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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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08版)

2025-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8版)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大荔海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优劣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条件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此外,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内容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各子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互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便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结算,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整体利益。

五、相关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和独立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形成如下意见: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切实的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安排。母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切实的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安排。母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灵活组合资金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子母公司互相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日币5亿日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前述担保为公司对参股公司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一般保证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案文件

瑞联新材2024年财务报表、渭南海泰2024年财务报表、蒲城海泰2024年财务报表、瑞联制药2024年财务报表、大荔瑞联2024年财务报表、大荔海泰2024年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符合公平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业务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形成如下意见: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形成如下意见: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与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了2025年公司或子公司可能对外发生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参股公司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光电子”)已按照合资协议约定与集团公司出光兴产株式会社(简称“出光兴产”)完成中国特定OLED材料客户的业务转移,未来公司与出光兴产的少部分业务将转移至出光电子,根据出光电子供应链端转移计划完成的时间,公司预计了2025年和出光电子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显示材料业务的发生额。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5月29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住所/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科新路8号附20号

5、法定代表人:中岛光茂

6、经营范围:OLED等平板显示屏材料、电子材料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测试、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其售后服务;提供分拨、保税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保税加工服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贸易以及区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相关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商务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出光电子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德师成都报(审)字(25)第P000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公司持有出光电子20%股权,并向出光电子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出光电子为公司关联方。

出光电子系公司客户出光兴产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子公司,也是公司的重要客户。截至目前,除前述股权投资、董事委派和业务合作外,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其他特殊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受益于终端消费电子复苏和OLED面板需求旺盛的影响,出光电子作为全球蓝光主体材料的领导者出光兴产在中国的生产基地,业务成长性较好、盈利能力较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及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人出售产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收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签订协议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预计的范围内与上述关联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符合公平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发展所需与关联方保持业务合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业务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至4月2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提问或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ecurities@xarl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晓春先生

董事、总经理:王小伟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王银彬先生

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至4月2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提问或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ecurities@xarl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电话:029-68669091

邮箱:securities@xarl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卢冠良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卢冠良先生因近期身体状况持续不佳,经慎重考虑决定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卢冠良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卢冠良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冠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向卢冠良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