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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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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元

注1:东鹏信息化设备及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及智能化产品展示厅建设项目与本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2:2024年10月22日,本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0月22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80,839,289.92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21,457,209.35元、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6,422,656.83元),本年度投入金额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80,067,000.00元产生的募集资金节余余额人民币132,959,423.74元进行列示。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7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基于其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续聘德勤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及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2、人员信息(截止至2024年末)

3、业务规模

4、执业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5、诚信记录

(1)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60,000.00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是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德勤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而确定的。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及参照市场价格水平与德勤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对德勤的执业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查阅了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认为德勤在2024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续聘德勤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决策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8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所列激励对象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4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2年6月9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9.09元/股调整为8.89元/股。

7、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39名激励对象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621.20万份。

8、2023年5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9、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209名激励对象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043.10万份。

10、2024年5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1、2024年6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8.89元/股调整为8.49元/股。

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4年5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披露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3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所列激励对象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4年6月12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年6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意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7.00元/股调整为6.70元/股。

6、2024年7月18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1、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个人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因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原因不再续约、退休等,自不再与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27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8.50万份,本次调整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83人调整为156人。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行权条件为: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15%。由于公司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届满前未满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行权条件,期权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均不得行权,公司决定注销15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82.20万份。

本次合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800.70万份,授予总量由800.70万份调整为0.00万份。

2、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个人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因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原因不再续约、退休等,自不再与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5.00万份,本次调整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2人调整为110人。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行权条件为:以2023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X)≥0%。由于公司未满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行权条件,期权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均不得行权,公司决定注销1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34.5万份。

本次合计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859.50万份,首次授予数量由2,340.00万份调整为1480.50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本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同时,鉴于由于公司未能完全满足《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行权条件,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应部分股票期权,本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办理相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并根据本次注销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第五次会议决议;

4、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9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3、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7.00、8.00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一楼前台。邮政编码:52803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虹、赖巧茹

电话号码:0757-82666287 传真号码:0757-82729200

电子邮箱:dongpeng@dongpeng.net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25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8031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2”,投票简称为“东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0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新明先生,独立董事路晓燕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包建永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征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经营管理和组织架构调整需要,公司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张兄才先生和朱端明先生调离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兄才先生和朱端明先生在任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端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兄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99,988股,占公司总股本0.13%,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及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