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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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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011 公司简称:杭州热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6月7日公司完成了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64,016,000元(含税)。(详见2024-013、2024-021、2024-036号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B/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中的“热电联产”(分类代码:D4412)。

(一)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是基于发电与供热的能源阶梯利用系统,通过电力生产同时输出热力用于供暖或工业用汽。和常规发电机组相比,热电联产具有更高的能源转换效率。因此,热电联产是蒸汽循环能量利用效率较高的形式,采用节能型热电联产技术,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有效节约能源,提高我国燃料利用率、实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

目前国内外的热电联产技术已经处于成熟阶段,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推动新的燃烧技术,锅炉和汽轮机组向更高参数的方向迈进发展,以及不断满足实现更洁净的排放要求,即向清洁化、高效化、数智化的方向发展。在国家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形势下,热电联产行业将保持总体向好的趋势。

(二)行业主要政策及影响

2023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采用背压(抽背)型燃煤热电联产”,列为鼓励类产业。近年来,为了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国家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淘汰供热供汽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窑炉);为工业园区和企业提供清洁工业蒸汽,直接替代区域内燃煤锅炉及散煤利用;支持清洁能源热电联产的发展,国家鼓励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向热电联产方向发展,促进热电联产行业向绿色化、集中化方向转型。

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2025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等文件精神,国家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体系,提升电力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3、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服务:供热,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发电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热电管网工程建设(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粉煤灰综合利用;批发:煤炭;货物进出口;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煤炭采购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是煤炭,为保证煤炭的稳定供应、提高采购效率,公司主要以集中采购的方式向煤炭供应商采购。公司对多家大型煤炭供应商的供货实力、价格、信誉、服务等进行了考察、洽谈、比较,经决策程序后,公司与选择确定的煤炭供应商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2)天然气采购

天然气是燃气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为确保用气供应的稳定,公司下属燃气热电企业上海金联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年度供应合同,每月按实际用量结算。

(3)蒸汽采购

公司子公司宁海热力、舟山热力采购蒸汽纳入自建供热管网后向园区工业用户供应。宁海热力、舟山热力分别与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热合同》,按照园区用户的计划需求量提交采购需求。

2、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热电联产方式进行生产。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与用热客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根据各用热客户申报的用热计划组织生产供应。热电企业主要通过燃烧煤炭、天然气生产出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并带动发电机发电,发电后的蒸汽(自用除外)通过供热管网输送给用户使用。

3、销售模式

(1)电力销售模式

公司电力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与当地国网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将热电项目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与销售。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要优先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全额优先上网、结算。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所发电量除了销售给光伏所在企业使用外,余电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2)蒸汽销售模式

公司蒸汽产品的主要用户为园区的工业用户。公司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通过蒸汽管网向用户输送生产的蒸汽以实现销售。蒸汽价格按照煤(气)热价格联动机制,并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3)煤炭贸易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煤炭贸易销售模式主要有两种:

①公司与参股公司签署《供煤协议》,由公司负责采购煤炭并运输到厂,经参股公司验收入库后实现销售;

②公司与客户签署《煤炭购销合同》,按合同约定进行销售。

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股东情况

5.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售电量5.7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28%,实现售汽量592.43万吨,同比下降5.37%。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081.03万元,同比增长7.64%,其中:热电销售实现收入171,015.68万元,同比下降12.26%;煤炭贸易实现收入167,730.06万元,同比增长36.04%。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1,197.01万元,同比基本持平。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07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会议由范叔样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在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各个关键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重大缺陷。经审阅,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监事会利益相关监事回避表决,剩余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监事需要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151,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2,265,9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205,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04,060,9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69,842,575.65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5,293,32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2024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协定存款利息合计1,187,492.8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0,543,072.82元。明细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4月25日分别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杭州联合银行安吉绿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和杭州保俶支行进行合并,并保留了杭州城西支行,杭州玉泉支行系杭州城西支行的二级支行。

