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06 公司简称:南都物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05,28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2,594,259元。
鉴于公司于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支付金额共计人民币20,076,90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视同2024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20,076,903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1.65%,满足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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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2024年,受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市场影响,物业行业经历了诸多挑战与机遇,更展现了坚韧稳定的发展态势。从基于过往房地产增量市场时代,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围绕保障上游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确立了价值主线,到随着市场需求变化和行业转型升级,物管行业核心价值将锚定在存量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保障人民美好生活。行业价值定位的革新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也预示着以往粗放型、“躺平式”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而以高品质服务为基础,通过精细化运营和集约化管理,追求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成为行业未来建设新方向。
1、政策助力,开启高质量转型新征程
政策方面,在基础制度层面,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物业服务被正式纳入“鼓励类-商务服务业”,不仅标志着物业行业地位提升,也为未来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此次调整将住宅物业管理、非住宅物业管理(如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均纳入鼓励范畴,预示着物业行业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多元化的业务机会;在社区治理层面,鉴于社区安全事故频发,中央及地方政府均出台了一系列的管控政策措施,旨在全面加强社区安全管理;在企业管理层面,针对市场竞争乱象,多省市物协发文呼吁物业企业维护市场秩序,共同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并加大惩戒力度,保障行业健康生态。
与此同时,2024年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多次提及与物业行业相关内容,如加快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等。为物业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推动智慧社区、智慧城市等新型业态蓬勃发展。
2、规模增速换挡,管理密度持续提升
规模方面,受到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物业行业的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但增速放缓,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变化。根据克而瑞物管数据显示,2024年百强物企平均新增合约面积为1481万平方米,较2023年下滑12.8%。百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合约在管面积比均值下降至1.28,相较于2023年的1.32继续呈现下滑趋势。这一变化反映出企业在新项目获取上的增速放级,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尽管如此,当前的企业规模储备仍足够支持短期内的进一步增长需求。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逐渐成熟,管理面积的增速进一步放缓,行业发展重心转向“质重于量”。企业扩张策略从单纯的规模优先转变为效益优先,区域聚焦和城市深耕已成为行业共识。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制定明确的城市深耕计划,设定单个城市内的在管项目数量或规模目标,以集中资源提升项目质量和运营效率。
3、回归服务本源,聚焦服务力提升
在物业行业竞争加剧与业主需求升级的当下,回归服务本源是物业企业突围的关键。服务力作为核心竞争力,直接决定了企业的市场地位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服务力的提升需从多维度发力。人员专业素质是基础,通过系统培训与激励机制,打造高素质服务团队,确保服务精准到位。服务流程优化同样关键,以业主需求为导向,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快速响应业主需求,能显著增强满意度。智能化手段的应用也不可或缺,利用智能设备实现远程监控、自动预警等,既降低人力成本,又提升服务精准度与及时性。
同时,构建服务反馈闭环至关重要。建立便捷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分析并处理业主意见,依此持续优化服务,形成良性循环,方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赢得业主的长期信赖与支持,实现物业企业的稳健发展。
面对当下经济环境,物业行业在政策支持与市场变革的双重驱动下,正逐步摆脱对房地产增量市场的过度依赖,走向独立发展的道路。企业更加注重服务品质与运营效率,通过提升人员素质、优化服务流程、应用智能化手段以及构建服务反馈闭环,打造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求突破与发展。
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市场化运营的物业服务企业,现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单位。公司一直以来以“创百年卓越服务企业”为愿景,秉承以“客户第一”为核心的“七色花”价值观和“人文服务、智慧管理”服务理念,以物业管理服务为基础,基于未来空间功能复合的发展趋势,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主张以科技手段和工具应用创新,实现服务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坚持以人为本,为客户提供全业态、全场景、全生命周期服务,致力于向国内领先的城市运营综合服务商转型升级。
物业基础服务:公司以“合理设计、高效提供、科学管理、质价相符”的服务质量方针为客户提供物业服务,兼顾各业态、各区域、不同物业费单价项目的共性及个性需求,设计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包括综合管理、秩序维护、工程维护、环境保洁、绿化养护、装修管理、社区文化等,公司融合多年服务经验,持续提升管理层次,丰富管理业态,目前已覆盖包括住宅类、商写类、城市服务类等全业态服务场景,住宅包括多层住宅、高层住宅、排屋和别墅;商写包括办公写字楼、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市场等;城市服务包括学校、医院、文旅、场馆、交通枢纽、市政环卫等。目前公司已实行由集团、战区/子公司、项目组成的三级品质检查管控体系,对开展的物业服务全过程监控和检验,确保服务提供过程及结果令客户满意。
物业增值服务:公司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空间运营和场景服务,围绕社区中C、B、G端业主不同需求,打造社区生活服务和企业增值服务两大物业增值板块,逐步完善增值服务全链。
社区生活服务板块,覆盖业主老、中、青、幼全龄周期和衣、食、住、购、娱全生活场景,链接悦嘉家线上生活服务平台和线下邻里服务中心,打造城市一刻钟生活圈,提供社区零售、到家服务、美居服务、经纪服务、社区空间运营等一站式服务,让业主享受更便捷、舒适、愉悦、丰盛的生活。
企业增值服务板块,围绕写字楼、产业园区、企业总部、政府大楼、商业综合体中的企事业单位及政府客户全周期、全场景服务需求,提供各发展阶段全链增值服务,完善后勤配套服务,降低设施运行成本,提升行政服务效率,为客户打造高效智能、便捷降本、绿色健康、有人文关怀的办公和商业环境。
资产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产商运营、住宿运营两大业务板块。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悦郡商管,以轻资产模式为主导,打通存量资产服务产业链,致力于为各类业主方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践行 “城市更新”与“存量不动产运营”的初心。
产商运营板块,专注“空间、社群、服务、投资、生态”,用专业为产业、商业空间赋能,助力产业升级,实现资产的升值。陆续推出全体系招商运营闭环服务,包括前期招商执行、开业筹备,到后期的商业运营、物业服务,进一步夯实公司在商业和产业园区类物业的竞争优势,与物业管理服务形成产业协同效应。
住宿运营板块,为追求精致生活的城市精英群体量身定制,群岛公寓致力于提供雅致、完善、有品位的居住空间,兼顾舒适度与杰出品味的私人居所;覆盖服务公寓、人才公寓、公租房等品类,打造“城市生活家”。
非业主增值服务:主要包括案场服务及顾问咨询服务两类业务。
案场服务:公司为开发商的售楼处现场提供标准化与专业化的客服、礼宾、保洁等服务,还包括物料管理、会务接待、后勤保障、设施设备的检查保修等。
顾问咨询服务:按服务对象可以分为前期物业顾问业务和物业管理顾问咨询业务两类。
1、前期物业顾问业务:主要面向房地产开发商、承建商,公司参与房地产的规划设计、设施设备选型等,为今后物业的投入使用提供意见和建议。
2、物业管理顾问咨询业务:主要面向中小型物业公司,公司凭借多年的管理经验与健全的管理体系,向对方输出管理经验,提供专业化的培训,帮助其培养物业管理团队。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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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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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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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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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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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547.55万元,同比下降2.45%;实现营业成本
153,399.54万元,同比下降1.3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190.53万元,同比下降
