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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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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7版)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投入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结存的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注2: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及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在本年度存在少量退款,故上述项目截至本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小于截至2023年度末累计投入金额。

附表3: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投入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结存的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鉴于当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科达利”)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科达利”)、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江西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达利”)、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科达利”)、陕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科达利”)、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科达利”)、湖北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科达利”)、江门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科达利”)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4.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业务,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具体情况如下:

■■

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及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办理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授信有关的具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申请书等各项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概述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保理业务融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部分应收款项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款项债权转让协议或合同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保理融通资金款。

(二)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三)业务期限:保理业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五)保理方式:应收款项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款项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主要以无追索权保理为主。

(六)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办理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款项保理业务是为了加速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款项余额,降低应收款项管理成本,有利于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应收款项保理业务。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前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471,62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9,499,986.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9,382,955.9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0,117,030.1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108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933.94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150.73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3,660.5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2,00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63,000.00万元。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达利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471,62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9,499,986.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9,382,955.9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0,117,030.1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108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933.94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150.73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33,660.5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2,000.00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63,000.00万元。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9.8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该部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使用合规。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现行一年期LPR贷款利率3.10%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3,1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惠州三期项目”)的后续设备投入并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270.50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920,45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999,671.9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637,027.5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362,644.4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7-139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47,500.00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25,000.00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22,500.00万元。公司该次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未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及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生态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投入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结存的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为惠州三期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22,50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地点位于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08号(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于2025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完成该项目土建投资,厂房、配电房及门卫室等建筑均已建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在设备投资方面,公司目前的投入已满足该项目的产能需求。现公司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并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管理层经过深入审慎的评估,拟终止惠州三期项目的后续设备投入并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公司计划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270.50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惠州三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270.50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涉及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公司后期将根据合同约定,在达到相关支付条件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惠州三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及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一)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共计行权1,680,563份股票期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1,680,563股。

(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科利转债,债券代码:127066)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转股223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223股。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总股本变更情况如下:

说明:前次因发行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而变更注册资本的统计截止日为2023年10月31日。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厦门科达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事项概述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厦门科达利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科达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厦门科达利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W2GYB1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同龙二路942号425-15

法定代表人:卢尚委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9月22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注销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目前各生产基地的产能布局情况,为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同时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评估后决定终止投资建设厦门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项目并注销全资子公司厦门科达利,原计划中的相关业务将并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进行运营。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在公司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细请见2025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5、6、8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董秘办

联系邮箱:ir@kedali.com.cn

联系电话:0755-2640 0270

联系人:罗丽娇、赖红琼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0,投票简称:科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下转1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