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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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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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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14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18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该授信业务范围涵盖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融资、银行保函、固定资产贷款、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形式,担保方式包括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将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及实际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本次授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并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在综合考虑各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2025年度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4.46亿元的担保额度,为重要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将与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莫愁)(李光明)(章剑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19、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15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18日在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保障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重要参股公司顺利开展业务所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相关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其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正,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以降低原材料、产成品价格和外汇波动风险为目的,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16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人民币2,703,879,858.2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97,225,757.8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8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4,648,119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0,611,801股后的股份数为1,694,036,3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8.13亿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7%。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现金分红股数为准计算。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19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本次被担保对象包含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4.46亿元的担保额度,为重要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合计人民币43.79亿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预计将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涉及反担保。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在综合考虑各被担保对象的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2025年度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4.46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截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已发生的担保余额33.90亿元,为重要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截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已发生的担保余额9.89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

1、表格中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包含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2、担保预计将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涉及反担保。

2、

上述额度为公司预估最高担保限额,实际担保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该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可按照授权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担保期限以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可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取担保额度。参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调剂遵循以下规定:单笔调剂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调剂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可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取额度。同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不得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灵活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4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过往已签署且仍在有效的存量担保协议外,后续新增担保协议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均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与具体担保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重要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旨在确保其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上述被担保对象运营状况稳健,资信记录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提供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部分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重要参股公司,上述公司运营情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上述被担保对象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232,161.78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82.02%,其中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437,911.23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9.15%;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32,161.78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68.70%,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339,020.81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2.57%;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0,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3.31%,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98,890.42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6.58%。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20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盛青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带来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3票、回避6票(关联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和项奕豪已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该股东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将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与伟明盛青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与伟明盛青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2025年度与伟明盛青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与伟明盛青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伟明盛青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MABNF59J6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1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54.5455%,永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1818%,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909%,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909%,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0909%;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四道888号综合办公楼502室;董事长兼总经理:项鹏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伟明盛青公司资产总额327,448.77万元,负债总额238,245.92万元,净资产89,202.85万元;2024年度伟明盛青公司营业收入2,383.23万元,净利润3,178.54万元,资产负债率72.76%(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伟明盛青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且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伟明盛青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伟明盛青公司作为依法设立并稳健经营的企业法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持续保持正常经营状态。经核查,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和相应的风险承担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预计2025年度将与伟明盛青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和购买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相关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伟明盛青公司之间的所有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在交易定价方面,采取市场化定价机制:对于存在明确市场价格的商品或服务,以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交易价格;对于市场化定价基准不明确的交易,则依据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过程均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伟明盛青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求。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基本原则,采用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确保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此类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充分的自主性,不会因与伟明盛青公司的日常性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公司将持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交易流程,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21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一)发放对象

公司所有在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发放依据

按照公司2024年度制定的薪酬方案,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薪酬发放。

(三)实际发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按时、足额发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在任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8万元(税前)。独立董事除上述津贴外,不在公司领取任何其他形式的报酬或福利。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岗位工资根据职位级别、工作职责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不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结构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岗位工资根据职位级别、工作职责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发放。

(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根据有关规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22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况:为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及外汇风险,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原材料、产成品等商品期货及外汇风险敞口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开展生产经营所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任意时点的保证金余额上限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新能源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显著,为有效规避和对冲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同时防范经营及融资过程中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价格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潜在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相关原材料、产成品等商品期货及外汇风险敞口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锁定价格、规避风险为核心目标,明确禁止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行为。

(二)业务类型及交易金额

1、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基于生产经营需求及原材料、产成品市场风险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原材料及产成品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在任意时点的保证金余额上限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本次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鉴于公司经营及融资活动中面临的外汇风险敞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本次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仅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在境内外期货交易所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交易品种仅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原材料及产成品,交易工具涵盖期货、期权、远期等金融衍生工具。

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选择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外汇汇率及外汇利率,具体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及其组合产品。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限内可开展授权范围内的商品期货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若单笔交易存续期超出授权期限,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产成品价格和外汇波动风险,保证生产经营的相对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且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且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市场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履约风险:在期货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出现交易对手不履约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或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无法完成交易,甚至因被强制平仓而受到实际损失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加强相关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3)公司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使其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开展相关业务,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时点,降低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不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汇率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不确定性,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进行外汇套期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的金融机构若出现经营问题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以原定的合约价格交割,造成履约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业务建立严格的内部风控体系,建立有效内控制度。

(2)实时关注国际市场形势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从而及时避免因可能的汇率大幅波动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3)为降低对手方违约风险,公司仅与有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从而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

(4)公司将合理控制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实施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以具体业务为依托而采取的审慎风险管理措施。该业务的开展旨在提升公司应对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及汇率风险的能力,有效降低市场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确保公司稳健运营。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优化经营风险管理,更能有效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任何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人对公司开展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25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转债代码:113683 转债简称:伟24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李建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建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及子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建勇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建勇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李建勇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73,252股,其中90,000股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持有的9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辞职生效后,李建勇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李建勇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建勇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李建勇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