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53 公司简称:成都燃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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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天然气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当前,全球天然气市场供需整体宽松,LNG贸易量增长,受地缘政治、气候变化、经济复苏等复杂因素影响,天然气价格波动频繁,能源转型加速。国家加强逆周期调节,经济稳中有进,天然气市场供需形势宽松,多项指标创历史新高。一方面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进,资源保障能力增强,另一方面国家政策促消费市场回升,天然气消费重回快速增长,2024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0.5亿m3,增量约300亿m3,增速约8%。新版《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发布,多类项目列为优先类,提振市场信心。发电与交通领域为需求增长主力,气电新投产装机近1800万千瓦,带动用气需求增长约23%;LNG重卡虽受补贴政策影响,但新增上牌量创新高,达17万辆,交通用气增长约18%。“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天然气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干线管输价格形成机制由“一线一价”“一企一率”逐渐调整为“一区一价”。成立上海、重庆等多个天然气交易中心,交易方式更加灵活。
“十四五”末期,我国天然气行业处于从快速增长向稳定增长的过渡阶段,需求端仍保持增长,但不同领域增速存在差异;供应端稳步增长,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行业整合加速。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024年3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等联合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该办法围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展开规范,涵盖特许经营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包括项目的发起、实施机构确定、特许经营者选择、协议签订、履行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旨在促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2024年5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范本(2024 年试行版)》,作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的参考样本,对协议的结构、条款等进行规范,为相关项目的协议签订提供指引。
2024年5月,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请抓紧做好2024年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两重”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主要是更新改造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重点支持内容包括:一是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的燃气立管、庭院管道和设施,居民户内更换燃气橡胶软管、需加装的燃气安全装置;政府所属燃气市政管道、厂站和设施;专业经营企业所属燃气管道及设施;燃气管道重要节点的监测、预警、处置等智能物联感知设备安装。二是政府所属、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或所有、专业经营企业所属的城市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
2024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对天然气的利用进行全面管理,明确天然气利用的领域、优先顺序,规定天然气利用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以及对天然气消费的调控和监管措施等,旨在优化天然气资源配置,促进天然气合理高效利用。
2024年7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成都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分类施策实施管道外围病害治理。按照争取申报中央资金项目迁改一批、管网及设备以旧换新升级一批、统筹地方财政资金迁改一批、纳入城市更新改造一批、企业自筹资金迁改一批、依法拆违处置一批原则,有序采取迁改线路或拆除占压建(构)筑物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有序实施老旧病害管道更新改造,分年度制订燃气管道改造计划,力争对20年以上的病害燃气管道“应改尽改”“动态清零”。
2024年8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天然气发电两部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天然气发电两部制电价有关事项进行明确,旨在充分发挥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顶峰调节、备用兜底作用,推动构建多能互补、水火互济的新型能源体系,支撑四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2024年8月,成都市住建局发布《成都市城市更新行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助资金补助范围为符合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城市更新行动项目库工程建设,包括对城市燃气、热力、给排水、电力等城市地下管网及附属设施实施更新改造,地下管线普查与隐患排查,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升城市地下管网整体水平等。
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就近开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旨在推动能源转型,确保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实施。核心在于统筹谋划安全替代,供需有序替代,多元融合替代,以及科技引领创新替代。到2025年,中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目标为11亿吨标煤以上,至2030年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支撑碳达峰目标。
202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作为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涵盖能源开发、利用、节约、储备、安全等多个方面,对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等进行顶层设计,规范能源市场秩序,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综合服务及综合能源等业务,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公司核心业务是在特许经营权或独家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燃气运营业务,包括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公司城市燃气运营业务的主要经营区域位于成都市绕城区域内、高新区部分区域、东部新区部分区域、郫都区部分区域、新都区部分区域、温江区部分区域及新津区、金堂县部分区域、龙泉驿区部分区域。母公司主要负责天然气统一采购及绕城区域内、高新区部分区域的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金堂分公司主要负责金堂县部分区域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参控股子公司新创燃气、凯能燃气、新繁燃气、大丰燃气、威达燃气、唐昌燃气、华新燃气、成天燃气、空港燃气主要负责新都区、温江区、郫都区、新津区、龙泉驿区和东部新区的部分区域天然气销售及天然气安装。除天然气销售及安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集公司及孙公司彭州蜀元亦经营车用天然气充装业务。
(二)经营模式
1.天然气销售业务
公司通过从上游天然气生产及销售单位(主要为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采购气源后,经过公司建设或运营的天然气支线管道、门站、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向居民、商业、工业和加气站等终端用户销售。燃气配气价格受到所在地政府物价监管部门的监管。
2.天然气安装业务
公司开展天然气安装工程服务的对象包括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及改造用户。公司与客户签订安装合同后,将工程劳务发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公司进行施工。施工单位主要提供劳务,工程类主要材料由公司提供。施工过程中,公司负责监督和验收工作,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施工。
3.综合服务业务
公司基于燃气主业,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相关的产品与衍生服务的业务,主要包括:厨电燃热(即燃气具及设备等销售业务)、安居(即居民采暖配套业务、定制化安装、居民报警器及自闭阀销售等业务)、保险代理等业务。
4.综合能源业务
综合能源业务方面,公司坚持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到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市场化、轻资产、控风险”的指导思路,以“轻资产”模式,采用综合供能、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方式,辅以碳交易、碳中和服务,拓展分布式能源项目。
交通能源业务方面,紧抓城市交通能源转型机遇,全方位推动加气站向多元化、高效能方向转型,力争扭亏为盈,并对现有项目进行科学整合与优化。另一方面,精准定位“两区(居民小区、办公区域)、三中心(商业核心区、工业聚集区、休闲度假区)”,大力挖掘自有场站充电桩项目潜力,积极探索加氢等创新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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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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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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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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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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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27,373.02万元,同比增加10,090.7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75.23万元,同比减少3,737.82万元,降幅7.10%。公司销气量较上年同期增长6.42%,全年向经营区域供应燃气共计18.03亿立方米。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5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关联方详见附表1)(下转9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