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18 公司简称:康美药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12,082,198.7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73,662.7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151,898,761.41元。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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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显示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一)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产业。2024年中国医药行业在政策深化、技术创新与国际化趋势的推动下,呈现结构性调整与高质量发展特征。中医药作为我国独具特色且潜力巨大的卫生与经济资源,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承担起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中医药行业在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双重驱动下实现稳步发展,随着全球健康意识的提升和国家对中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大,中医药在全球范围内的认可度不断提高,不断推动中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中药行业,作为中国传统医药和新型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以及人们对健康和医疗服务需求增加的推动下,中药行业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中药饮片行业在规范化和质量提升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通过强化质量标准和推动饮片溯源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
政策方面,国家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药传承创新及药品质量标准控制等领域推出多项政策,推动医药行业及中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2024年1月,《药品标准管理办法》施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的管理工作,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2024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卫生健康文化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到,要挖掘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要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生产生活。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明确提出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支持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2024年7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加强中药标准管理,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标准管理体系,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11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遵循并支持集中带量采购机制,巩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2024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了《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不断增强老年人健康养老获得感。这些政策的实施,促进了中医药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也为行业内的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二)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医药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公司的中药饮片涉及中药材采购,由于药材品种不同,适合其生长的环境、生长周期和存储周期差别较大,因此中药饮片部分品种呈现一定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化学药品生产和医疗器械业务则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目前国内中医药产业中业务链条较完整、医疗健康资源较丰富、整合能力较强的企业之一,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和业务体系已经形成。中药板块是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占比较高的业务板块,该板块业务主要是中药饮片,公司市场地位如下:
目前公司的中药饮片业务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拥有中药饮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中药饮片标准重点研究室、广东省中药饮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中药产业公共服务和技术创新支撑平台;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拥有580余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公司率先提出并实施中药饮片小包装和色标管理,参与多项国家和省级饮片炮制和质量标准、中药材等级分类标准制订,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中药饮片唯一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公司目前在广东、北京、吉林、四川、安徽等地建设了八个中药饮片和医药现代化生产基地,可生产1,000多个种类,超过20,000个品规,公司中药饮片系列产品种类齐全,拥有人参、茯苓、苍术等26个国家专利产品,拥有三七粉、西洋参、康美百合、康美丹参等26个优质中药饮片,拥有红参(饮片)、人参(饮片)、柴胡(饮片)等11个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以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为核心,实施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业务体系涵盖上游的道地中药材种植、产地趁鲜加工与资源整合;中游的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制剂、保健食品、化学药品及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现代医药物流体系;下游的集医疗机构资源、智慧药房、OTC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等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保健食品及食品等。
公司的中药饮片是最具竞争力的产品之一,该系列产品种类齐全,目前可生产1,000多个种类,超过20,000个品规的中药饮片,公司中药饮片系列产品种类齐全,拥有人参、茯苓、苍术等26个国家专利产品,拥有三七粉、西洋参、康美百合、康美丹参等26个优质中药饮片,拥有红参(饮片)、人参(饮片)、柴胡(饮片)等11个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中成药和化学药主要覆盖市场需求较大的心脑血管、呼吸、抗感染、内分泌等领域。其中,中成药重点产品保宁半夏颗粒为全国独家品种,主要用于风寒咳嗽,喘息气急,久咳不愈,顽痰不化及老年咳嗽等症;乐脉丸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头痛、眩晕、胸痛、心悸,冠心病心绞痛、多发性脑梗死等;心脑欣丸用于缺氧引起的红细胞增多,头晕、头痛、心悸、气喘乏力;还有清热解毒的抗感解毒颗粒,解毒利咽的板蓝根颗粒、复方板蓝根颗粒,解表散热的小柴胡颗粒,清肝明目的夏桑菊颗粒,滋阴补肾的六味地黄丸(浓缩微丸),清热利湿的石淋通颗粒,活血调经益母草颗粒,宣肺化痰小儿止咳糖浆等。
化学药主要产品阿咖酚散,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缓解轻至中度疼痛;还有抗感染的诺氟沙星胶囊等;维生素营养类的葡萄糖粉剂、牡蛎碳酸钙颗粒。
保健食品主要有新开河超微参粉胶囊、康美菊皇口服液浓缩液、康美怡泰口服液浓缩液、康美铁加力胶囊浓缩液等,食品主要有菊皇茶、固体饮料、人参片、红参浸膏、植物代用茶和汤料等。
(三)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中药材采购模式
公司药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中药饮片原材料的采购。每年年初,公司药材采购部门根据中药材的贸易量及中药饮片的年度生产计划、存货消耗状况和合理周转期,核定各类物资的合理库存定额,综合考虑各种药材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编制年度存货采购资金计划。年内公司按计划采购,并且按照库存情况,综合考虑各种药材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进行灵活机动、科学合理的采购。在采购环节,公司主要采用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的结算方式。
采购渠道方面,包括产地直接采购和市场化采购。产地直接采购是指公司直接到中药材的产地,与药材生产商或农户进行采购;市场化采购是指公司在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采购。
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分为产地供应商和贸易商。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公司质量控制部门根据药材产地、质量标准及药材采购部门提供的基本情况,经对供货方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供货价格等多因素比较,与药材采购部门共同确定供货厂家。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依照“按时、按质、按量”的原则对药材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在年终实行综合评价末位淘汰制,通过多年筛选后基本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应商。为了保障部分药材的稳定供应公司自建种植基地,有助于公司平抑部分原料的价格波动。同时,公司积极推动良种选育、繁育、使用等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源头工程”,从源头上保证药材质量。
