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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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5-031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是继2024年实施回购后的再次回购。本次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用途:拟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3.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4.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2.73元/股。
●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昭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使用1一2亿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近日,公司取得了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工商银行承诺对公司股票回购贷款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回购所需资金90%,期限不超过3年。
(三)2025 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提议时间和程序、董事会审议时间和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公司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厚每股收益,提高长期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2.73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果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和上限以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663万股至732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8%至0.16%。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资金、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八)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工商银行承诺对公司股票回购贷款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回购所需资金90%,期限不超过3年。股票回购其他资金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回购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73元/股进行测 算,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后续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十)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55,125,400,366.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51,913,300,388.93元,货币资金为14,088,316,070.69元,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分别占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为0.13%、0.39%和1.42%。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综合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一)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目前暂无其他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严格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2、授权董事会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等;
3、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
4、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 1 项授权及其他法律法规、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具体处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5-034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工商银行承诺对公司股票回购贷款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回购所需资金90%,期限不超过3年(如监管政策调整,可在合规前提下调整期限)。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昭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拟使用1一2亿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及后续政策更新的规定,向工商银行申请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公司取得的工商银行《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或其分支机构;
2、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
3、贷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如监管政策调整,可在合规前
提下调整期限);
4、贷款用途:用于包钢股份(600010)股份回购。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超过1.8亿元,股票回购其他资金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工商银行为公司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5-021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5年4月7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51.25亿元,较上期末增加33.5亿元;负债总额938.2亿元,较上期末增加35.0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13.06亿元,较上期末减少1.57亿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0.89亿元,较上年减少24.7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0.86亿元,较上年减少3.34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5亿元,较上年减少2.51亿元。报告期公司现金净流入44.97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23.77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20.69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41.97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张昭、韩培信、王占成、刘宓回避表决。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包钢股份关于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本事项已经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张昭、韩培信、王占成、刘宓回避表决。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文版及英文版)》
具体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文版及英文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包钢股份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和《公司章程》全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包钢股份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事项已经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张昭、韩培信、王占成回避表决。
