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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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事项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薪酬10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固定领取董事薪酬10万元/年(税前);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董事的薪酬事项,相关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于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事项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在公司任职的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向全体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0元/股调整为3.50元/股。
同时,由于经审计的2024年度经营考核指标未达《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考核期已授予尚未解锁的3,661,7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总体经营战略需要,公司拟向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广发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受用范围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在综合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循环使用,除项目贷款外的授信期限为一年,项目贷款授信期限以授信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汪春俊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拟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融资时互相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卓乐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我乐家居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合计不超过52,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宁波乐保家居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前述担保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具体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卓乐销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销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在前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授权总经理汪春俊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互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了推动工程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工程代理商的共赢,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为符合条件的工程代理商在开展与公司战略合作地产客户履约、质量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保证金质押等,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在前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工程代理商、客户要求决定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约时间,具体担保情况以公司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文件为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为符合一定条件的工程代理商履行公司项目合同义务(含服务及其质量)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将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要求被担保方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本次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拟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中低风险非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上市后其已连续8年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尽职、尽责,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价格、审计内容变化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之相关的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管理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防范大股东及其管理方资金占用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11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8,522,658.25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0,051,410.23元。
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在确保持续稳健运营及长远发展规划得以落实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2,838,68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96,851,604.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61,419,340.00元(包含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64,567,736.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32.89%,占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7.64%,占本年度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3.04%。
2、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1、现金分红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在确保持续稳健运营及长远发展规划得以落实的前提下,秉持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更好地回报公司股东的理念,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中关于一年多次分红、增加分红频次的政策导向,进一步优化分红节奏,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和资金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偿债能力良好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8,463,046.08元、431,398,641.68元、454,971,044.09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3.77%、53.00%、51.40%。公司经营现金流较为充足、偿债能力良好,目前除日常经营性支出外,暂无大额资本开支计划。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较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3、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于2020年使用完毕,故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内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够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20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二)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单位:家
■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内部统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22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其中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15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中低风险非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前述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3、投资品种
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中低风险非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6、其他说明
公司与拟委托的理财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坚持以稳健投资为主,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投资金融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可以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 22,00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26 证券简称:我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16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主要承办分所基本信息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具体承办办。江苏分所于2011年成立,负责人为汪娟。江苏分所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39层。江苏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陈柏林,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赵迅,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垚,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4年度支付给天职国际的审计费用为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一致。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职国际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天职国际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聘期一年。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