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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5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4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相关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4,441,962.47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74,441,962.47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后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会议决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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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公司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满足公司战略规划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5年4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发出日),前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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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待支付金额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主要包括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将继续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
2、节余金额包含了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减了手续费、账户管理费及待支付金额等的净额。
上述募投项目产生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整合现有设备等资源,节省了部分项目建设成本;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550.61万元用于年产33万吨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该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发布的《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项目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原因及安排
根据上述在建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建设情况,为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对上述在建项目进行追加投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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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及正常建设
公司已对募投项目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予以结项;使用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节余资金1,550.61万元用于在建项目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及正常建设。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管理计划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相关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意见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监管要求》、《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节余资金1,550.61万元用于年产33万吨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建设,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节余资金1,550.61万元用于年产33万吨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节余资金1,550.61万元用于年产33万吨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建设,并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隆华新材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监管要求》《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隆华新材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周四)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周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周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周一)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2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支脉河路289号隆华高材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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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的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全体董事回避,议案11仅审议,未予表决;因全体监事回避,议案12仅审议,未予表决),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做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9为特别表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1至议案8、议案10至议案14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周三)下午13:30-15:3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5月14日前(含14日)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登记地点。逾期不予办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公司办公楼证券部
4、联系人:张月
5、联系方式:0533-5208617
6、电子邮箱:lhzq@longhuapu.com.cn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三《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公司办公楼证券部
联系人:张月
联系电话:0533-5208617 传真:0533-5208617
邮政编码:256300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49。
2.投票简称:隆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隆华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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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
受托人名称(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3、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件三: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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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向公司董事会汇报2024年度工作情况,包括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2025年经营思路。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基于2024年度公司的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0,000,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23)。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