[注2]“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1000334710210)已于2024年9月30日完成注销,具体详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编号:2024-06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尚未实施且己搁置超过一年,需进行重新论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丽水杭丽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该项目当前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需暂缓实施。具体详见《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4-015)。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目前受经济环境影响,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下游产业发展、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尚未满足实施该项目的条件,继续暂缓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园区招商引资,深入了解下游产业发展,研判园区用汽变化趋势,适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编号:2025-01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账户办理了协定存款,根据存款余额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

[注]杭州银行湖墅支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的辖区支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3万元用于“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使用,并已于2024年9月30日划转至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01040160017931315),具体详见2024年10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编号:2024-06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并于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投入到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州热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杭州热电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杭州热电执行了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

[注1]不含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

[注2]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使用规模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注1]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计划使用规模的部分为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15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日召开的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的议案》,因涉及部分董事和监事的个人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利益相关的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报情况如下:

一、对象: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期限:2024年1月1日一2024年12月31日。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表

注1: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的议案》,吴玲红女士自2025年1月3日起任职公司董事;因集团内工作调整,徐佳女士已于2025年3月18日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注2: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事项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前述人员包括章力为、金威任、王恒;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前述人员包括吴玉珍、施蓓、林燕、汪伟锋。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16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银行方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号)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401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17,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3,356,1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060,900.00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4日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通过增资方式投入全资子公司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6,984.26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529.33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其中: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已实施完毕。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品种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银行方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法务合规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情况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保荐机构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银行方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2025年4月1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19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投资建设暨总承包(EPC)招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额约为人民币6.7亿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尚存在市场、项目建设、经营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后续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滨江”)拟投资建设“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一期)工程项目或本项目)并进行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工作。本次项目投资额为6.7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或自有资金。本项目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建设规模2台155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台20MW高温超高压发电机组及辅助系统中的工程设计、工程采购、工程施工、装修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及联合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服务、其他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以招标协议为准)。预计开支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具体金额以招标结果为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暨总承包(EPC)招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湖北滨江开展热电联产(一期)工程项目开展投资建设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开招标等前期工作、材料及设备采购、建设手续办理、以及相关合同、协议、函件、文件等签署事项。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建设暨总承包(EPC)招标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主体及项目情况

(一)湖北滨江能源有限公司情况

注册日期:2024/01/26

法定代表人:古兴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7MADBP42P5X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小池镇精品街2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2024年12月9日,公司受让湖北小池滨江新区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湖北滨江51%的股权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湖北小池滨江新区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双方股东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情况(单位:万元):

注: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尚未建成,因此未产生营业收入等。

(二)(一期)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湖北滨江热电联产项目已被湖北省黄冈市列为鄂东绿色印染基地的标志性项目、印染产业发展的牵引性项目和印染产业的核心配套。该热电联产项目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2023-100-2号地块,小池镇清江大道西延线北侧、商贸西路(规划)东侧,占地面积约182.51亩。(一期)工程项目内容和规模为2台155t/h高温超高压锅炉,2台20MW高温超高压、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投资额约6.7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或自有资金。

(三)招标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滨江拟进行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协议为准),预计开支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具体金额以招标结果为准。

三、投资建设本项目暨总承包(EPC)招标对公司影响

1.投资建设本项目且推进招标工作,是公司聚焦热电联产主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及公司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该热电联产项目作为当地印染产业的核心配套项目,已被列入《黄梅县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0年)》中,利于项目快速推进,综合条件良好。

四、风险和控制措施

(一)市场风险:湖北黄冈市场存在发生较大变化的可能性,主要体现在本项目所在工业园区签约用户项目建设进度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项目建设风险:因市场风险,存在项目建设延期等风险。

公司将继续关注项目推进情况,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加强热电联产、能源行业等相关政策研究,正确解读国家在产业政策方面的导向,做好政策的相关分析及应对预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控,控制投资额度和建设周期、建设质量;根据项目主体内外情况,适时推进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或是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1、1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及时间:会议当天13:00-13:30在董事会办公室接受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一88190017

邮箱:hzrdjt@hzrdjt.com

邮政编码:310051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下转2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