(2)药品贸易、医疗器械采购模式
公司在药品贸易、医疗器械采购工作中执行预算与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化的定价策略。在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过程中,公司需要事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采购部门根据公司每月的生产和销售计划,结合仓库库存情况,及时做好采购预算计划,报公司批准后采取招标采购和合同采购等形式进行采购。财务管理部门根据预算计划监督和核查采购执行情况。
(3)西药生产原材料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门首先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原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其次,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样品进行检验,并做稳定性考察,确保原材料采购质量符合要求。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需求计划及时安排组织采购,并通过招标采购,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价进行对比,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产品,确保原材料采购价格合理,以此降低生产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执行内部计划管理工作流程。
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及成品库存情况于当月底编制好下月需货计划,参考标准为上年同期销售情况以及近三个月的平均销售量。需货计划上报公司批准后下达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按需货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物料供应,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执行。
3、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根据产品及业务分类采用医院直营、商业批发、智慧药房、连锁药店配送、医药电商、直销以及物业租售等全方位多层次销售模式。
(1)医院-医疗机构直营:将药品直接向医院-医疗机构销售,是公司中药饮片的主要销售模式。
(2)智慧药房:利用互联网与物联网技术,对传统医药物流进行再造,为患者提供中药煎煮、中药饮片、中西成药调配、膏方制作、送药上门、药事咨询等一站式综合药事服务,从而增加公司中药、中成药、西药等药品的销售。
(3)商业批发:将药品向各类具备相应经营资格的医药贸易公司等医药流通企业销售,是公司西药贸易的主要销售模式。
(4)连锁药店配送:对医药零售店、连锁药店销售。
(5)终端销售:自主打造“康美中药城甄选优品”线下结合线上销售平台,拓展山姆会员商店、朴朴超市、盒马鲜生等现代主流消费渠道,与北京同仁堂、胡庆余堂、黄庆仁栈等头部连锁开展合作,在京东、天猫、抖音等主流头部电商开设康美官方旗舰店、康美之恋大药房旗舰店等网络店铺,在微信小程序开设康美滋补生活馆、康美医药商城等。
(6)直销:建立专业管理团队依法依规积极开展直销及相关业务,通过多个渠道的资源整合与拓展,进一步加大直销业务与其他模式的融合,集合各业务板块的优势资源,以大健康产业为核心,用“互联网+”的思维将直销、电商、连锁三大商业模式有机融合,搭建一个轻松自由、多元化经营的创业平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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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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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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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89,137,199.65元,同比增长6.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73,662.73元。2024年度末总资产13,797,690,315.26元,同比减少3.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74,204,458.89元,同比增加1.8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5-010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通讯、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赖志坚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骆涛先生、赖小平先生、林辉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康美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赖志坚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适应本公司业务发展及信贷需要,在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的银行贷款实行总量控制,2025年度计划申请人民币授信使用额度不超过50亿元。公司在执行该计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做出适当的调整。
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签署各项授信合同(协议)、承诺书及一切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文件。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授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5-01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通讯、电话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何则正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康美药业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5-013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21,768.19万元,转回减值准备7,381.19万元,合计计提减值准备14,387.00万元;拟核销应收款项共计11,198.16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2024年计提、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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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款项损失准备,一是本报告期末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7,434.10万元;二是因债务和解等因素导致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金额合计7,321.10万元(其中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4,949.49万元)。
2、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按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1,422.47万元,部分存货因市场价值回升转回存货跌价准备60.09万元。
3、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期末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投资性房地产,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1,801.68万元。
4、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经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1,084.15万元。
5、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差额计提了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25.79万元。
(二)核销资产情况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共计11,198.16万元,其中:应收账款4,874.26万元、其他应收款损失6,323.90万元。本次申请应收款项核销的原因主要为一是对部分因债务人已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被有关机构责令关闭,且经公司多方催收仍无法收回的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二是已与债务单位签订清账协议并完成债务重组的应收款项。公司聘请了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拟核销应收款项的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同时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应收款项核销出具专项报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21,768.19万元,转回减值准备7,381.19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14,387.00万元。