该项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把控风险,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谨慎确定投资期限,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分析、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使用台账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健全会计账目,负责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授权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严禁将相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现金管理产品。
2.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均为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符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在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前,财务部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并及时分析、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在现金管理产品持有期间,公司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5-009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模式导致下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下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周灿、杨剑、黄柏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额度的议案》,认为本次议案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3.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额度的议案》,认为本次议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在货物销售、采购、仓储等各类关联交易额度累计不超过63,687万元,实际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额度7,481万元,在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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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2024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预测分析,公司2025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货物的销售、采购、仓储运输服务、租赁及金融服务等,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74,0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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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具体额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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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实现境内外企业的资金统筹管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下属成员单位)拟申请加入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的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简称“跨境资金池”)。该项业务拟于财务公司取得行业监管部门的许可后依法依规开展。具体内容请参见《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侯顺利
2、注册资本:1,219,504.86402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
4、经营范围: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的经营业务;进出口业务;资产运营管理与咨询;投资并购;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建筑材料、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机械、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煤炭的销售;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二)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熊星明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C座7层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均按约定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并以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关联方发生的持续关联交易,能使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优势和成熟经验,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交易各方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坚持市场化、公平自愿原则,同类交易在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等方面与非关联方基本一致,不影响本公司各项业务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5-010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为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具体额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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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发生的存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0,000万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及公司使用综合授信的每日最高融资余额(包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024年,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了存款、结算等相关业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9,928.33万元,年内存款实际执行在额度范围内;公司2024年在财务公司无贷款及其他金融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88279949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C座7层
法定代表人:熊星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成立时间:2014年2月2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总额365,116.66万元,负债总额254,142.2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85.96万元,净利润3,572.66万元。
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金融服务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及具体独立协议(如有)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2.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向乙方申请要求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3.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三)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甲方在乙方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3)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同等条件下将不低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4)乙方确保甲方存入资金的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乙方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经营范围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
(2)在合法合规且满足乙方内部授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乙方给予甲方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可用于上述第(1)款约定的业务种类,额度有效期为1年,自乙方按照内部授信相关规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内的单笔业务合同期限可晚于额度有效期到期日;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信贷服务利率/费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利率/费率;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独立协议,该独立协议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向甲方提供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另行订立独立的协议,该独立协议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凡监管部门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就同类金融服务向甲方所收取的费用。
(四)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
1.甲方接受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均已依法获得内部、外部的有权机关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双方负有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对方,配合对方积极处置风险,保障对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乙方配合向甲方提供乙方相关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配合甲方开展风险评估,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服务时应给予乙方积极支持/协助,配合提供开展各项服务所需的法律文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
4.甲方、乙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各种有关信息、资料,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进行透露或者进行不正当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直至相关信息资料由对方公开或者实际上已经合法公开或者合法进入公知领域时止。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自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本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协议生效日起开始计算。本协议期满前9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本协议的服务的,应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的意愿,并依法合规地结清各种相关手续。如未有终止通知,视为双方愿意继续执行本协议,双方应依法办理续签或者重签协议的手续。在续签协议的约定或者新协议生效之前,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该变更和解除书面协议的签署不得影响依据本协议双方另行签署/开展的独立协议/金融服务, 双方另行达成一致的除外。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费率优于或等于商业银行办理同类业务的水平,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拓宽融资渠道,交易事项严格遵守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灿、杨剑和黄柏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关联股东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5-005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内容包含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4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评估意见以及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以下内容将单独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2024年年度报告》《中农立华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中农立华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农立华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中农立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中农立华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已作为《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3,430,283.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800,1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960,060.30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9.4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苏毅、黄柏集、李明光、康凯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吴学民、刘玉玖、胡燕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公司关联董事周灿、杨剑、黄柏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公司关联董事黄柏集、李明光、周灿、杨剑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农立华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关于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公司关联董事周灿、杨剑、黄柏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农立华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关于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关联董事周灿、杨剑、黄柏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联董事吴学民、刘玉玖和胡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中农立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将于近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农立华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上接13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