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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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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376 公司简称:博迁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61,6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240,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中的“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业务属于“3.新材料产业”之“3.6前沿新材料”之“3.6.4纳米材料制造”。

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行业是伴随着下游电子元器件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电子元器件的片式化、小型化发展趋势造就了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蓬勃发展的局面。通常,粉体的定义为固体小颗粒的集合体,小颗粒尺度界于1纳米到1毫米范围,1纳米略等于45个原子排列的长度。而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粒径普遍在10微米以下,并且趋向从微米级向纳米级方向缩小。

目前,MLCC内电极用金属粉体粒径一般在纳米及亚微米的范围内,外电极用金属粉体粒径在10微米以下。

其中,MLCC用镍粉更是要求镍粉球形度好、振实密度高、电导率高、电迁移率小、对焊料的耐蚀性和耐热性好、烧结温度较高、与陶瓷介质材料的高温共烧性好等诸多细节指标,因此,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制造业对所需的工艺设计、工艺装备和过程控制的要求非常高,很多关键技术要求都需要通过非常复杂、细致的工艺过程来实现,金属粉体材料制备方法无论是基于何种方法都须依靠复杂的工艺流程和高昂的设备投入完成,生产过程具有技术工艺要求较高、多学科交叉综合的特点。

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行业不同于传统的粉末冶金材料行业,为符合下游电子元器件产品小型化、薄型化的要求,电子元器件用金属粉体粒径远小于传统的粉末冶金材料,其制造工艺也有明显差异,生产成本也远非普通的粉末冶金材料可比。

与电子元器件行业有关的第一个论断就是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电子线路都需要电容和电阻,而目前需求最大的电容就是MLCC。以MLCC为代表的电子信息行业基础元器件的技术发展向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行业提出了一系列严峻的挑战,同时也为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行业的研究和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下游电子元器件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与先导,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行业处于电子信息产业链的前端。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子专用高端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纳米级、亚微米级镍粉和亚微米级、微米级铜粉、银粉、银包铜粉、合金粉。其中镍粉、铜粉主要应用于MLCC的生产,并广泛应用到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信以及工业自动化、航空航天等其他工业领域当中;银包铜粉产品主要用于制作光伏领域异质结(HJT)电池用低温浆料。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坚持科技创新驱动,紧跟下游行业发展趋势,科学优化资源配置,在技术研发、安全生产、合规运营等方面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024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45,310,495.9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22%,实现净利润87,475,904.7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0.7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

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2025年度,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中被担保方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展规划,2025年公司拟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6,888.69万元,负债总额35,986.49万元,资产净额120,902.2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5,688.47万元,净利润5,918.48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54,067.05万元,负债总额33,472.31万元,资产净额120,594.74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51,360.45万元,净利润为5,611.01万元(未经审计)。

(二)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8,880.16万元,负债总额63,266.22万元,资产净额35,613.9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9,416.75万元,净利润为4,491.68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9,831.42万元,负债总额64,601.56万元,资产净额35,229.86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57,462.13万元,净利润为4,107.61万元(未经审计)。

(三)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4,391.21万元,负债总额26,242.59万元,资产净额8,148.6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76,945.02万元,净利润为603.24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宁波广新进出口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5,105.19万元,负债总额17,122.42万元,资产净额7,982.77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59,850.81万元,净利润为437.39万元(未经审计)。

(四)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0,649.84万元,负债总额43,100.34万元,资产净额-2,450.5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58,877.95万元,净利润为-1,405.54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宁波广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7,249.27万元,负债总额39,461.08万元,资产净额-2,211.81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41,226.21万元,净利润为-1,166.84万元(未经审计)。

(五)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709.15万元,负债总额12,959.17万元,资产净额13,749.9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76.58万元,净利润为-987.93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江苏广豫储能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6,127.09万元,负债总额12,052.08万元,资产净额14,075.01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737.28万元,净利润为-662.90万元(未经审计)。

三、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各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预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且其现有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综合考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进行的合理预计,所涉及被担保方为公司与全资下属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被担保方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7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15万元。

2025年度预计审计费用约为7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

为充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策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限、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分管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二、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科新材”)系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纳米”)的参股公司,广科新材为加速其自身发展建设,增强资本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科研实力,计划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1052.63万元增加至1099.4136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46.7836万元由广科新材原有股东合肥夯邦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1455.20万元认缴,其中46.7836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1408.416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广新纳米及其他原有股东将放弃本次对广科新材的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广新纳米持股比例由19.0000%下降至18.1915%。

● 广科新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且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广科新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新纳米的参股公司广科新材,为了加速其自身发展建设,增强资本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科研实力,计划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1052.63万元增加至1099.4136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46.7836万元由广科新材原有股东合肥夯邦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1455.20万元认缴,其中46.7836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1408.416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广新纳米及其他原有股东将放弃本次对广科新材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广新纳米持股比例由19.0000%下降至18.1915%。

(二)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原因

广新纳米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是基于自身的业务经营、整体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等情况综合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完成后,广新纳米持股比例由19.0000%下降至18.1915%,但广科新材仍为广新纳米参股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利平、江益龙、裘欧特、赵登永、蒋颖回避表决。此事项事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广科新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且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广科新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宁波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1月10日

注册资本:1,052.63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国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交易类别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放弃权利”。

(二)标的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截止至2025年3月末总资产20,393,293.01元,净资产4,718,417.84元,2025年1-3月净利润-3,150,340.03元(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至2024年末总资产21,279,570.83元,净资产7,868,757.87元,2024年1-12月净利润-7,035,964.13元(2024年1-12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广科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注:上表持股比例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增资完成后,广科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注:上表持股比例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增资方基本情况

合肥夯邦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3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夯邦素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立生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合浦村南金村合巢产业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1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与合肥夯邦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构成关联关系。

五、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价格是广科新材根据其实际运营情况,遵循市场原则,经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确定。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影响

广新纳米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是基于自身的业务经营、整体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等情况综合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完成后,广新纳米持股比例由19.0000%下降至18.1915%,但广科新材仍为广新纳米参股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万金路588号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

至202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万金路588号。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万金路588号

联系电话:0527-80805920

电子邮箱:stock@boqianpvm.com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监事需对涉及自身薪酬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因此监事蔡俊、彭家斌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度现金红利每股0.1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报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的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1,666,646.61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61,6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240,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22,952,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0.56%。

(下转2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