本次核销应收款项金额合计11,198.16万元,申请核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前年度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更加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事项依据充分,符合谨慎性原则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5-018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通知书,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申请将其变更为(2024)粤52执62号案件的执行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2025)粤52执异18号《通知书》,执行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与被执行人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中药城)、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商贸)、康美(亳州)世纪国药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国药中药)等借款合同纠纷案过程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安徽分公司)申请将其变更为执行人,具体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一)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主要内容为: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于2018年11月28日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2018年12月5日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合计贷款356,000.00万元,为担保上述贷款康美实业及相关方向渤海信托提供了担保措施并签订相关协议。在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康美实业及相关方未按约定向渤海信托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和承担相关责任,渤海信托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75,224.47万元,利息、罚息等80,365.5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请求对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抵押的不动产行使相关抵押权,请求对康美实业及相关方持有并质押的股权行使质权。
(二)2022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2)。渤海信托变更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82,224.47万元,利息、罚息等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请求对康美实业、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抵押的不动产行使抵押权,请求对康美实业及相关方持有并质押的股权行使质权。本案一审判决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281,989.47万元及利息、罚息等支付义务,渤海信托有权以前述子公司抵押的不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2022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9)。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揭阳中院递交了上诉状,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四)2023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第1判项为康美实业需承担本金281,989.47万元及部分利息、罚息(缩短罚息的期限),维持一审判决第2、3、4、5项判项。
(五)2024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揭阳中院裁定拍卖或变卖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被抵押的不动产。
(六)2024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揭阳中院于2024年9月15日10时至2024年9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带租拍卖被执行人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被抵押的不动产。
(七)2024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二)》(公告编号:临2024-027)。公司经查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上述拍卖已被撤回。拍卖网络平台显示撤回原因为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
(八)2024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子公司诉讼执行进展的公告(三)》(公告编号:临2024-033)。揭阳中院裁定终结(2024)粤52执62号案件的执行,解除对被执行人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等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
二、立案通知书主要内容
由于渤海信托与信达资产安徽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渤海信托将其对被执行人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等享有的债权及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信达资产安徽分公司。信达资产安徽分公司现向揭阳中院提出申请,请求变更其为(2024)粤52执62号案件的执行人。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前期已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依据判决结果,以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被抵押的不动产账面价值为限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共计60,916.28万元。
(二)后续不排除相关权利人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法院拍卖或变卖康美中药城、新世界商贸、世纪国药中药被抵押的不动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5-012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12,082,198.7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73,662.7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151,898,761.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4年度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且综合考虑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5-014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赖志坚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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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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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军
成立日期:1996年08月07日
注册资本:125,281.0984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第5层
经营范围:中药材种植;西药批发;药品零售;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药材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中成药、中药饮片批发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人
2、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坚雄
成立日期:1951年01月01日
注册资本:244,930.55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大同路97-103号
经营范围: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疗设备租赁;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兽药经营;消毒器械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进出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药品零售;药品批发;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3、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箭
成立日期:1981年08月08日
注册资本:17,830.788156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塞坝路12号自编4号、5号房
经营范围: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中草药种植;食品经营;药品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负责人:孟君
成立日期:2006年09月27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萧岗大马路52号
经营范围: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碳酸饮料制造;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药品零售;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零售;兽用药品销售;中成药、中药饮片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化学药品制剂制造;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技术进出口;药品研发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5、广州白云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海文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11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41号A4栋503,A4栋504
