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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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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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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监事会对该议案事项均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023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的结构性存款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投资的结构性存款金额在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议案约定范围内,到期后及时归还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构性存款均已到期赎回,本金及投资收益均已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于2024年7月30日结项,其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116.22万元,计划用于安庆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详见公司于 2024年8月1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余姚年产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于2024年9月27日结项,其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0.11万元,计划用于安庆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详见公司2024年10月8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肇庆年产10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于2024年10月29日结项,其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905.23万元,计划用于安庆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变更原因

1、“上饶年产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肇庆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汽车内外饰件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即将原计划投入“上饶年产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8,783.07万元,用于“肇庆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汽车内外饰件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变更原因:2023年4月,公司与江西和济投资有限公司的厂房租赁补充协议相关义务基本履行完毕。另外,根据2023年1月至4月出现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下滑情况,公司做出变更募投项目的决策,转为以自有资金继续审时度势推进上饶项目建设。

2、“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安庆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即将原计划投入“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6,208.72万元,用于“安庆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变更原因:根据常熟生产基地前几年完成的订单情况,公司判断常熟项目原先已投入的产线短期内已足以支撑客户需求,同时公司常熟地区其他工厂也拥有一定的产能储备。公司根据2023年1月至6月的销售情况判断常熟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决定对常熟项目转为以自有资金继续审时度势推进产线建设,做出了变更募投项目的审慎决策。

3、“余姚年产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7万套宝马G78&NA6零部件项目”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即把对原计划投入“余姚年产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剩余募集资金中的9,018.16万元,用于“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7万套宝马G78&NA6零部件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披露的《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变更原因:公司基于对前几年销售高峰期订单完成情况的综合考虑,结合已有产线生产能力的综合判断,认为现有产线短期内已足以应对潜在的销售高峰要求,根据2023年6月至11月的客户销售情况趋势判断余姚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公司做出了此次变更的决策。同时,由于配套客户发展情况相对较好,公司预计未来客户销量具备回暖的可能性,公司在余姚项目预留了部分募集资金,计划未来以剩余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推动余姚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上饶年产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余姚年产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未达到计划建设进度,主要原因如下:2021 年-2024年,由于上述四个募投项目所对应的下游上饶、常熟、余姚地区整车厂发展速度不如预期,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的投入产出效率,避免短期内盲目投资带来的产能过剩和资金占用,公司不同程度放缓了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上述三个项目均已结项。公司与肇庆、安庆、沈阳当地知名整车厂达成扩产合作意向,募集资金已具备更优质的投向,因此公司于2023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2024年将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安庆。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2月,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的警示函,主要内容:按照项目立项时间和募投项目原定规划建设期,上饶项目、常熟项目、余姚项目分别应于2020年1月、2020年1月和2020年7月完成建设,但上述项目均未如期完成建设。公司未在历次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上述项目实施进度未达计划进度的情况,募投项目延期未及时审议并披露,风险提示不充分,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公司的整改措施:

1、公司在收到《警示函》后,第一时间将文件内容传达至相关人员,对上述事项进行全面自查并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进行深刻反思。

2、公司董事会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在公司内部对警示函内容进行了通报及内部批评,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信息披露指引、指南等,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合规培训,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的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信息披露质量,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内部整改

(1)提升募集资金管理水平及信息披露治理

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根据各自职责权限,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推进和变更等事项将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在募投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计划,确保募投项目资金账户的设立、存放、支出和投向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涉及合同管理制度、支付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确保合同签订、款项支付、对账单、财务凭证等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积极联合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和核查;针对募投项目实施环境的变化,进行审慎核查和研究;就募投项目变更过程,进行管理层讨论,研判变更募投项目并实施新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组织董监高及相关部门人员培训

公司邀请券商及律师对涉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就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实操问题进行专项培训,进一步增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的合法合规及责任意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本期,公司定期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重要环节的内部控制程序并有效落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的要求,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常熟汽饰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常熟汽饰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运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原承诺投资总额30,211.84万元,主要投资新建厂房(含土建、安装)、购置生产设备。2023年6月1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次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原计划拟投入“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6,208.72万元,用于“安庆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14,003.12万元。“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已于2024年7月30日结项,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常熟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16.22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将用于安庆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13,887.15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99.17%。因常熟地区整车厂发展速度不如预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因此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2:余姚年产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募集资金原承诺投资总额30,711.35万元,主要投资新建厂房(含土建、安装)、购置生产设备。2023年11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原计划投入“余姚年产 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剩余暮集资金中的9,018.16万元,变更转投于用于“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7万套宝马G78&NA6零部件项目”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21,693.19万元。“余姚年产54.01万套/件汽车内饰件生产项目”于2024年9月27日结项,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余姚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0.11万元将用于安庆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21,756.7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100.29%。因余姚地区整车厂发展速度不如预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因此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3:上饶年产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募集资金原承诺投资总额26,519.22万元、主要购置厂房(含土建、安装)、生产设备。2023年4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原计划投入“上饶年产 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8,783.07万元,变更转投于“肇庆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汽车内外饰件项目”,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7,736.1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7,783.6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100.61%。因上饶地区整车厂发展速度不如预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因此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4:肇庆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汽车内外饰件项目投资额由“上饶年产18.9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的募集资金中的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8,783.07万元转入,“肇庆年产10万套/件汽车内饰件项目”于2024年10月29日结项,肇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905.2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将用于安庆项目。项目结项完成后,因项目搬迁,公司将部分设备转移至成都苏春生产,项目量产后将一并考虑募投项目效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15,339.95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81.67%。

