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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程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南都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韩芳女士担任其董事
3、浙江南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0085815P
成立时间:2000年07月06日
注册地:杭州市文新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吴辉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棋牌室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健身休闲活动;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出版物零售;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南都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长韩芳女士担任其执行董事。
4、浙江谷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HXRUG1D
成立时间:2020年05月28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华路298号西港发展中心西4幢9楼902-10室
法定代表人:楼俊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7%,公司董事楼俊先生担任其董事长。
5、杭州南迪幼儿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KGG4T2P
成立时间:2021年05月20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和景商务中心6号楼1一3层
法定代表人:吴晟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南都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6、杭州丽郡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GY8TM7R
成立时间:2019年09月18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灵溪北路21号3幢6层G室
法定代表人:方晓宏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南都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
7、常熟润城智慧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CG0TWP0D
成立时间:2023年04月19日
注册地: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碧溪街道通港路58号
法定代表人:孟计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品牌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家政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餐饮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医院管理;房地产咨询;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业服务评估;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卖递送服务;停车场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枫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5%股权,公司副总裁王华明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其董事。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且合规经营的公司,交易金额整体可控,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履约情形,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授权有效期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签署合同等文件,超过上述关联交易授权额度的,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积极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5-015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二级市场股权投资、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债券投资及其他风险可控类的二级市场证券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1、由于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2、证券投资相关工作人员潜在的操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把握资本市场战略投资机会,同时优化配置公司所属资产,并在保障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好自有资金,提升资源使用效率,提高公司价值。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范围
二级市场股权投资、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债券投资及其他风险可控类的二级市场证券。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由于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证券投资相关工作人员潜在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坚持稳健投资的原则,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证券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以满足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由于该项业务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也可能出现亏损,公司将依照相关管理办法开展业务,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5-016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百年阁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9、10、11、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南都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舟山五彩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韩芳、韩诚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提供一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战投证券中心。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磊
联系方式:0571-87003086
传真号码:0571-88255592
电子邮箱:IR@nacity.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2号联合大厦A座1单元10楼战投证券中心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5-006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新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谨慎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 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有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监事金新昌、崔炜、陈士建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权低于法定有效表决票,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经营过程中所需,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均属合理、必要,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 在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5-007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05,28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2,594,259元。
鉴于公司于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支付金额共计人民币20,076,90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视同2024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20,076,903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1.65%,满足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4年度累计回购股份2,290,500股,交易总金额20,076,90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按照上述法规,2024年度公司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为20,076,903元,占经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1.65%。
鉴于公司2024年度视同现金分红的金额已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公司长期发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支持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5-008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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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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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5万(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7万(含税),合计人民币92万元(含税)。2025年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的审计服务。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5-014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一号一一房地产》《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公司结合自身情况现将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总签约项目690个,累计总签约面积8,610.82万平方米,2024年1-12月公司新签物业服务项目100个,新签约面积约1,040.47万平方米;公司案场服务合同的新签数量为1个;顾问咨询合同的新签数量为2个。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数据,尚未经过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因此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5-017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合计2,163.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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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2024年度上海采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普惠物业有限公司受项目退场等因素影响经营业绩不及预期。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163.0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0.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09,219.15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