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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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审计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其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鉴于其业务水平良好以及对公司情况的熟悉程度,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为关联参股子公司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远大集团关联)》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吕梁、王旸、亢伟、朱飞鹏回避表决。
1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他关联)》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将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所处岗位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确定。
关联董事吕梁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及下限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税)。
3、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及各项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十届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2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3日通过书面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和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远大集团关联)》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他关联)》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口径实现净利润3,494,185,631.7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2,104,678.06元。
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7,885,057.97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7,788,505.80元,减去2024年已分配的股利1,631,425,657.64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6,629,739,641.30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58,410,535.83元,资本公积金为2,346,443,494.22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54,077,0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017,364,687.8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公司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754,262,5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613,991,891.80元(含税),加上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7,364,687.84元(含税),预计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31,356,579.64元;公司2024年内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1,631,356,579.64元,占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比例为46.45%(注:按照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2,104,678.06元计算比例)。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07.03%,不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近三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
■
注:1、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预计数,2023年度及2022年度均为实施数;
2、回购注销金额是指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说明
本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拟对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及下限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税)。
3、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5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025年4月16日,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自本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天健事务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此,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的为公司及股东服务,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超过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根据审计的工作量,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5万元(含税)、内控报告审计费用35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一一应聘文件》,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评价标准,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了客观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6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此次担保预计中被担保对象华东医药宁波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华东医药丽水有限公司、华东医药岱山有限公司、华东医药存德(舟山)有限公司、杭州华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杭州华东武林大药房有限公司、华东医药金华有限公司、柏瓴健康科学(杭州)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相关子公司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2025年需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下列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9,596.4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担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因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一吴晖为本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此项关联担保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拟为下列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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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华东医药(嘉兴)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10日,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采用2025年2月数据。
注2:本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之一吴晖为本公司副总经理,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注3:华东医药国际贸易(浙江)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01月07日,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采用2025年2月数据。
注4:华东药品销售(浙江)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01月03日,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采用2025年2月数据。
注5:上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吕梁
注册资本:87230.813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66号祥符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兽药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销售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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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东医药(西安)博华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博华”)
成立日期:1998年09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方军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与未央路十字东北角万科金域华府4层436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用包装材料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用辅料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农药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兽药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为中美华东之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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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华东医药宁波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06月04日
法定代表人:朱励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甬水桥科创中心2号9楼9-1、9-2、9-3、9-4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残疾人座车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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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华东医药湖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朱励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爱山广场20号楼20-5-05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消毒器械销售;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显示器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添加剂销售;医疗设备租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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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华东医药绍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朱励
注册资本:6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绍兴世界贸易中心(南区)16 幢 3701-3704 室
主营业务: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器械、化妆品、消毒用品、日用百货、食用保健品;零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消毒用品、日用百货、玻璃仪器、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保健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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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华东医药(杭州)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朱励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399号东铁大厦701、702、703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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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江苏九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3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郭绍定
注册资本:20095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射阳经济开发区海都北路9号
主营业务:药品(具体项目限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生产;鱼蛋白胨、黄豆饼粉、花生饼粉、棉籽粉、玉米粉、麸质粉、蚕蛹粉加工(以上项目限非食用);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工业用蛋白粉和蛋白胨、酵母粉、消泡剂销售;生物技术研究、推广;生物制品研究、开发;生物质提取机械及配件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美华东,持股比例89.7586%;李军,持股比例10.2414%。
与本公司关系:为中美华东之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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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黄海珍
注册资本:613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天瑞小区一组团3号楼二层、4号楼一层、4号楼二层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消毒器械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家具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股比例40%;瑞安市财政局(瑞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51%;瑞安市人民医院,持股比例9%。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其40%股权,本公司能实际控制华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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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华东医药丽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3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朱励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剑池街道剑池西路104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化妆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化妆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股比例60%;龙泉市医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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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华东医药岱山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朱励
注册资本:295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高亭镇板井潭村高健路5号
主营业务: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Ⅲ类医疗器械、第Ⅱ类、第Ⅰ类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玻璃仪器、日用化学品、食品批发,食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健身器械、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股比例70%;张和平,持股比例23%;沈海滨,持股比例3.5%;杜群康,持股比例3.5%。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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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华东医药存德(舟山)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朱励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宝岛大道18号舟山商贸城3幢4层3801号(自主申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水产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软件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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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江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26日
法定代表人:何志勇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梅林大道7278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认证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认证咨询;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中美华东之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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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杭州华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东大药房”)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沈建芳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9号1幢2层201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医疗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科普宣传服务;病人陪护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企业管理;食品添加剂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粮油仓储服务;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企业管理咨询;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服装服饰零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医院管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停车场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政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新鲜水果零售;母婴用品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饲料添加剂销售;兽医专用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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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华东医药金华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04日
法定代表人:朱励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东湄工业园浙中婚礼中心3号楼301室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仪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药物检测仪器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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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重庆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3月28日
法定代表人:范开
注册资本:57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丰和路106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中美华东,持股比例34.9123%;范开,持股比例37.4386%;重庆派立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1.8772%;重庆派立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8.7719%;重庆派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88%;刘日勇,持股比例2.0614%;陈清,1.4298%。
实际控制人:范开。
与本公司关系:为中美华东之参股子公司,中美华东持有其34.9123%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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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湖北美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01日
法定代表人:谢厅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9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中美华东,持股比例40%;湖北安琪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浙江珲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与本公司关系:为中美华东之控股子公司,中美华东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持有其50.2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15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