88.21%,总资产为244,896.96万元,同比下降8.04%,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09,219.15万元,同比下降5.4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5-005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芳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于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支付金额共计人民币20,076,90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视同2024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20,076,903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1.6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贾生华、高强、周宏伟、赵刚的述职报告。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现任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确认2024年度公司向董事发放薪酬404.28万元(税前)。
本议案关联董事韩芳、楼俊、阙建华、沈慧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确认2024年度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487.89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 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有效,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具体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芳、楼俊、沈慧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定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5-009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4.12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2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2,242.0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493.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8.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18]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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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来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都科技”)增资,用于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使用人民币10,785.8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悦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浙江大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悦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郡商业”)增资,用于公寓租赁服务项目的建设。同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悦都科技、悦郡商业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全国物业服务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6,786.48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普惠物业80%股权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同日,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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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582.6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401号)。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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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人力资源建设项目”、“社区O2O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
(七)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结合宏观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现状,公司拟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将募投项目“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资于“公寓租赁服务项目”的空置房源运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440万元仍用于投资“公寓租赁服务项目”,但不再区分大业主物业项目与空置房源运营项目,空置房源不仅限于公司在管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投入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之“物业管理智能化系统项目”中智能车管系统、智慧门禁系统、设施设备管理系统和消防集成系统四个部分的改造项目数量不局限于原计划的数量范围,具体改造数量范围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全国物业服务业务拓展项目”募集资金及利息6,786.48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普惠物业80%股权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南都物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都物业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针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财务记录不规范问题完成整改,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
编制单位: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陆续投入,单个项目安装完成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系促进物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改善用户体验,无法单独核算其收益。
[注2]该项目处于用户使用阶段,但仍需加大营销成本,逐步推广。
[注3]该项目前期租金和装修投入金额大,后期公寓运营未达预期。
[注4]人力资源建设项目,主要系费用性投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该项目前期租金和装修投入金额大,后期公寓运营未达预期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5-010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主要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确保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主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四)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六)现金管理实施单位
现金管理由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财务管理中心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5-011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主要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4.12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2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2,242.0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493.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8.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天健验[2018]2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财务管理中心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5-012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等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内有效,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具体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授信额度使用范围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5-013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7日,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物业”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韩芳、楼俊、沈慧芳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的,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我们一致同意将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杭州运河辰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J10D22T
成立时间:2020年08月26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艮山支三路5号1幢123室
法定代表人:杜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医院管理;品牌管理;餐饮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停车场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包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电器修理;装卸搬运;安防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家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40%股权,公司董事沈慧芳女士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其董事
2、杭州南郡溪景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GPDGM95
成立时间:2019年08月12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涵云轩1号楼101室
(下转2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