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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具备公允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
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17日,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盛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麒盛科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股票期权164.9310万份。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所有已授予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完毕,本激励计划结束。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9日期间内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关于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22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麒盛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39)。
(三)2022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9月7日披露了《麒盛科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
(四)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五)2023年9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92.419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9月14日办理完毕,并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了《麒盛科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六)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92.419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8月30日办理完毕,并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了《麒盛科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七)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的情况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22年9月29日。
2、授予数量:549.77万份。
3、授予人数:246人。
4、行权价格:13.0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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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7、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至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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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麒盛科技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29.58亿元,较2021年营业收入下降0.29%,低于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
鉴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考核要求,未满足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注销第三期合计164.9310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所有已授予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完毕,本激励计划结束。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因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因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未达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麒盛科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依据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安排。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等事宜。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或“公司”)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稳步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国内最早一批从事智能电动床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公司,且在该领域已深耕多年,目前在国际智能电动床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秉承“创造智能美妙的生活体验”的宗旨,坚持以环保、安全、符合人体工学原理为设计核心,以实现睡眠监测、睡眠干预为发展目标。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已掌握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公司产品涵盖智能电动床、床垫以及睡眠数据服务等领域,其中,智能电动床为公司主要产品。公司研发生产的智能电动床作为消费者睡眠健康管理的载体之一,在灵活满足全球消费者睡眠需求差异化的同时持续为客户提供健康睡眠解决方案,实现消费者对更高品质睡眠的追求。
提高生产效率方面,公司建立了智能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将数字化技术应用于日常生产活动,推动传统工厂向数字化工厂转型,生产环节及流程得到优化,生产效率得到提高,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目前公司国内工厂已具备年产200万套智能电动床产能,达成设备自动化、信息数字化、物流精益化,真正实现智能工厂制造智能产品“双智能”。
未来,公司在聚焦主业的基础上,将不断提升经营质量。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市场创新等多个方面着手,推动技术升级,提升管理效率,洞察市场需求,提高品牌认可度,不断提升投入产出比。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为企业的发展导向,持续搭建各级创新技术平台。近年来公司先后获评“国家级精锐科学技术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等一系列荣誉,充分体现和发挥了行业技术标杆作用。
与此同时,公司先后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NAS实验室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绿色产品认证等多项管理体系与行业认证,持续在管理内功上发力,这些认证既是专业性和权威性的体现,也是公司产品服务的高质量和高可靠性保障。
2025年,公司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的计划如下:
(一)保证研发投入,推进产品新功能研发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并一直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公司研发投入连续多年占营业收入比例超4%,2025年公司将继续保持研发方面的投入水平。
智能电动床作为公司的主要产品,公司不断提升智能电动床的生产工艺水平、提高智能电动床体征数据监测准确度、增强健康睡眠服务体验感。2025年,公司将推进更多智能电动床新功能研发,包括减缓睡眠中的噪音因素干扰、接入华为、三星更多国际知名企业平台以实现用户更好的睡眠体验。
(二)提前布局前沿技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公司生产的智能电动床可以通过“传感器”和“智能模块”实现对人体健康和睡眠的实时监控,并运用公司建立的睡眠数据分析平台将收集到的睡眠信息进行处理给予反馈,挖掘消费者睡眠需求痛点,最终通过数字化睡眠疗法实现“睡眠中产生的问题,在睡眠中解决”。
公司自主研发的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体系属于行业领先。该成果已普遍应用于公司智能床产品,面向市场销售。除此之外,公司将智能电动床产品及健康大数据管理服务体系应用于多种商业模式,如与高端酒店、养老院、月子中心等渠道合作,将公司的智能电动床应用于上述场景中,为其客户提供相关睡眠健康服务。2025年,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并结合智能电动床具体的使用场景,继续深入推进布局智能电动床各个应用领域,加速公司研发成果在多种商业模式的落地使用,让更多潜在消费者体验到公司的产品及服务。
(三)综合运用产学研平台,激活公司发展新动能
为推动公司技术创新、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以及培养高素质人才,公司积极建立、运用产学研平台。截至目前,公司与嘉兴大学、湖南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等大学及机构建立了合作,研究相关睡眠产品及睡眠技术。
2025年1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了2024年度认定(备案)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名单,麒盛科技建立的“浙江省健康睡眠智能技术与大数据应用重点企业研究院”成功入选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该研究院将围绕人工智能、健康大数据、智能床、传感器等为主要研究内容,探索建立起覆盖社区服务、健康评估、健康干预、慢病管理等全方位的主动健康管理场景,推动公司在大健康产业的更深入的探索。
三、坚持规范运作,强化公司治理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025年4月,公司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最新修订内容,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6项规则及制度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新制定了《麒盛科技市值管理制度》《麒盛科技舆情管理制度》。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及治理体系,从上至下强化合规建设,结合最新的监管要求,适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内控制度,确保制度指导的有效性,增强风险管控能力。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规范履职工作。按要求组织公司董事、高管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督促其积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确保规范履职。同时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与公司和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强化“关键少数”人员合规意识,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重视股东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以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为基本立足点,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投资者合理回报,综合考虑发展阶段、战略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并执行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自上市以来,累计实施现金分红4次,股份回购1次,合计分红金额约为7.19亿元,合计回购金额为0.75亿元。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价值投资理念,积极保障投资者回报的落实。
未来,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公司将继续统筹好长期可持续发展与股东稳定回报的动态平衡,落实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六、提高信披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搭建多元化沟通平台,真诚倾听投资者声音,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公司日常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热线电话及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传递生产经营、运营模式、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等公司价值信息。公司实现常态化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三次业绩说明会。公司采用图文简报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提高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和实用性。同时,公司自2020年起每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展现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与成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理解与认同。
未来,公司将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者说明会的质量和效果;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和渠道,努力向投资者合规、精准传递公司价值信息,增加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及经营理念的认同感,提振投资者信心;传递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参与共建良好市场生态。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3日 (星期二) 10:3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6日 (星期二) 至05月12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oftide@softide.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3日 (星期二) 10:30-11:3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3日 (星期二) 10:30-11: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唐国海先生
总经理:黄小卫先生
董事会秘书:唐蒙恬女士
财务总监:王晓成先生
独立董事:李荣华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3日 (星期二) 10:3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6日 (星期二) 至05月12日 (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oftide@softide.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唐蒙恬女士
电话:0573-82283307
邮箱: softide@softide.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开设网络投票
提示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5月12日14: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麒盛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共5,497,630股股份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8,489,251股变更为352,992,621股,注册资本将由358,489,251元变更为352,992,621元。
2、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秋茂路158号”变更为“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秀水大道1508号”。
3、公司拟将经营范围由“电动床及其配套用品的研发;家用电力器具及其配件的研发;计算机数据传感器的研发;控制器的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的研发及应用;软件开发;电动床及其配件、家具、通用零部件、民用灯具、电机、电源适配器、电子元器件、床垫、床罩、纺织品的制造、加工;电动床及其配件、家具、通用零部件、民用灯具、电机、电源适配器、电子元器件、床垫、床罩、纺织品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下设分支机构从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扩大至“一般项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家具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养老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述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核准,具体以工商变更结果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提示:修改内容以下划线并加粗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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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2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