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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202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事务的独立性,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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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相应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退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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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解释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解释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执行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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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26,213.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45%。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37,000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本次审议的全部额度也可调剂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全资子公司大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贸易”)、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中赫”)2025年度的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共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97,000万元;其中大中贸易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其余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2、全资子公司金日晟矿业为公司2025年度的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240,000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超过本次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实施。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37,000万元,除大中贸易资产负债率高于70%外,其余被担保方均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具体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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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0701444800H
3、注册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小佘太书记沟
4、注册资本:1,508,021,588元
5、法定代表人:林圃生
6、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9日
7、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选矿;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游览景区管理;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金属制品销售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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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267,788.2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贷款金额为209,485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对公司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9、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341522675877011D
3、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冯井镇周油坊村
4、注册资本:21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董鑫
6、成立日期:2008年06月09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轮胎销售;轴承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农业机械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五金产品批发;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日晟矿业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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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金日晟矿业对公司担保金额为158,425万元,除此项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抵押贷款金额为30,000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截至目前,金日晟矿业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大中贸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大中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460100MA5U2RBE2B
3、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A座234号
4、注册资本:8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高文瑞
6、成立日期:2021年07月06日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紧固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密封件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衡器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集装箱销售;家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汽车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大中贸易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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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大中贸易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贷款金额为0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截至目前,大中贸易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25MAC030BN3H
3、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临武产业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区检验检测大楼2楼219号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杰
6、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4日
7、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基础地质勘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南大中赫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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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湖南大中赫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贷款金额为15,400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截至目前,湖南大中赫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方式和类型
1、担保方式: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2、担保类型: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和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授权事项和期限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437,000万元可以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也可调剂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所享有的预计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被担保方。
2、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对本次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筹集,保证其正常生产及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况。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26,213.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45%。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共计43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10%。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