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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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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81版)

2025-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1版)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161号)》。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资金来源为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2:总部园区项目在2024年未能实现预期效益,主要是由于项目建成以来,受全球消费电子市场需求周期性波动及外部政策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镀膜加工业务订单量不及预期,产能释放未达到预期所致。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17日,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其延伸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主要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亦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相关条款并统一删除“监事”、“监事会”;将条款顺序相应调整,除此以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8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注:近三年指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法亮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鹏飞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铮文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法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鹏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铮文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下转1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