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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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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思美传媒是一家综合性的文化传媒集团,为客户提供品牌管理、全媒体策划及代理、广告创意设计、娱乐内容营销、公关推广活动、户外媒体运营、数字营销等全方位整合营销传播服务,公司布局了影视内容的制作与发行、数字阅读及版权运营服务、短视频、信息流和社交电商,打通了“IP源头+内容制作+营销宣发”的营销与内容的全产业链。同时,公司依托控股股东优势,瞄准打造文旅运营服务商的目标,积极布局文旅相关业务。

2024年度,公司坚持做大做强新传媒、新文旅“两新”业务,聚焦投资补链、出海扩链、科技强链三大方向,推动“传媒+科技+文旅”融合发展,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力争成为“专业突出、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服务一流”的科技传媒企业和文旅运营服务商。

(一)营销服务方面。公司以实现客户营销目标、提升客户品牌价值为使命,一方面持续深化与字节、腾讯、百度、快手等头部媒体的合作,积极拓展新媒介平台代理商资质, 蝉联百度“五星级核心代理商”认证十年, 持有百度、巨量引擎、腾讯、vivo、OPPO、小米、华为、荣耀、苹果等核心移动媒体代理资质 。另一方面与优质老客户保持深度合作、大力开拓新客户资源,持续扩大公司数字营销规模。公司以内容为特色的营销方案为客户带来了良好的传播效果,多项营销案例荣获业内颇具影响力奖项,2024年度公司荣获虎啸奖、IAI国际广告奖、TopDigital创新营销奖、CAMA中国广告营销大奖、金触点全球商业创新大奖等多项行业大奖,入选2024中国数字营销生态图,行业奖项同比去年实现大幅增长,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文旅业务方面。公司立足自身广告营销和文化传媒基因,依托四川旅投集团的文旅全产业链优势,协同内部文旅资源,以成都为中心,大力提升西部市场业务占比,提升文旅整合能力,积极开展文旅项目、文旅产品的新媒体宣传营销业务,促进业务转型和融合发展。一是积极拓展景区门票代运营业务。开拓了麓湖、鹿尔花园、ARTE全沉浸式美术馆、河北碧螺塔、云南木府、正定古城·荣国府等票务运营业务。二是探索文旅目的地营销案例。?创新打造“畅游江油·遇见李白”、“遇见美丽大凉山”、“嵊州村越”非遗活化项目等文旅主题营销案例,构建城市形象传播内容矩阵,为地域特色文化和文旅形象塑造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区域文化影响力。三是探索布局高端潜水旅游。建设和运营了潜水服务平台“翼潜社”,将潜水、社交和生活方式相结合,推广潜水行程和潜水装备,联动旅行社开展配套旅游服务,为用户提供丰富的旅行体验。

(三)技术赋能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发AIGC在广告传媒业务的应用场景,自主研发多项AI应用项目并已投入使用。例如,广告智能投放系统,该系统集成了批量广告基建、自动账户盯盘、集中数据看板等多项创新功能,有效提升了团队工作效率,保障了广告放量的空耗风控,对优质广告的判断和自动放量更加及时准确。通过智能化手段,实现了广告投放过程的全面优化,带来更加高效、精准的投放体验,提升了内容质量和生产效率,助力企业实现降本增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14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周四)在公司杭州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通讯出席人员为汪洪先生、姚兴平先生和王慧女士。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任啸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张陶勇先生(已离职)、代旭先生(已离职)、钟林卡先生、丁和根先生、王慧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核定,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7,614.70万元,同比增长11.11%;营业利润-2,300.55万元,同比增长80.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10.64万元,同比增长74.60%。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截至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质量管理等方面合规有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保持充分独立性和专业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任啸、汪洪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获得更优惠的银行利率,提高融资能力水平,公司拟为部分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及全资下属子公司广告投放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业务开展需求,公司与部分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媒介平台就广告投放服务签署相关媒介合作协议,就相关媒介合作协议中付款账期的履行,拟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预计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8.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6亿元,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年,公司可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对不同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担保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保障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12亿元,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止,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融资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融资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审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3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美传媒”)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提案6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5.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5年5月8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 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 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 邮政编码:310008。

5. 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 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 362712 ]。

2. 投票简称:“思美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至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08

联系人:石楚楚

电话:0571-86588028

传真:0571-86588028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媒”)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思美传媒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15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周四)在杭州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周红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的形式,对会议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预计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总计12亿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因利益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2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发生减值迹象,确定需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计提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损失以正数填列,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除了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外,公司采用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具体如下: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方法包括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的方法和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的组合方法。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否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具体如下:

(三)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作为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损失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1,070,019.82元,将导致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减少21,070,019.82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所有者权益,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损失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码:2025-017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截至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06,440.5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7,859.3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75,245,514.78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01,894,410.16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的规定情形,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决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可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码:2025-019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2024年度,公司按照年度津贴标准7.2万元(税前)向独立董事实际发放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在关联公司或股东单位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未向其发放任何薪酬和津贴。具体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相关内容。

二、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失效。

(二)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就董事职务领取薪酬,具体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在关联公司或股东单位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7.2万元/年(税前),工资实施按月发放。

2.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具体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预扣预缴;

2.除按职务领取薪酬,奖金视个人绩效颁发;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5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18号解释”),其中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18号解释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18号解释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1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及金额: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5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

2.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安全兼顾流动性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于2025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投资方式: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金来源: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且在购买前都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核,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针对可能发生的相关风险,采取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合格金融机构,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购买其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

2.公司管理层指派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分析和关注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资金的周转使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

公司现金管理包括定期存款和银行理财产品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定期存款本金计入货币资金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公司理财产品本金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投资收益。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0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能力水平,公司拟为部分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及全资下属子公司广告投放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业务开展需求,公司与部分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媒介平台就广告投放服务签署相关媒介合作协议,相关媒介合作协议中付款账期的履行,拟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预计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8.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6亿元,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年,公司可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对不同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担保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下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