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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注4:上述预计金额中,包含实际执行过程中新增额度部分,根据相关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新增额度部分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
注5: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建忠原为维科精密独立董事,陆建忠于2024年6月离任维科精密独立董事,其离任后12个月,维科精密及其子公司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6:2024年公司收到中国电科拨付的国际化经营补贴200.7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
注7:小计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总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因此,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所以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存入额人民币53.85亿元,委托贷款业务发生额人民币41.56亿元,贷款业务发生额人民币1.50亿元,未发生票据贴现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研究所、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中国电科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拥有电子信息领域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在电子装备、网信体系、产业基础、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肩负着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国防现代化、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职责。现有47家国家级研究院所、19家上市公司、4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创新中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139.90亿元,净资产2,554.88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65.62亿元,净利润111.78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子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奇
注册资本:23,078.268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主营业务:专注于以视频为核心的智慧视频、智能家居、汽车电子领域芯片的设计开发,为客户提供高性能视频编解码SOC芯片、图像信号处理器ISP芯片及完整的产品解决方案,以及提供技术开发、IC设计等专业技术服务。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88,191.03万元,净资产275,903.7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79,036.74万元,净利润25,764.97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作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国阳
注册资本:46,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主营业务:数据管理相关芯片的研究及产业化。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8,647.91万元,净资产170,984.8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7,378.39万元,净利润11,805.8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鹏同时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智广海联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震
注册资本:10,638.297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主营业务:为城市智慧治理的各种场景提供横向数据赋能支撑服务。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8,529.14万元,净资产15,327.3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8,850.38万元,净利润1,032.71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海视嘉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惠祥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
主营业务: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等。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3,664.05万元,净资产7,374.0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5,104.91万元,净利润280.3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三门峡崤云视联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樊迪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
主营业务: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综合服务和大数据开发。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58.74万元,净资产-969.3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92.87万元,净利润28.80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视华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利峰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
主营业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407.57万元,净资产2,907.6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952.38万元,净利润105.8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此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金铎任浙江海视华跃董事长,金铎于2024年8月2日届满离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离任后12个月,浙江海视华跃仍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金铎于2025年2月18日离任浙江海视华跃董事长,以及浙江海视华跃自2025年2月28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以2025年1-2月的交易仍属于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徐州康泊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徐州康泊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峰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主营业务:城市运营管理和相关服务。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75.32万元,净资产2,170.8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95.24万元,净利润-79.7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广西海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海视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航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西省南宁市
主营业务:城市级静态交通运营管理。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421.48万元,净资产3,079.5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356.53万元,净利润-79.3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思远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主营业务:城投数字化改革、城建领域智慧业务和数字城市运营服务。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655.24万元,净资产5,184.7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236.28万元,净利润44.81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欣欣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主营业务:城市运营管理服务。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675.05万元,净资产-489.1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533.35万元,净利润-1,351.8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云南迎海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迎海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楚红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主营业务:停车场服务。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665.11万元,净资产1,014.8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01.49万元,净利润-60.7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国盛天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标
注册资本:1,799.920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主营业务:互联网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系统集成。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439.21万元,净资产6,806.13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556.61万元,净利润102.5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康奋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天挺
注册资本:5,04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主营业务:智能装备研发与制造。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9,896.42万元,净资产19,279.03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3,598.05万元,净利润2,153.0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辰
注册资本:3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主营业务: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商与运营商。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9,767,522.99万元,净资产1,710,459.59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71,515.64万元,净利润21,728.5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建忠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非线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新瑾
注册资本:5,408.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
主营业务:大数据产品提供商和大数据服务运营商。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9,612.30万元,净资产16,235.5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496.29万元,净利润-1,039.21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郭旭东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七)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克温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主营业务: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吴晓波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八)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建忠
注册资本:607,055.182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
主营业务:银行业务。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92,599,365.5万元,净资产6,854,741.1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670,880.3万元,净利润380,163.0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建忠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九)北京钛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钛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朝亮
注册资本:2,510.952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主营业务:智能触觉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065.02万元,净资产8,569.41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426.10万元,净利润-5,347.31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燕来
注册资本:13,825.486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
主营业务: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精密连接器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43,712.95万元,净资产125,147.80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9,501.88万元,净利润3,024.7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建忠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陆建忠于2024年6月离任维科精密独立董事,其离任后12个月,维科精密及其子公司仍被认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一)深圳国腾安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国腾安职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峰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主营业务:职业教育和信息技术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二)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万御安防服务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旭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主营业务:致力于打造产业级共享服务平台,基于空间物联技术及应用,构建产业互联生态。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07,554.79万元,净资产-184.9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04,557.30万元,净利润-184.9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习明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三)江苏海视开泰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海视开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建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