(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5月22日在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5-02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公司 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4,629,175.9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234,168,632.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5,288,619,3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0,577,238.696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为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厚投资者每股收益,基于公司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从2024年4月19日发布股份回购方案至2025年3月3日实施完毕,累计回购金额1.99亿元;本公告披露日,再次发布回购方案,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 5,000 万元,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价值创造能力,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5-025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公开倡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年度,公司根据“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现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维护股东权益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并于2024年5月31日实施首次回购。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631.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购买的最高价为2.09元/股、最低价为1.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899.16万元。
二、强化战略引领,持续优化产业布局
公司始终聚焦高端化、数智化、绿色化谋篇布局,积极提升品牌形象,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公司产铁1421万吨、产钢1499万吨,生产商品坯材1412万吨,生产稀土精矿37.73万吨,生产萤石精矿57.84万吨。公司坚定“优质精品钢+系列稀土钢”产品结构调整战略,拓展产品集群,品种钢销量完成816.34万吨,同比提升9.65%,稀土钢产量突破150万吨,创历史新高。在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的形势下,公司瞄准产线和产品高端化加快调整步伐,满足市场对高性能钢材的需求,推动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完成无取向硅钢退火炉降碳减污升级改造、150吨RH精炼炉新建工程等11项提质增效工程,大幅提升高端制造能力;举办“优质精品钢+系列稀土钢”战略产品研讨会,持续提升稀土钢新材料品牌影响力。以智能化发展战略为指引,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步伐。数控化率达到83.17%;工业机器人累计上线91台(套),3D岗位换人完成进度计划。锚定“双碳”目标,大力推进“极致能效”工程,成为行业“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厂”培育企业。深挖节能降耗潜力,稳步实施稀土永磁电机替代工作;完成全部钢铁产品碳足迹计算,成功发布绿色低碳品牌、低碳排放钢工艺路线图和3类产品EPD报告,标志着公司低碳排放钢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钢材产品“绿色含量”更高。聚焦白云鄂博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伴生萤石资源预富集技术实现突破及资源产业化应用。公司紧跟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步伐,高位布局、高点谋划,深入推进焦副产品技术升级改造等产业链延伸项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形成“四位一体”煤焦化工产业布局,在转换发展动能上取得新成效。19个品种22个规格煤焦化工产品,销售覆盖我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得市场及客户的广泛认可,在行业内享有盛誉。
三、夯实发展基础,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2024年,公司深入开展对标一流价值创造行动,围绕铁前、钢轧、能耗、营销等工作实施65项重点对标提标项目,不断补短板、强弱项,通过提升技术经济指标,优化配煤配矿结构,强化设备管理等措施,降低全工序制造成本,吨钢制造成本同比降低2.8%。采购端开展“经济料”替代“精致料”的工作,立足于“价格、数量、成分”开展品种战略寻源,广泛开发适应公司生产工艺的新品种,开拓采购渠道,增加直供比例。制造端通过优化生产效率,提升吨冶金焦耗干煤、烧结球团铁料单耗、燃料比、综合成材率等经济技术指标水平,通过开发新品种不断优化配煤配矿结构。设备管理方面通过平衡利库提升备件使用周转效率、推进备件仓储一体化资产管控、持续推进区域维检修整合、引进新技术提升设备稳定性、加快永磁电机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设备管理水平。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打通财务、采购、制造、销售各环节,形成算账经营闭环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经济运营情况预测、分析和复盘,动态调整经营策略,持续推进成本核算系统建设,加强标准成本管理,完成5.3万个钢轧产品成本分配调整,进一步提升算账经营指导性。瞄准产线和产品高端化加快调整步伐,满足市场对高性能钢材的需求,推动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完成1180MPa级连退汽车钢、980MPa级镀锌汽车钢等4个品种的冷轧汽车钢试制。举办“优质精品钢+系列稀土钢”战略产品研讨会,持续提升稀土钢新材料品牌影响力。低合金结构钢中厚板等8项产品获评中钢协“金杯优质产品”,成功入选“2024中国卓越钢铁企业品牌”,获评内蒙古品牌建设标杆企业。
四、科技创新赋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把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把“创新”放在核心地位,落实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不断激活创新体制机制,扩大中高端产品比例,致力于在稀土钢新材料领域取得关键性突破。2024年,公司全年研发投入强度达5%以上,打造高水平研发平台,拥有和参与共建的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省级平台3个、院士工作站2个。推进人才飞地建设,成立“北京包钢钢铁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并参与2030国家新材料专项研发计划子课题2项,承担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项目1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资金补助项目1项。依托自治区稀土钢产品研发重点实验室,形成67个品种、近300个牌号的稀土钢新材料。瞄准重点难点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全年150项创新成果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科研成果获评行业和自治区奖项,“转炉煤气全干法显热回收绿色低碳新技术与装备”科技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五、推进深化改革,激发企业动力活力
2024年,公司以增强核心功能和提高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全面加快国企深化改革提升行动。开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综合改革,推进实施了9个类别、48项具体任务。深化新一轮任期制契约化改革,按照“摸高机制”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和权重,推动业绩指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实现契约化管理全覆盖。持续深化减亏治亏、企业压减专项行动,“一企一策”解决控参股公司经营性亏损问题,控股并表企业全部完成减亏任务,企业压减完成既定目标。全力推进管理岗位与干部层级体系、技术业务序列改革,完成4351个管理、技术业务序列人员套改工作。设计订单培养模式及多档次实习补贴激励机制,遴选520名学生进行现场工程师培养。公司通过组织董监高积极参与监管机构举办的工作会议及培训,及时传达监管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意识和合规意识。
六、坚持规范运作,公司治理质效持续提升
公司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同时坚持党组织建设和法人治理结构的高度融合,重大事项先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依法合规召开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14次,监事会10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15次。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及时向独立董事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024年,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实现公司治理有效衔接和规范运行,获评中上协“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和“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称号。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实现重大决策、重要制度、重大合同100%合规审查;持续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内部审计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有效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将ESG理念融入公司管理与运营之中,组织搭建ESG治理架构,扎实推进ESG相关工作。在连续五年编发社会责任报告的基础上编写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ESG评级从“BB级”跃升至“A级”,这一飞跃性提升,彰显了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卓越表现,更是体现出资本市场对公司可持续发展价值的充分肯定。
