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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便利投资者阅读,仅涉及由“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及个别文字修订、条款序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变化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订的条款未在上表中对比列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有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三、修订和新增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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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至7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5-009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蒋西军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娴女士,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4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报告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商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评价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3、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1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3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8号),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璟制药”)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6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7,379,245.3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8,220,754.68元(以下简称“首发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XYZH/2020CDA500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1年度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3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9号),公司于2023年4月向特定对象发行24,489,7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9.0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99,999,95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066,773.4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933,181.59元(以下简称“再融资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08)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1,614,288,834.30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首发募集资金1,541,024,636.20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024年度使用首发募集资金73,264,198.10元,首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4,042,402.24元,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为428,150,841.39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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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再融资募集资金326,915,984.37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3,220,179.24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3,695,805.13元,再融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987,579.57元,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为87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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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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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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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其中: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和再融资募集资金均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发和再融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2月2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2月2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6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首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27,000,000.00元,垫付存单利息1,150,841.39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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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6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87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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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发和再融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首发和再融资超募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以外的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发和再融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及投资进程有所延后,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本次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总投资额不变。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泽璟制药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泽璟制药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査,保荐机构认为:泽璟制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及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表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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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变更:(1)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2)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3)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注2: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注3:(1)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与原定建设计划相比,“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迟,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及投资进程有所延后,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注4: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457.67万元,较承诺投资总额2,434.08万元超出23.59万元,系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注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本报告期实际支出62.99万元,同时收到临床研究中心结算退款38.15万元,相抵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24.84万元。
附表2:
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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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前,公司将募集资金总额调减为不超过12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投向新药研发项目。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6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昆山皇冠国际会展酒店(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277号)7楼国际2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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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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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3日、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5月14日17: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0512-57011882
电子邮箱:zelgen01@zelgen.com
联系人:高青平、马伟豪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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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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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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