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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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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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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8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和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并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王小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充分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基于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各自拟定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宝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雪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梅雪锋先生、李政女士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肖宝强、梅雪锋、李政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于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履职尽责、勤勉敬业的态度,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形成了《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强化方案实施,持续评估完善,切实提高经营质效、治理质效、信披质效和回报投资者质效,公司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实施进度及效果进行了年度评估,并结合2025年度公司安排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73元/股调整为14.71元/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1.30万股调整为872.69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41.30万股调整为703.69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0.00万股调整为169.0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将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定为2025年4月18日,以14.7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7名激励对象授予169.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刘晓春、刘骞峰、王小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授予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部门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该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4:00时起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下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条款进行修改,同时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前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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