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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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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5版)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8,260,265.64元,实现净利润为15,723,134.60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529,643,032.33元,所有者权益为1,452,421,964.23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6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科光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公司对未来售后服务费计提预计负债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概述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照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3、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依照上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概述

随着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和市场保有量不断增加,为了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未来售后服务费计提预计负债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将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结合产品特点、质保期及保修条款相关约定及公司售后服务费的历史发生金额占对应期间有维保义务收入的比例估算未来的售后服务费率,相应计提预计负债-质量保证费用。

3、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执行该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2)会计估计变更对前三年的影响

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前三年的利润总额、净资产或总资产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注:上述影响金额正数为增加影响,负数为减少影响。

(三)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调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埃科光电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之《第十六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埃科光电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0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9,491,507.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49,917,334.12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49,917,334.12元,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317.48%,其中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股份回购并注销”)金额为0.0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0.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0.0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注: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为2024年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2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科光电”)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董宁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均为含税价格;

2、以上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同类业务的实际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均为含税价格。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将遵循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认。公司将在每次交易前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予以约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5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埃科光电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3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秀云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得以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和对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7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鉴于原委派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志国先生工作调整,拟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更换为钟俊先生。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钟俊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本次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俊, 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力芯微(688601)、艾比森(300389)、科达利(002850)、万讯自控(300112)、博锐斯(833434)、兰亭科技(831118)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钟俊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钟俊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8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反映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 20,682,296.4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3,685.4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628,610.96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0,682,296.44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9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6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3.33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661.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9.8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1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事项程序。公司已于2023年7月、2023年8月与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额度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使用额度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调整至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9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及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存63,105.71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23.02万元,履行相应募集资金置换审批程序后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2、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0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和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100.00万元进行股份回购。

3、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埃科光电总部基地工业影像核心部件项目”和“机器视觉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7月延长至2027年1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埃科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埃科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埃科光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1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和监事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每季度发放一次。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工资和奖金等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酬。

二、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4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董宁、叶加圣、唐世悦、曹桂平、合肥埃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埃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发送至zhengquan@i-tek.cn)的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到达邮戳为准。信函到达邮戳、邮件送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5月16日17:00,信函、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欣杨

联系电话:0551-63638528

电子邮件:zhengquan@i-tek.cn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

邮政编码:230088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三)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5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5年5月23日14点30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