主营业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761.29万元,净资产1,302.2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506.25万元,净利润302.2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持股的联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四)广东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水仟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主营业务:数字智能技术解决方案的研发和应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龚虹嘉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担任该公司董事,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十五)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
主营业务: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123.60亿元,净资产117.09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2.32亿元,净利润12.24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海康威视持有财务公司3.83%的股权。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购价格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邀请招标、竞争性比选、竞争性谈判或比照市价等方式确定,销售价格比照市价执行,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1、公司与中国电科的下属研究所、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其在行业内的突出技术优势及与公司合作项目的特殊性,故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2、公司与上海富瀚微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其提供的产品具备专用性与独特性能更好地满足公司产品设计需求、相对性价比高,故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3、公司与联芸科技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其固态硬盘主控芯片设计技术使其芯片产品质量出众、性价比高,故公司选择与其继续进行合作。
4、公司与智广海联及其子公司、嘉兴海视嘉安、三门峡崤云视联、浙江海视华跃、徐州康泊、广西海视及其子公司、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深圳海视城市服务及其子公司、云南迎海、国盛天丰及其子公司、康奋威及其子公司、上海仪电及其子公司、浙江非线及其子公司、宁波工业互联网及其子公司、天津银行及其子公司、钛方科技及其子公司、深圳国腾安及其子公司、维科精密及其子公司、万御安防及其子公司、江苏海视、广东互通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视业务需要发生。
5、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条款为海康威视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品质、提高公司制造能力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资金弹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履行了规范的审议程序,并进行了充分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比例合理、合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没有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1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等值3.45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物料采购进口产生的外币应付账款和产品销售出口产生的外币应收账款会形成外汇风险敞口,为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等值3.45亿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的10%。
3、交易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具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4、交易期限: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自上述额度生效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关于2025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汇率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汇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操作风险。
3、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汇兑风险。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内控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内部报告和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2、公司财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经办具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严格基于外币收付款预测,并密切跟踪进出口合同的执行及其变动情况,提高外币收付款预测准确度。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防范外汇风险,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会计核算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充分、有效、可行。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1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在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5、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1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部分被担保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20.8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120.8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剂使用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剂额度需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Hikvision International Co.,Limited、Hikvision Europe B.V.、Hikvision Italy S.r.l.、Hikvision UK Limited、郑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西安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皓榕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福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海康威视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武汉海康威视技术有限公司、Hikrobot Europe B.V.、杭州海康机器智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Hikrobot Korea Limited、杭州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HIKVISION TECHNOLOGY PTE. LTD.、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郑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Hikrobot Singapore Pte. Ltd.、Hikrobot Japan K.K.、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海康香港”、“海康欧洲”、“海康意大利”、“海康英国”、“郑州海康技术”、“西安海康技术”、“合肥海康技术”、“石家庄海康科技”、“南京海康技术”、“杭州海康科技”、“武汉皓榕科技”、“南昌海康技术”、“福州海康技术”、“上海海康技术”、“武汉海康技术”、“海康机器人欧洲”、“海康机器智能”、“海康智能科技”、“海康机器人韩国”、“微影智能科技”、“成都海康技术”、“重庆海康科技”、“杭州海康电子”、“海康新加坡科技”、“杭州海康系统”、“重庆海康系统”、“郑州海康科技”、“海康机器人新加坡”、“海康机器人日本”、“萤石软件”)。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120.8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担保方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表格中简称“海康机器人”、“海康微影传感”)为公司持股60%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即被担保方海康机器人欧洲、海康机器智能、海康智能科技、海康机器人韩国、海康机器人新加坡、海康机器人日本、微影智能科技为公司间接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方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表格中简称“萤石网络”)为公司持股48%的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即被担保方萤石软件为公司间接持股48%的控股子公司;
注2:合计与总计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
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票据池业务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最终签订的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120.8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提升其经营效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被担保对象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其生产经营决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故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20.8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94,404.46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65%,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自本担保额度生效之日起,公司股东大会此前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中尚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9日
附表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原则上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该子公司有绝对控制权、该子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该子公司运营决策时,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能力对该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前述要求可以适当豁免。
注3: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5-01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1、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汽车技术”)、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康存储”)、杭州海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康存储”)、杭州睿影探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影探测”)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29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注:上述被资助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7月8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礼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充电桩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24年末对海康汽车技术提供财务资助余额10亿元人民币,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名称: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7日
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承华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存储软硬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及其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存储软硬件、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及其辅助设备的生产、销售;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24年末对武汉海康存储提供财务资助余额1.59亿元人民币,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企业名称:杭州海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5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承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24年度未对杭州海康存储提供财务资助。
经查询,杭州海康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企业名称:杭州睿影探测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4月25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生产(除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Ⅱ、Ⅲ、Ⅳ、Ⅴ类放射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24年度未对睿影探测提供财务资助。
经查询,杭州睿影探测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资助方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被资助方与本公司的关系及其他股东情况
海康汽车技术为公司创新业务控股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森思泰克”)的全资子公司,石家庄森思泰克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其56.0969%股权、杭州阡陌青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阡陌青荷”,为公司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持股平台)持有其37.3977%股权、秦屹持有其3.2527%股权、芜湖森思英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3.2527%股权。即公司通过石家庄森思泰克间接持有海康汽车技术56.0969%股权,海康汽车技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下转14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