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86版)
(上接186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87,819.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790.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0,276.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6%。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26,035.66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5.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53,291.9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2.29%。
在充分考虑各项主要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经营计划,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 2024年 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998,53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559,1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4.6%。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决策程序规范、确定依据合理、支付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获薪酬与公司整体业绩、个人工作内容相符,符合公司利益。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彭涛先生、王刚先生的薪酬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执行8万元/年(含税)的标准。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因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将与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分配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关于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关联董事陈国桢、You Ruojie(尤若洁)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行业标准,公司拟同意确定其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计为152万元(含税),并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为提高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所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重庆华峰包装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华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业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及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发生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并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质押担保所产生的共用额度将形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形,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情况: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包括开立保函、信用证、开立票据等),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而定,相关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并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3点00分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 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1)。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还应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原件供核查。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2日下午12:00-13: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场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凌燕女士 021-67276833
会务联系人:许思远先生 021-67276833
公司传真:021-67270000
公司邮箱:hfly@huafeng.com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国桢先生、YouRuojie女士回避表决,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通过本议案。关联监事潘利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其他非关联监事全票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和审议,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情况和计划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鉴于公司关联方数量较多,与同一控制人下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其中实际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鉴于公司关联方数量较多,与同一控制人下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其中实际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公司已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4577711Q
成立时间:2008年6月5日
法定代表人:刘东明
注册资本:1280万欧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月工路1369号
主要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聚氨酯硬泡、高强度聚氨酯板等保温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等售后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以上同类商品及砂浆、网格布、保温钉等配套辅助材料的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浙江峰客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676792466G
成立时间:2008年8月14日
法定代表人:许玉军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666号2幢601室
主要股东:许玉军、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安防设备销售;企业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1456357609
成立时间:1995年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尤飞宇
注册资本:13868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
主要股东:尤小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品牌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4、华峰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67763188E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9日
法定代表人:孟启贵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16幢3层
主要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那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浙江聚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B0N0Y18
成立时间:2018年1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尤飞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杭州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172-8
主要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HUAFON SINGAPORE PTE.LTD.
成立时间:2022年7月25日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注册地址:新加坡实笼岗路(SERANGOON ROAD)987号
主要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各类商品的批发贸易。
7、HUAFON (HONG KONG) TRADING CO.,LIMI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4403658
成立时间:2022年9月8日
法定代表人:尤飞煌
注册资本: 100万美元
注册地址: UNIT2 LG1 MIRROR TOWER 61 MODY RD TST KLN
主要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各类商品的批发贸易。
8、尤小华,就职企业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上海华峰普恩聚氨酯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杭州峰客电气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影响的企业;
3、华峰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4、华峰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营企业;
5、浙江聚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6、HUAFON SINGAPORE PTE.LTD.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7、HUAFON (HONG KONG) TRADING CO.,LIMI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8、关联自然人尤小华系公司董事长近亲属、股东。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主要关联法人均系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参照国家定价、市场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具体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参考标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在交易的资产、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的利润作为交易价格及费率的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可充分发挥关联方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效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建立于平等、互利基础之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4月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潘利军采用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祁洪岩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87,819.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790.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0,276.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6%。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26,035.66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5.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53,291.9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2.29%。
在充分考虑各项主要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经营计划,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98,53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559,1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4.6%。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薪酬制度,并结合公司监事的实际工作情况,鉴于公司本届监事会中的潘利军监事已在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领取薪酬,公司拟不向该位监事发放薪酬。公司其他监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结合其工作情况进行确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为:
■
因无关联关系监事不足三人,该议案将与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267万元。超出预计情况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监察工作。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情况: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监事潘利军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对《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认真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所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重庆华峰包装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华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业务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及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发生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并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质押担保所产生的共用额度将形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形,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