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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775.5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0,400.68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400.68万元。公司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其他说明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14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2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
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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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 -4: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魏茂芝
2、联系电话:0769-27282088-889
3、联系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
4、邮箱:dms@greenway-battery.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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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 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202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目前存在较大金额的国际业务外汇收付业务,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稳定经营业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并且不超过10,000万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五)交易期限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年度资金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履行日常审批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拟用于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并且不超过10,000万美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
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会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财务中心定期根据外币应收账款预期余额的一定比例,并结合销售部对客户订单每月滚动预测金额,提出远期外汇结汇交易的申请金额,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针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2、公司将依照相关资金、投资、业务等相关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管理、风险报告、风险处理及信息披露等业务流程,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将关注汇率市场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4、为防止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延期交割,公司将加强订单的追踪,提升回款预测准确率。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5、公司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规模,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余额合计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额度, 汇率变动风险可控。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因此,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2,267,125.22元(含利息,具体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8,210,141.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539,85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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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093.13万元,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626,909.34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拟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267,125.22元(含利息,具体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2%。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将超募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将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启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执行,适应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监事会将及时深入核查并督促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一)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3位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21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8,210,141.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539,85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博力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4月1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
以上募投项目节余金额包括利息收入以及尚未支付的采购合同尾款等,因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该部分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公司通过优化产线布局方案,提高生产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水平,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设备利用率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整体产线设备的购置数量。同时,公司根据项目投入预算,与厂家预算报价进行对比并集中采购,利用规模效应降低采购单价,对不合理项目进行删减,有效降低采购费用。此外,近年来国产替代加速,公司通过优先采购具有价格优势的国产化设备等方式,节约了募集资金。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前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3、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公司在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及安装上,优先选用国内供应商,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通过多方比价,控制采购成本,并在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形势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同时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等,经济、科学、有序的进行项目建设,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募集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787.14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等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09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607,836.5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65,925,567.4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000,173.98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以现金分红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金额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投资发展规划后得出的审慎结果,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产品研发及业务拓展等相关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 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11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凯德”),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5年度拟为向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敞口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6亿元,拟向子公司的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不超过0.5亿元,总担保额度不超过6.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92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子公司东莞凯德为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东莞凯德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公司为东莞凯德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敞口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子公司东莞凯德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公司拟在0.5亿元额度内为东莞凯德采购货款产生的应付账款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子公司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上述担保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凭证等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上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6.5亿元,其中:公司2025年度拟向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敞口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6亿元,拟向子公司采购货款产生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不超过0.5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实际担保金额将视公司和子公司经营需求确定。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9日
2、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望牛墩临港路3号
3、法定代表人:刘聪
4、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蓄电池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及反担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或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人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部分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被担保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8.29%、7.1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8.29%、7.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