经营范围: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添加剂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消毒用品销售;植物提取物原料的销售;企业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西药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散装食品批发。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6、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文新
成立日期:1993年06月18日
注册资本:7,716.89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62号
经营范围: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技术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零售;房屋租赁;消毒用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收购农副产品;保健食品制造;预包装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乳制品批发;乳制品零售;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成药生产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7、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春波
成立日期:1959年09月24日
注册资本:21,741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32号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药品研发;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会议及展览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技术开发服务;消毒用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8、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Zhenfu Li(李振福)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12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北路389号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健康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药品批发;酒类经营;化妆品生产。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9、甘肃广药白云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恩耀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28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北城社区药都大道1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中草药收购等;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经营;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0、广药采芝林(梅州)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劲涛
成立日期:2017年08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梅州市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绿湖大道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保健食品生产;茶叶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1、梅州广药中药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龙辉
成立日期:2014年01月17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湖大道梅州广药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1号楼三楼
经营范围:中药材的种植、收购、仓储、初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散装食品批发。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2、山东广药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龙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3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经济开发区文化路南首
经营范围:金银花、丹参提取物初加工,金银花、丹参GAP标准化种植、中药材种植、购销;中药材良种选育推广;中药材开发咨询与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3、广州国盈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志勇
成立日期:1989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55,2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C座6、7、8、9、10楼
经营范围: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医疗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4、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诚
成立日期:1998年09月24日
注册资本:25,256.43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从化温泉大道8号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蛋品加工;保健食品制造;食品添加剂制造;固体饮料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预包装食品批发;乳制品零售;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保健食品批发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5、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春波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3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赤岗北路33号
经营范围: 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药品生产;药品批发;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6、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艳平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05日
注册资本:20,475.6878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831号
经营范围: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医用口罩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货物进出口;化妆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7、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1959年09月24日
注册资本:11,284.5415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88号
经营范围:中成药生产;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糕点、糖果及糖批发;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药品零售;药品研发;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8、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辉
成立日期:1993年03月04日
注册资本:6,544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天保路11号
经营范围: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妆品制造;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编制、缝纫日用品批发;技术进出口;药品研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零售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9、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Zhenfu Li(李振福)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12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北路389号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体育健康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药品批发;酒类经营;化妆品生产。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合伙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20、深圳市康美人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娟
成立日期:2010年09月06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下转20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