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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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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65 公司简称:百大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37,907,466.62元。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6,240,3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723,256.8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3,345亿元,比上年增长3.5%。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427,165亿元,增长3.2%。随着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政策发力显效,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例如粮油食品、烟酒、日用品、家电等类别零售额均比上年有显著增长。非必需类消费品需求释放缓慢,服装鞋帽类零售额比上年微幅增长0.3%,化妆品、金银珠宝等类别零售额均同比有所下降。因此从零售业态来看,便利店、超市等零售额均同比增长,而百货店零售额比上年下降2.4%,传统百货行业恢复仍显乏力。

当前零售行业,多业态并行的shopping mall已成为主流。在一二线城市,形成了高端商场占据中心位置、区域型大众商业遍布城区、社区商业及非标街区商业点缀其间的行业布局。传统百货商场尽管占据区位优势,但受限于业态相对单一,同时随着城市扩大、人口向周边转移,面临消费群体定位、客流量减少等多重难题。百货行业应顺应市场需求变化,通过精准定位、丰富品类、提升顾客体验感来避免同质化竞争,打开消费新场景,提高聚客能力、激发市场活力。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品零售,主要业态为百货商场。公司系单店经营模式,拥有杭州百货大楼一家门店。自 2008 年起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等百货业资产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管理20年,每年可获得相对稳定的委托经营利润,受行业环境波动影响较低。杭州百货大楼的商品销售以联营模式为主,辅之少量经销、代销模式,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本报告期末,公司将杭州大酒店物业收回自营,受到市场、成本和运营等多方面的影响,酒店的盈利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其他自行经营管理杭州收藏品市场以及一些物业服务,同时将位于市中心的部分自持物业出租并取得一定的租金收入。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427,717.40元, 比去年同期减少10.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756,095.0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78.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806,014.0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1.8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735,095.12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0.12%。未来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如下:

(1)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委托经营利润延迟取得或无法足额取得的风险。

(2)公司与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维”)等主体间就杭州大酒店所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生效判决并已收回该房屋自营。因杭州海维已被案外第三人申请破产清算且法院已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司已按法律规定就杭州海维拖欠公司的款项申报债权,公司申报的债权存在最终无法足额收回的风险。

(3)公司与杭州嘉祥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祥”)的租赁纠纷诉讼仍处于强制执行阶段,但由于嘉祥及各连带责任人的偿债能力未知,存在无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不足以抵偿全部债务导致执行拖延或终止本次执行的风险,公司申请执行的款项存在最终无法足额收回的风险。

(4)公司持有较大金额的金融资产,资产价格随市场波动较大,可能面临资产价值下跌的风险。

1)公司持有港股金地商置,其二级市场公允价值变动对上市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

2)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可能无法全额收回本金或延期兑付的风险。

3)公司以被投资公司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工信”)账面净资产及持股比例作为基础,对持有的股权公允价值进行合理估计。杭工信近年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因亏损导致净资产连年下降。未来若杭工信净资产继续下降,则公司持有的杭工信股权公允价值存在进一步损失的风险。

(5)公司在战略转型过程中,由于新业务投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需要反复论证,存在项目短期无法落地的风险。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南平

2025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5-014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与银泰各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的,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银泰各方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为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无与银泰方有关联的董事,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说明:

1、2018年10月,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安徽银泰时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就进口表部分品牌(万国、沛纳海、伯爵等)签署联营合同;2023年11月新签合同延长至2024年3月;2024年3月前签订合同延长至2025年3月;2024年8月,签订协议品牌沛纳海更改为柏莱士,其他进口表品牌合同于2024年8月19日终止,同时新签订联营合同,合同期限由2024年8月20日至2027年2月28日(上表第1项)。

2、2023年1月,公司与浙江莲荷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协议,通过其采购电子设备等;2023年12月新签合同延长至2025年12月(上表第2项)。

3、2021年1月,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莲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于“喵街APP”平台上关于有价促销券销售收入的代收代付协议。2024年1月新签合同延长合作期限3年(上表第3项)。

4、2023年8月,公司及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合同,通过其线上平台销售商品。合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上表第4、19项)。

5、2021年5月,公司及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杭州瑾泰商贸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杭州瑾泰商业有限公司)、杭州银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通过其线上平台销售商品;2023年8月新签合同延长至2025年12月(上表第5、6项)。

