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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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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9版)

重要内容提示: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情况以及相关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标准。2024年度公司支付给天健的审计费用为36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68.00万元。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等要求,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相应评选政策和流程,并履行相关的评议和监督等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具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依据有关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的规定,参照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复杂程度决定其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授权期限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42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下同),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1,400亿元人民币,对参股子公司担保总额20亿元人民币。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共计8,127,975.96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公司将在实际签署担保协议时,落实相关反担保措施。

●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部分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友钴业”)及各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等资金需求和实际经营需求,提升决策效率与企业综合效益,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担保计划。

公司申请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供总额不超过1,4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担保额度包含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以及新增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71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8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委托贷款、保理、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融资租赁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代表在本议案所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该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由于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上述预计总额度及上述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具体调剂原则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未列举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新设或新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可按照实际情况在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其中,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生效期间内新设的子公司可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为参股公司(含未列举的其他参股公司、新设或新投资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单笔获调剂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将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8,127,975.96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055,189.01 万元人民币,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2,786.95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051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17日,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末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货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由于2024年钴、镍、锂产品价格的波动,而公司从原料采购到产成品出货需要一定的周期,价格的下跌导致了原材料和未售产品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减值。2024年计提存货减值准备3.13亿元。

(二)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结合12月末上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等信息,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综合评估后,转回应收款项减值准备0.14亿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每年进行减值测试。2024年度计提商誉价值准备1.95亿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3.13亿元,应收款项减值准备-0.14亿元,商誉减值准备1.95亿元,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4.94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052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79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5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13、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6、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雪华、陈要忠、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相关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全球存托凭证的存托人(下称“存托人”)作为全球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出席会议,并按照全球存托凭证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意见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4月30 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存托人或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在股东大会上担任其代表,如果一名以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书由存托人授权人签署。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登记地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79号

联系人:李瑞、高亚婷

联系电话:0573-88589981

邮箱:information@huayou.com

(三)登记时间:2025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54,825,193.75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21,806,173.45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向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截至2025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1,701,547,759股,剔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22,703,06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839,422,349.50元(含税),占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0%。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2、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1,241.46万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5,183.70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9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83,942.23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0%。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以及采用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情况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5,298.0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92,180.62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合计为83,942.23万元(含税)(含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11,241.46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引领“能源清洁化、交通电动化”发展趋势的大背景下,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放量,带动锂电池行业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为上游锂电材料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作为锂电材料行业的头部企业,公司打造的锂电材料纵向一体化产业链布局,涉及境内、境外多个区域以及上游镍钴锂矿产资源开发、钴镍锂铜等金属材料冶炼、三元前驱体和正极材料等诸多环节和多项产品种类,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上游资源开发投入较大,且一体化产业链多品类业务的经营有较大规模营运周转资金需求。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5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镍钴锂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建设、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竞争态势等多种因素。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同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对外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正着力构建海外资源、国际制造、全球市场的经营格局,积极调整产业规划、加快海外项目布局和落地,推动产业结构、空间结构不断优化,大力实施“数一数二”的业务战略和“产品领先、成本领先”的竞争战略,深入推进增收节支和管理变革,持续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且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充分考虑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做出的合理利润分配,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获得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047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发行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充分运用债券市场融资功能锁定利率风险,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补充公司经营所需营运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类型和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债、定向工具(PPN)、境外债券、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等在内的本外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

二、发行期限和额度

公司拟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三、授权事宜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包括:

1、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发行主体需求,制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具体的债务融资类型、发行时间(期限)、发行对象、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等发行条款及条件;

2、签署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申报事宜;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在已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后,在上述发行期限和发行额度内办理续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

7、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及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镍、钴、铜、锂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决定充分利用金融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镍、钴、铜、锂及大宗商品贸易、外汇风险敞口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确保稳健经营。交易场所为LME、CME、SGX 等境外合规交易所和相关经纪行、做市商、银行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上限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货币互换掉期、外汇期权及利率掉期等业务单日最高外汇敞口余额为等额30亿美元。

● 审议程序: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价格、汇率等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流动性、资金、技术、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镍、钴、铜、锂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和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决定充分利用金融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镍、钴、铜、锂及大宗商品贸易、外汇风险敞口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确保稳健经营。

(二)业务类型及交易金额

1、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镍、钴、铜、锂的套期保值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套期保值规模应与当年现货产量以及资金实力相匹配。根据公司原材料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上限为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前述保证金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持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2、大宗商品贸易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上限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前述保证金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持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货币互换掉期、外汇期权及利率掉期等业务单日最高外汇敞口余额为等额30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衍生品交易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交易场所为LME、CME、SGX等境外合规交易所和相关经纪行、做市商、银行等;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合规公开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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