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4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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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华泰柏瑞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1、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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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2025年4月21日之前(不含2025年4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销售网点或通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及客服热线查询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
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有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的网下申购。天有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托管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价格为93.50元/股,由发行人、保荐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天有为于2025年4月16日发布的《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涉及上述关联关系的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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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