七、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全方位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与上交所和证券公司共同举办了两场“我是股东一一投资者走进包钢股份”活动,举办“优质精品钢+系列稀土钢”战略产品研讨会暨投资者接待活动,高层挂帅赴上交所现场参加现场业绩说明会,加强路演和提高网上和现场接待活动频次,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利用合作媒体加强媒体宣传,维护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加大与行业上市公司管理、市值维护、经营数据等对比分析,为领导科学高效决策提供参考。高效开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获上交所最高等级A级(优秀)评价。
以上内容是基于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作出的判断及评估。行动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未收到投资者关于行动方案及改进措施的意见建议等。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5-030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融租赁公司”)开展不超过2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其中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交易金额、综合成本及融资年限等。
●铁融租赁公司与公司同为包钢(集团)公司控制下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开展售后回租、直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机器设备、备件等正常使用,且回购风险可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将冶炼、轧钢、焦化等相关设备,基建、技改、节能、环保和降碳工程等新购设备、备件,以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与铁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其中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交易金额、综合成本及融资年限等。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因铁融租赁公司与公司同为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3月16日
3.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902
4、主要办公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 55 号众兴大厦 10 层
5.法定代表人:张莘
6.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7.注册资本:104486.51万元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41.12%,其他股东为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6.74%、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持股18.98%、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3.16% ;实控人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铁融租赁公司总资产33.24亿元,净资产11.59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净利润0.33亿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铁融租赁公司总资产33.27亿元,净资产11.66亿元;2025年一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27亿元,净利润0.062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租赁标的物:公司冶炼、轧钢、焦化等相关设备,基建、技改、节能、环保和降碳工程等新购设备、备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包钢股份。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出租人: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二)承租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三)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或直接租赁方式
(四)主要内容:
回租:公司将冶炼、轧钢、焦化等相关设备,视融资额度,以售后回租方式出售(分批)给铁融租赁公司,收回设备价款,达到融资的目的。然后铁融租赁公司将该设备再出租给公司,由公司继续占有并使用该部分设备至租期结束。公司分期偿付铁融租赁公司本息,交易到期后以象征性金额购回租赁设备等相关资产。
直租:公司将基建、技改、节能、环保及降碳工程新购等相关设备、备件,视设备、备件采购情况,将设备、备件所有权和付款权转让给铁融租赁公司,由铁融租赁公司支付设备、备件款,公司占有并使用该部分设备、备件至租期结束,期间分期偿付铁融租赁公司本息,交易到期后以象征性金额购回租赁设备。
(五)融资额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六)租赁物:冶炼、轧钢、焦化等相关设备,基建、技改、节能、环保和降碳工程等新购设备、备件。
(七)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
(八)租金及支付方式:融资成本按签订租赁协议时市场利率确定,还本付息日期根据每笔业务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设定。
(九)保证金:0元
(十)租赁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铁融租赁公司所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公司所有,至租赁期满偿付本息后,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至公司。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由公司与铁融租赁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并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租赁利率。
六、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等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公司新采购设备、备件,采用直租方式进行融资,可以缓解资金压力、降低税负,保障基建、技改、节能、环保和降碳工程顺利实施。
(二)开展售后回租、直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机器设备、备件等正常使用,且回购风险可控。
(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张昭、韩培信、王占成回避表决。
(四)监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5-032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钢铁》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4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
公司主要产品还有稀土精矿和萤石,2024年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15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一10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2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8、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2日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204证券融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联系人:何俊生
联系电话:0472-2669528
传真:0472-2669528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