注5:安庆常春年产80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沈阳年产27万套宝马G78&NA6零部件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无需核算效益,其中“安庆常春年产80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支出超过承诺投资额系本年度常熟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余姚年产54.01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和肇庆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汽车内外饰件项目结项后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安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且低于承诺投资额的5%豁免审议,详见三、(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并藉此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一)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股票股利,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若公司营业收入、每股收益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单独或在发放现金股利之外另行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与修改的具体流程

(一)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基础上,每三年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董事会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二)若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公司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限定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该等调整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董事会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调整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制定或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确保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董事会通过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五、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一)公司在未来三年(2025-2027)内,将采取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者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配。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同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本项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一次性或累计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等)总额超过3亿元,或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

(二)如在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内公司经营业绩快速增长,董事会可以在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股本规模的匹配情况择机发放股票股利。

(三)上述利润分配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投资等方面,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35 证券简称:常熟汽饰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服务和产品能力,坚持战略引领为主业护航

公司明确“以汽车内外饰件为主营业务”的发展战略,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内外饰件总成产品。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从项目工程开发和设计,到模检具设计和制造、设备自动化解决方案、产品试验和验证以及成本优化方案”的一体化服务。作为汽车内外饰件行业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产品包括:座舱模块、门板模块、立柱模块、软饰模块、外饰模块、模检具设计和制造及设备自动化解决方案。

公司目前已拥有发明专利46项,实用新型专利473项。通过降低成本、快速响应、保证质量及一站式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绿色低碳、轻量、环保、低VOC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公司始终以优异的产品质量,优质的客户服务,给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解决方案,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用车体验和愉悦的用车生活。

截止目前,公司已拥有16个生产基地:常熟、长春、沈阳、北京、芜湖、成都、佛山、天津、余姚、上饶、宜宾、大连、合肥、肇庆、安庆、金华。公司与德国派格、西班牙安通林、加拿大麦格纳、法国泰斯孚等合作设立联营公司,通过控股德国WAY People+和WAY Business、参股长春富晟30%,以及在香港和匈牙利分别设立公司等战略布局,不仅获得了进入高端汽车品牌的全球招标范围,也为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战略提供了支持与保障。

公司核心产品“CAIP牌轿车门内护板”、“CAIP牌轿车天窗板”获江苏省名牌产品称号,公司先后被授予:江苏省重点培育发展企业、江苏省汽车饰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单位、江苏省智能示范车间等荣誉。先后获得一汽大众风雨同舟合作伙伴奖、一汽大众十佳供应商、奇瑞捷豹路虎优秀供应商、北京奔驰优秀供应商、奇瑞优秀合作伙伴奖、小鹏合作协同奖与品质保障奖、通用优秀绿色供应商奖、吉利产能提升奖、一汽大众最佳国产化奖、一汽轿车研发协作奖及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零部件内饰行业龙头企业”、中国复合材料协会“复合材料技术创新奖”、第五届中国汽车零部件年度贡献奖“装备及制造工艺优秀奖”等称号。

二、智能制造与工匠精神,为国际国内市场发展蓄力

公司紧跟新能源汽车迅速崛起的契机,锚定了智能座舱这一汽车产业的细分领域。公司于2015年即开始组建智能座舱研发团队,从公司内部设立“江苏省汽车饰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到成立北航联合实验室的产学研体系,再到德国WAY研发中心的运营,不断增加对设计研发的技术创新投入。

2023年底,公司携第三代智能座舱“ix-2024”参加了广州车展,并应客户邀请去德国主机厂做了多次的技术展示,均获得了业界的高度好评。2024年,公司智能座舱“ix-2024”荣获了全球工业设计顶级奖项之一红点奖的“汽车与摩托车”类别设计概念奖,这份荣誉是对我们在设计领域不断探索与追求卓越的肯定。公司也以此为契机进入了德国主机厂的供应商体系,这对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是一次质的飞跃,公司技术开发能力的又一次得到验证。

未来,公司将始终秉持初心,瞄准汽车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发挥智能座舱技术开发、集团项目一体化管控等优势,积极探索数字化、智能化、低碳化融合发展,加快升级转型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价值提升及现金红利,维护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回报股东,切实尊重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自2017年上市以来已累计现金分红达88,665.88万元(含税)。公司2021年至2023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到45,026.07万元(含税),相应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6%。2024年11月18日,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响应“提质增效重回报”提案,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使公司股价与公司价值相匹配,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结合公司业务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坚守原则履严格义务,高质量信披优化投资者关系

自上市以来,公司始终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致力于加强信披文件的易读性、有效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以及透明度,确保所有股东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中小股东走进上市公司”、电话、邮箱、传真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不断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公司将继续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抓手,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优化投资者关系工作,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更好地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品牌价值,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五、规范运作助体系完善,提高治理效能致企稳行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构建起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分红制度改革等新规,根据要求调整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修订/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范文件。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使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其履职过程中得到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还将继续组织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属地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推动公司董监高在尽职履责的同时,学习和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最新的法律法规,持续加强规范运作,健全科学制度体系,维护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六、监管信息加风险防控,强化“关键少数”合规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内外部合规培训,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进一步提升 “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并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高效、畅通履行职责。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畅通“关键少数”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沟通渠道,加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管理层与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倡导共同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七、践行碳中和发展理念,以绿色可持续打造发展路径

公司通过推广清洁能源应用、智能化生产设备和物流仓储、柔性化的生产线、可再生可降解材料、轻量化方案,及践行绿色低碳,打造更健康安全的座舱环境等多措并举,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共赢,用实际行动和业绩不断助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荣获了国家工信部“绿色工厂”称号。

未来,公司将以低碳、绿色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和环境保护,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致力于成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国际化企业,为实现全球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八、其他说明

公司将全力执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量,以高质量发展成果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与担当,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继续保持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所涉公司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