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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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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FICONT INDUSTRY (HONGKONG) LIMITED(中文名:中际联合(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香港”)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中际香港取得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授信及担保事项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中际香港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中际装备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北京)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装备”)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中际装备取得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授信及担保事项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中际装备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天津”)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中际天津取得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授信及担保事项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际装备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中际装备取得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授信及担保事项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际装备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中际装备取得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授信及担保事项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5-020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的是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人民币(含)。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使用资金来源于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人民币(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5-021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随着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日常经营需要,拟适度开展以保本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

●交易品种:远期、掉期、期权、货币互换等基础交易产品以及由基础交易产品组合形成的组合类产品。

●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3,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负责实施和管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日常经营需要,拟适度开展以保本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限定在公司风险敞口限额以内,与外汇风险敞口相匹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3,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与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掉期、期权、货币互换等基础交易产品以及由基础交易产品组合形成的组合类产品。外汇衍生品合约确定的执行汇率以目标成本汇率或测算报价的成本汇率为基准。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及授权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负责实施和管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6、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风险中性原则,以降低因汇率波动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谨慎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审议程序、操作流程、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执行,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行为。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是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而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5-023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对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8号》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并对可比期间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会计处理变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追溯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5-026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际香港向招商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公司关联人:FICONT INDUSTRY (HONGKONG) LIMITED(中文名:中际联合(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香港”)为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联合”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中际香港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中际香港提供担保,该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中际香港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额度人民币20,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中际联合及中际香港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主要用于申请非融资性保函、贷款、衍生产品交易、信用证、委托开证、委托境外融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及金额最终以银行批复为准。本次公司为中际香港提供担保不收取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中际香港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际香港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际香港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FICONT INDUSTRY (HONGKONG) LIMITED(中文名:中际联合(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商业登记证号码:68427997

3、成立日期:2017年11月3日

4、注册地址:香港金鐘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一座10樓1003室

5、董事:刘志欣

6、注册资本:2,500.00万美元

7、经营范围:投资;咨询及服务;进出口贸易;产品购销

8、与本公司关系:被担保人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中际香港列示的财务数据为中际香港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合并数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事项、金额及期限将由公司及中际香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协定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但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担保合同约定期限。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际香港提供担保,主要用于申请非融资性保函、贷款、衍生产品交易、信用证、委托开证、委托境外融资等业务。有助于满足中际香港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开展;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际香港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为中际香港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助于满足中际香港经营发展的需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9,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80%,公司无任何逾期对外担保。

七、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公司将会根据担保事项进展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情况。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中际香港提供担保,该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5-027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际装备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公司关联人:中际联合(北京)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装备”)为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联合”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中际装备的担保余额为2,597.36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中际装备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最高额度人民币2,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中际联合及中际装备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主要用于申请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贷款、衍生产品交易、信用证、委托开证、商业承兑汇票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及金额最终以银行批复为准。本次公司为中际装备提供担保不收取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中际装备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际装备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际装备提供担保,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际联合(北京)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C36WBM18

3、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5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1号5幢3层3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5、法定代表人:马东升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安防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通信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被担保人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事项、金额及期限将由公司及中际装备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协定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但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担保合同约定期限。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际装备提供担保,主要用于申请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贷款、衍生产品交易、信用证、委托开证、商业承兑汇票等业务。有助于满足中际装备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开展;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际装备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为中际装备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助于满足中际装备经营发展的需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9,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80%,公司无任何逾期对外担保。

七、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公司将会根据担保事项进展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5-029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浦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中际联合(北京)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装备”)为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联合”或“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中际装备的担保余额为2,597.36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际装备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5,000.00万元,授信方式为信用方式,授信期限1年,主要用于申请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国际保函、开立即期/远期信用证、金融衍生品、商业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等业务。公司为子公司中际装备取得的授信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中际联合及中际装备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浦发银行与中际联合、中际装备签署并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授信及担保事项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本次公司为中际装备提供担保不收取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助于满足中际装备经营发展的需求。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际联合(北京)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C36WBM18

3、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5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1号5幢3层3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5、法定代表人:马东升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安防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通信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被担保人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期限,具体担保事项、金额及期限将由公司及中际装备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协定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但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担保合同约定期限。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际装备提供担保,主要用于申请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国际保函、开立即期/远期信用证、金融衍生品、商业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等业务。有助于满足中际装备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持续开展;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为中际装备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助于满足中际装备经营发展的需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9,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80%,公司无任何逾期对外担保。

七、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公司将会根据担保事项进展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5-017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7,436,324.32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12,5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634,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95,634,000.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的期待,符合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5-018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联合”“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3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009,433.7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69,340,566.2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19,034,295.10元,其中,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5,895,989.5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659,205.8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21年4月28日公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费用后的金额。

注2: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人民币专户余额80,659,205.86元。

二、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2021年4月28日,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中信建投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注:2022年12月29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长安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00627900041026033)余额为零,公司对该专项账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2024年4月2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13492510381)余额为零,公司对该专项账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2024年7月16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13492510103)余额为零,公司对该专项账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2024年8月8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1320100100235416)余额为零,公司对该专项账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际天津”),公司通过向中际天津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及子公司中际天津、中信建投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于2021年5月1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注:2024年8月8日,子公司中际天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1320100100235897)余额为零,对该专项账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3S AMERICAS INC.(以下简称“中际美洲”)。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Ficont Industry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中际香港”)注资7,0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实际美元金额以操作当日汇率为准),并由中际香港将上述美元资金向中际美洲提供无息借款,以便中际美洲实施募投项目。

(1)公司及子公司中际香港、中信建投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注:2022年6月14日,子公司中际香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OSA110945323632301)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余额为零,对该专项账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2)公司及子公司中际香港、二级子公司中际美洲、中信建投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注:2023年12月25日,子公司中际美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OSA110945947432301)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余额为零,对该专项账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3、公司将“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及“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变更用于投资建设“中际联合高空装备研发生产项目一期(经开区73M1地块改建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高空装备项目”),且公司通过向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北京)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装备”)提供借款的形式实施高空装备项目。公司及子公司中际装备、中信建投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北苑支行于2023年10月2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规定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89.6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28.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意见。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1]第3-00153号”《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公司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及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投资金额、是否如期归还信息如下:

注:其中结构性存款收益计入投资收益207.03万元,募集七天通知存款收益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1.04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全部到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形。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已实施完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合计7,072.57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7,177.54万元及“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745.34万元,合计12,922.88万元投入“高空装备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2023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91.44万元转入“高空装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度,公司将“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对应账户内结余资金44.37万元、24.12万元和0.09万元转入“高空装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41.39万元转入“高空装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7,177.54万元及“全国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745.34万元,合计12,922.88万元投入“高空装备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际联合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5]第3-00002号《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报告认为,中际联合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认为:中际联合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是否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下转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