6、2021年8月,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延安路分公司签订合同,通过云铺销售商品,合同期限至2026年11月;2023年4月,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延安路分公司、杭州银泰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主体变更协议(上表第8项)。

7、2022年11月,公司及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备忘录;同年,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费用分摊结算协议,就归属于杭州百货大楼的收入及费用,进一步明确了分摊原则。其中喵客营销推广管理业务商品佣金结算主体变更为杭州临平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上表第9-14项)。

8、2021年7月,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借调人员薪资安排协议书,明确了借调人员的薪资承担(上表第15项)。

9、2022年3月,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离职补偿金结算协议书,明确了离职人员补偿金的分摊规则(上表第16项)。

10、2022年6月,公司及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签署菜鸟裹裹上门取件费用结算协议,由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代为垫付线上销售退货的上门取件费用,合同期限至2024年3月;2024年3月,杭州百货大楼分公司与浙江银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署菜鸟裹裹上门取件费用结算协议,合同期限至2027年3月(上表第17、18项)。

11、2024年6月,公司与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签署开票系统服务协议,约定每年支付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开票系统服务费,合同期限至2027年5月(上表第20项)。

12、2024年8月,公司与安徽银泰时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装修协议,约定在达成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按安徽银泰时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装修总投入一定比例支付店面/专柜装修补贴款(上表第21项)。

13、2024年8月,公司与杭州荣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莲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软件委托开发服务合同,约定支付NCC和MOS系统对接开发费及运维费用(上表第22、23项)。

14、2023年1月,宁波西选商贸有限公司发生股权变更,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与宁波西选商贸有限公司不再系关联方。据此,公司不再将宁波西选商贸有限公司列为关联方。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栏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截止日期为 2025年3月31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安徽银泰时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W6PY9L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品牌管理;日用百货等。

2、关联方名称:浙江银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51797423Y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528号701-2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2789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互联网销售;广告发布等。

3、关联方名称: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4455XJ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30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等。

4、关联方名称: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北京大红门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5658230397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01号院10号楼

负责人:邵宏玉

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分公司

经营范围:保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等。

5、关联方名称:浙江莲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7X4WH0Q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20号3幢5034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52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

6、关联方名称:杭州瑾泰商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8LJ0K8N

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海达南路397号盛康大厦二层226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等。

7、关联方名称:杭州银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MA27YYH11U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530号9楼901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等。

8、关联方名称:杭州银泰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7FAMBB8E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街道南山路35号2幢101室(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熊超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等。

9、关联方名称:杭州临平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66233136XW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北大街132号

法定代表人:邓朝军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日用品销售等。

10、关联方名称: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17883031L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昙路18-26号

法定代表人:邓朝军

注册资本:33986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

经营范围:日用品销售等。

11、关联方名称:杭州荣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DKFQJ024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528号801室-12

法定代表人:沈越雁

注册资本:65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采购代理服务等。

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而杭州百货大楼系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6.3.3条实质重于形式的规定,上述11家公司均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总体原则,具体的定价方法为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不会对公司带来交易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的,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5-016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3、投资品种:主要投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基金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含子公司)购买的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基金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5-017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根据前述财政部发布的文件需要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

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

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5-02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金,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

3、投资额度: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上限(含期间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预计的总额度。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合同,由公司投资部门及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国债逆回购产品的分析、筛选、买卖决策及操作等事宜,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调拨,风控管理。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可能存在的风险

受金融市场、行业周期、利率波动及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选择合理的期限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国债逆回购产品。

(2)公司已制订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业务,可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65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2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以及十一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董振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临平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颖、王欣欣

联系电话:0571-85823016、85823015

联系传真:0571-85174900

电子邮箱:invest@baidagroup.com

(二)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5-023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上午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至4月3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baidagrou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并将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王卫红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琳玲

董事、副总经理:曾钱欣

财务总监:丰奕晓

独立董事:罗春华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6日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至4月3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baidagrou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方颖、王欣欣

电话:0571-85823016、85823015

邮箱:invest@baidagrou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5-013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37,907,466.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6,240,3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7,723,256.8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67,723,256.8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01%。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监事全票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5-015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百大银泰卡卡互通之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带动整体销售,满足顾客需求。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的情况。

(下转1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