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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且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2024年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因为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和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并以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票据、商业承兑票据、房产、机器设备、应收账款等提供担保,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获得的授信额度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三)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监事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并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监高继续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议案9、议案11-12、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民、李晓昱、上海海优威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室。2、电话:(021)-58964210
3、电子邮箱:hiuv@hiuv.com
4、联系人:姚红霞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同时,全体董事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李民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公司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梦云)》、《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频)》。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8,435,934.0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114,090.37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新业务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各方面因素,同时考虑2024年半年度已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公司董事与本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职级及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认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李晓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李民、李晓昱、王怀举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员工年度奖金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方案是基于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激发及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境外采购与境外销售金额较高,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外币采购金额10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与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次融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审议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与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在任独立董事吴梦云、唐侃、周频的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审计报告批准报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信用及资产减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与本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全体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监高继续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三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经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25,119.43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8,402.03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包含海外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并以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票据、商业承兑票据、房产、机器设备、应收账款等提供担保,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获得的授信额度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签署具体协议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融资租赁、贸易融资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综合授信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审议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含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海优威”)、镇江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海优威”)、上海海优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优威科技”)、平湖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海优威”)、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越南)(以下简称“越南海优威”)、成都海优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优威新材料”)、四川海优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海优威能源”)、浙江海优威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优威光电”)。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对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担保余额13,0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已实际对公司担保余额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镇江海优威、上海海优威科技、平湖海优威、越南海优威、成都海优威新材料、四川海优威能源、浙江海优威光电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公司、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泰州海优威、上饶海优威、镇江海优威、上海海优威科技、平湖海优威、越南海优威、成都海优威新材料、四川海优威能源、浙江海优威光电之间拟在2025年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进行借贷等相关业务时互相进行担保,拟担保的总额度如下
■
在上述预计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主体范围内的各子公司之间合理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内有新设或收购子公司的,对该子公司的担保,同样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预计额度有效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海优威应用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6月13日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山德路2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家具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2、泰州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09日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泰州市海陵区姚家路109-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3、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3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板块光伏产业生态园B25、B2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4、镇江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3日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6,000.00万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丹徒区丹桂路1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塑料制品、塑料薄膜、涂层、电子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化工原料的销售(不含危险品);软件产品的研发、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太阳能发电;自有厂房和机器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5、上海海优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C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6、平湖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15,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金穗路269号101室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7、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越南)
英文名称:HIUV APPLIED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日期:2023年4月4日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2,349.72亿越南盾(约979.05万美元)
住所地址:越南北江省越安县增进社越韩工业区CN14-2号地块
经营范围:用塑料生产产品,详情:用塑料生产EVA薄膜;薄膜材料、塑料材料的其他产品。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8、成都海优威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翁正玉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白果街道马家林社区32组4号淮创智造园区7号厂房(金堂工业园区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9、四川海优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3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孙振强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又新镇蔡家河街44-46号1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标准化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10、浙江海优威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3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仓庆路588号3号楼3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股比例:100%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二)被担保人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说明:上表中四川海优威能源、浙江海优威光电分别注册于2025年3月18日与2025年3月24日,截止报告期末,主要财务指标数据为零,其他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另行召开相关会议及逐笔形成相关决议。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2025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00.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担保的余额合计为1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是8.09%和4.03%,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至4月2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iuv@hiuv.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3:00-14: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晓昱
总经理:李民
董事会秘书:孙振强
财务总监:王怀举
独立董事:吴梦云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至4月2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iuv@hiuv.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1-58964210
邮箱:hiuv@hiuv.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经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25,119.43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8,402.03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139.4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6.81%,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43.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51,860.13万元。
公司亏损主要是因为光伏产业供需不平衡导致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公司主营产品光伏胶膜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加之公司前期为满足客户需求持续扩产,固定成本及摊销较大,增加了单位成本,导致公司胶膜产品的毛利率下降,且公司期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报告期出现亏损。同时,公司自研PDCLC瞬光液晶调光膜和AXPO轻量化环保皮革、PVE玻璃封装胶膜产品逐步进入汽车行业,尚处于投入期,对公司业绩亦造成负面影响。
三、应对措施
针对目前的宏观环境、行业阶段及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坚守研发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创新求发展的经营理念,聚焦主业,创新研发性价比更高的胶膜新品以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技术需求和降本需要,为光伏产业技术迭代提供原材料保障和降本增效解决方案,支持中国光伏产业立足全球、长足发展。
公司将继续专注创新与研发,加强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全力推动汽车领域新产品的创新发展,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提供性价比最优的优质好产品,推动新质生产力的生成与发展,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转型发展、技术升级与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进中提质。
具体措施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558,435,934.0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114,090.3元。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议如下: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已实施的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4年11月5日派发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9,937,250.04元(含税)。
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9,937,250.04元(含税)。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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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情况说明
(下转27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