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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公司该募投项目已建成并投产,产能已达预期。但受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导致市场需求未及预期,综合导致募投项目未达到原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5-006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亦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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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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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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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5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2)审计费用情况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有所增加,主要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工时、人员成本等增加导致审计成本增加。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符合《证券法》的规定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5-007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关联董事潘卫国、卫小虎回避表决本次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而发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同意本次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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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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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嘉盛精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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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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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嘉盛精密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过往合作信誉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数控机床及机床配件、钣金件、铸件等原材料,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数控机床及装备部件产品在半导体领域精密加工的应用需求,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 价格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 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 存在。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5-008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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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5-009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凌空天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千澈兴成企业管理策划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嘉泽天盛智能科技发展(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嘉国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六方于2024年8月20日签订《合资协议》,拟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共同出资在江苏省南通市设立合资公司盛友行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友行”),主要从事低空物流无人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盛友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750万元,占盛友行注册资本总额的35%,盛友行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9月20日,盛友行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其中公司已实缴出资7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鉴于合资公司盛友行自成立以后并未实际开展业务,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经盛友行各股东审慎研究,决定注销盛友行,各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盛友行清算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对外投资暨注销参股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终止对外投资暨参股公司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盛友行自成立以后并未实际展开业务,其清算注销后,公司将收回实缴出资(扣除公司应按比例承担的清算费用等,以实际收回金额为准)。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和整体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公告编号:2025-010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港闸经济开发区永通路2号办公大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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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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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5月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港闸经济开发区永通路2号办公大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港闸经济开发区永通路2号办公大楼会议室
会议联系人:卫红燕
邮编:226000
电话:0513-85602596
传真:0513-85603916
邮箱:gsipo@ntgszk.com
特此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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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