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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重述了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具体追溯调整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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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或“公司”)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并披露了《麒盛科技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该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公司认真落实各项举措、聚焦主业、重视股东回报、提高信披质量、强化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现将行动方案的实施进展及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稳步提升经营质量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智能电动床的接受程度差异较大,现阶段智能电动床的主要消费市场仍集中在北美区域。但随着国内消费者对睡眠质量与生活品质要求提高,推动了国内中高端智能电动床需求增长。更多的消费者在购买床品时会考虑选择具有调节功能、睡眠监测等功能的智能电动床。
2024年度,公司坚持“两条腿走路”,在稳固公司海外市场地位的同时,积极推进国内市场的开拓。针对海外市场,公司作为泰普尔丝涟(Tempur Sealy International,Inc.)、舒达席梦思(Serta Simmons Bedding,LLC)两大北美床垫巨头的主要智能电动床供应商,在北美智能电动床市场的占有率一直有不俗的表现。2024年年初,公司与泰普尔丝涟将电动床产品制造和供货协议延期至2027年3月31日,并与舒达席梦思(Serta Simmons Bedding,LLC)续签五年期电动床产品制造和供货协议,协议的签订不仅预示着未来短时间内公司与大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也为公司保持北美市场优势地位奠定了基石。针对国内市场,公司旗下品牌“舒福德”持续建设线下门店矩阵,截至2024年底,“舒福德”品牌门店已经超过220家;“舒福德”品牌积极建立与各大知名厂商的合作,包括与华为、三星等知名品牌合作,接入其智能系统,为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睡眠呵护,此举有助于公司接触更多的潜在客户,扩大公司现有的客户群;同时,公司积极响应2024年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及地方政府补贴政策,在该政策推动下,公司产品受到了更多消费者的青睐,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国内市场智能电动床的渗透率。
公司生产的智能电动床可以通过“传感器”和“智能模块”实现对人体健康和睡眠的实时监控,并运用公司建立的睡眠数据分析平台将收集到的睡眠信息进行处理给予反馈,挖掘消费者睡眠需求痛点,最终通过数字化睡眠疗法实现“睡眠中产生的问题,在睡眠中解决”。2025年1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了2024年度认定(备案)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名单,麒盛科技建立的“浙江省健康睡眠智能技术与大数据应用重点企业研究院”成功入选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此次麒盛科技入选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围绕“健康睡眠智能技术与大数据应用”,以人工智能、健康大数据、智能床、传感器等为主要研究内容,探索建立起覆盖社区服务、健康评估、健康干预、慢病管理等全方位的主动健康管理场景,推动国内大健康产业的升级与发展。
在推动行业发展方面,公司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智能床》(GB/T 45231-2025)于2025年1月正式落地,并将于2025年8月正式开始实施。此次国家标准的发布,不仅填补了智能床行业标准空白,也将为智能床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而伴随着标准的规范与引导,智能床行业未来有望进一步健康发展。
未来,公司在聚焦主业的基础上,将不断提升经营质量。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市场创新等多个方面着手,推动技术升级,提升管理效率,洞察市场需求,提高品牌认可度,不断提升投入产出比。
二、重视股东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本着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2019年公司上市以来,累计实施现金分红4次,股份回购1次,合计分红金额约为7.19亿元,合计回购金额为0.75亿元,累计分红比例超过 30%。2024 年6月,公司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52,991,621.00元(含税),占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1.63%。
三、提高信披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始终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自身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积极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2024 年度,公司累计发布定期报告4 份,临时公告 56份。公司坚持从投资者需求出发,持续优化定期报告编制披露方式,从框架、内容、形式等多方面进行拓展,以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方式展现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经营情况。同时,通过制作可视化财报、召开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多维度增强定期报告的可视化和可读性。公司充分披露了主要经营业绩、权益分派、关联交易、风险提示等投资者关注的信息。
公司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多措并举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将公司价值有效传递给资本市场、让投资者对公司有更好地理解和认可,同时也及时应对投资者的关注点,及时响应投资者诉求。
2024 年 5 月,公司召开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 年 8月,公司召开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 年 11 月,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对公司相关经营成果及具体财务情况、公司战略方针、分红规划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交流,答复率 100%。同时,2024 年,公司通过“上证e 互动”平台、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路演、现场调研等方式,多渠道与投资者、行业分析师建立稳定良好的互动,多层次听取投资者建议,切实保障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互动,形成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四、坚持规范运作,强化公司治理
2024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努力提升治理水平,保证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规范运行。2024 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与会议召开。截至公告日,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次,董事会 15 次,监事会 7 次,有效发挥董事会、监事会的各项职能。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利用“三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平台,为独立董事、监事参与公司治理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和科学决策。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陆续发布的新修订法律法规、制度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 年,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推动内部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实施,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优化其履职方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2024 年,公司持续保持与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密切沟通,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多层级多维度对控股股东、董监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和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通过科学合理设定年度考核指标及目标等,强化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刚性激励约束,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活力;同时,公司面向“关键少数”积极做好新“国九条”等监管政策宣导,组织参加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举办的专题培训,及时向董监事传递监管动态和典型案例,增强合规意识,确保监管精神理解准确、执行有效,推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市场知识,不断提升自律和合规意识。
六、其他说明
公司 2024 年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各项措施均在顺利实施中,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调整优化方案内容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价值,持续保持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10 证券简称:麒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化分红。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将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如下:
一、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基于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040,213.0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5,365,278.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38,551,154.2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536,527.80元,扣除2023年度现金分红352,991,621.00元,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2,388,283.52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8,489,251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5,497,630股后的基数为352,991,62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299,162.1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6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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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040,213.07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5,299,162.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电动床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智能电动床的接受程度差异较大,现阶段智能电动床的主要消费市场集中在北美区域。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智能电动床消费市场,其消费者对于智能电动床的接受程度高,而且智能电动床的产品均价明显高于传统固定床。大型床垫厂商泰普尔丝涟(TSI)、舒达席梦思(SSB)将其床垫搭配智能电动床床架销售给消费者,该销售渠道目前为北美市场最主要的智能电动床销售渠道。
国内智能床行业仍处于初级阶段,从市场渗透率角度来看,中国智能床的渗透率较低,这主要是因为消费者对智能床的了解还不够充分,市场教育和消费习惯的培养仍在进行中。与美国等相较成熟的市场相比,中国的智能电动床行业还有很大的增长潜力和发展空间。
2、公司发展阶段
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贸易摩擦加剧,一定程度影响了智能电动床行业的市场扩张进程。公司作为该行业的先发者及世界最大的智能电动床制造商之一,一直致力于不断开拓国内外潜在的智能电动床市场。现阶段,公司坚持两条腿走路,公司不断巩固和海外大客户的合作,保持市场的占有率;不断深化国内消费者对智能电动床的认知并普及旗下品牌“舒福德”的线下门店,触达更多潜在消费者,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
3、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为订单式采购;生产模式是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模式为国内外市场同步开展销售,并针对不同的市场采用不同的销售策略。
4、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国内外市场开拓及厂房项目建设需要较多的资金,同时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研发费用,用于开发新产品与新技术,保持智能电动床行业领导者的地位。因此,为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须留存部分收益。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国内外市场开拓及厂房项目建设,保障公司聚焦主业,提高公司竞争力,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目标的同时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在现金分红决策机制中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特别针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独立计票并及时公开表决结果,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得到有效落实。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经营质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