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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有效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的方式登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9-87985901

邮箱:yw@tmhtour.com

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环湖西路1号

邮编:21333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9,946,656.3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70,126,7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479,776.85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6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80.17%,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6,333.35万元,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经营与投资需求,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及可持续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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